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門生態環境局機構職能
根據中共南通市委辦公室《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通辦〔2019〕48號)、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通辦發[2020]15號)要求,南通市海門生態環境局為南通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屬正科級單位,負責海門市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和生態環境執法工作。
通辦[2019]48號(市委辦公室_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生態環境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doc
通辦發[2020]15號(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