一、總體情況
2021年,常樂鎮圍繞區委政府及鎮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認真貫徹和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群眾的工作思路及時細化分解任務,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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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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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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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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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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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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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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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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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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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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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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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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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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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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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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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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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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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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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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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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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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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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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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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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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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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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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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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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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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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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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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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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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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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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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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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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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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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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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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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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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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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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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 |
1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目前我鎮政府信息公開在公開范圍、公開形式、制度建設、基礎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公眾需求還有一定的差距,公開量、公開面、公開形式、公開深度等方面不能滿足群眾的需求;政府信息公開平臺面對社會宣傳力度不夠,群眾對本鎮有關信息的知曉率有待提高。針對上述存在問題,明年我鎮在政務公開工作將著重抓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1、統一認識,規范管理流程。我鎮將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時提供,定期維護,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運作,從而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
2、拓寬途徑,增強公開力度。進一步完善本鎮網站建設和充實信息公開欄目,增強微信公眾號和微博平臺的宣傳力度和更新頻率,拓寬政府信息公開途徑。
3、加強協作,形成工作合力。政府信息種類繁多,需要各有關部門之間合作、溝通。在明年的工作中,將進一步整合力量,完善機制,落實責任,確保政府信息準確發布。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常樂鎮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