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19年,海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促進政府行政權力公開為目標,以提升行政效能為重點,以電子政務建設為手段,做到“應公開盡公開”。
在政務平臺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80條,其中,部門動態167條,信息公開13條,其中含信息公開指南1條,信息公開工作報告1條,信息公開制度1條,信息公開目錄中機構職能1條,領導分工2條,政策文件1條,規劃計劃1條,人事信息2條,資金信息1條,其他公開事項2條。
在南通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公開交易信息9112條,工作信息100條,其中工作動態公開21條,通知公告10條,中心介紹5條,黨群園地39條,辦事指南9條,大事記11條,失信平臺5條。
中心無行政許可等相關職能,本年度,未制發規范性文件,未發生依申請公開,無針對本部門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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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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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章 |
0 |
0 |
0 |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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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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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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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0 |
0 |
0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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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
行政處罰 |
0 |
0 |
0 |
|
行政強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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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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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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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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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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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535 |
5.6518億元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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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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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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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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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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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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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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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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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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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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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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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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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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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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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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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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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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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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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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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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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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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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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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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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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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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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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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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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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主動公開信息不夠及時。為確保信息公開的及時性,中心將安排專人負責、每周檢查,今后涉及領導分工調整、中心人事調整等信息的公開做到及時有效。
(二)公開重點不夠突出。對涉及群眾生產生活相關的重點事項,公開還比較少,今后將結合中心重點工作,對與群眾生產生活聯系緊密的事項,注意收集,并突出重點進行公開。
(三)信息公開渠道不夠寬廣。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將進一步拓寬渠道,實現交易信息全程公開、全程留痕、全程可溯。暢通社會監督渠道,加強市場主體、行業組織、新聞媒體等共交易活動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