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19年,海門區公安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契機,全面推進政務公開、警務公開,持續完善警務公開制度和標準,為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營造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一是深入推進公安“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2019年4月,我局根據上級政府及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加快推進公安機關“放管服”改革工作,成立了海門區公安局“放管服”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相關警種的職責任務。為深入推進公安“放管服”改革工作,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我局先后二次召開專門會議,分管局領導就工作推進作具體部署和要求,相關警種部門按照工作職責抓好推進落實。根據黨政機構改革部門職能調整、機構組建情況和省政府下發的《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9月份,我局根據海門區政府的要求對網上公開公示的所有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動態調整,對原有的10類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確保公安局的行政權力事項的名稱、編碼、行使層級、設定依據等內容,均與全省“三級四同”權力清單保持一致,做到不重不漏不增。經梳理匯總,我局共有行政權力事項1116項,其中行政許可19項、行政處罰961項,行政強制64項,行政獎勵8項,行政確認19項,行政征用1項,行政其他44項。同時,我局認真做好“江蘇政務服務網”和“南通公安旗艦店”的日常維護工作。2019年10月,我局組織出入境、治安、禁毒、交警等職能部門按照新的行政權力事項清單對政務服務網和南通公安旗艦店的內容進行了實時維護,維護率達100%。
二是深入開展雙隨機、一公開互聯網監管工作。今年以來,我局根據互聯網+監管工作要求,深入開展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我局由分管局領導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推進,強調工作要求和具體措施。治安、網安、禁毒、內保等職能部門按照年初計劃,對被檢查單位和檢查人員二個數據庫定期予以維護,并定期制定檢查計劃,實施隨機抽查,檢查結果和行政處罰事項全部登記入網,有效提升了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效能。
三是狠抓“三項制度”落實,全面推行執法公開公示。我局在繼續執行接處警“雙同步”攝錄的基礎上,根據執法全過程記錄的要求將“雙同步”攝錄全面推廣至全部執法活動。進一步完善了集體通案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持續優化“互聯網+公安網+手機短信+人工回訪”四位一體執法告知模式。繼續深化執法公示平臺應用,全面公開接處警、案件辦理、人員措施、涉案財物、執法依據、治安形勢播報、行政處罰決定書等執法信息。今年累計公示警情信息17042條,案件信息15423條,人員措施9714條,涉案財物1622條,行政處罰決定書1611份,接受群眾評議、咨詢312次,公示率和反饋率均達100%。通過執法公示平臺最大限度地公開執法辦案信息,真正讓群眾在了解、參與公安執法活動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四是深入推動警務公開,打造和諧警民關系。今年以來,我局深入推進網上警務公開工作,通過海門公安微博、微信新媒體,及時發布各類公安信息,為群眾、企業推送各類溫馨提示和便捷服務,全年共發布各類警務信息1500余條。全局各單位利用海門市公安服務信息告知平臺共向群眾發送短信40余萬條,其中彩信30余萬條,相關警種部門主動向辦證、辦事群眾發送證件、電動車牌照到達等特色化提醒信息,取得了較好的反響,切實用活用好用優服務信息告知平臺。同時,各基層單位通過傳統方式推進警務公開工作,建設“警民驛站”,創建“警民聯調”工作機制,開展警民懇談活動,積極宣傳公安工作,深入推動警務公開,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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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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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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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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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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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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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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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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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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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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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4 |
0 |
1611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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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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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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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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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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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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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95 |
2809.64萬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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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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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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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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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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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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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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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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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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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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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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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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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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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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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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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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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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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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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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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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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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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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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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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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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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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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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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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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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三集中三到位”還未完全落實。目前我局在行政審批局能辦理的事項有出入境(所有事項),治安(公章刻制)、禁毒(易制毒化學品的購買、運輸許可、備案證明)、交警(劇毒化學品公路運輸通行證),其余事項因公安條線的相關規定還尚未進駐。
二是公安“放管服”改革有待深化推進。年內雖然能依照上級公安機關的統一部署,序時推動“放管服”改革工作,但因政府預算原因,24小時窗口自助服務等創新舉措還不能完全推開。
三是警務信息全面公開有一定限制。公安機關信息中部分是應當公示的,但部分屬于公安警務秘密不應當公開的,還有部分信息須作適當處理后才能公開,情況相對復雜。
針對以上問題,我局積極改進,切實優化公安行政審批機制,切實提高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
一是推動“一窗口”辦理。為滿足行政服務事項“應進必進”的要求,在各地設立一個綜合窗口,將本局事項中,業務較少的事項進行合并,梳理告知清單,實現“一窗”綜合受理。
二是及時抓好行政權力事項認領和維護。排摸梳理權力清單,根據上級公安機關和市政府考核要求,組織各相關警種做好事項認領和維護工作。
三是常態化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定期做好抽檢單位和檢查人員二個數據庫的維護工作,相關事項變更及處罰結果第一時間輸入系統,進一步加大日常抽檢頻次和密度,確保檢查覆蓋率達100%。
四是持續推進警務公開。進一步完善警務窗口公開的具體細則和標準,繼續深化省公安廳執法公示平臺應用,規范微博、微信等公安互聯網警務平臺運行,以規范促公開,以制度促公開,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監督權,擴大警務公開的深度、時效和覆蓋面。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