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21年,民政局認真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和省、市關于政府信息公開的指示精神,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建設陽光民政的一項基本制度,著力加強組織領導,規范公開內容,健全公開制度,拓展公開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以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實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一)加強信息公開組織領導和機構隊伍建設
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發布《海門區民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促進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一名領導具體負責,局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了機構、領導、人員“三到位”,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格局。
(二)發揮各類信息公開平臺和渠道作用
將政務公開和民政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海門區人民政府網站作為信息公開的主要載體和第一平臺,制定發布《海門區民政局保障政府門戶網站的工作制度》,按照要求發布信息公開的相關內容,包括政府工作機構、政策文件、公告公示、計劃總結、人事信息、政府采購、部門預決算、養老服務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我局結合民政工作實際,指定專人負責政務公開和民政信息公開工作,明確工作分工。2021年,共發布各類信息400余條。
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民政法律法規、各類政策解讀等。2021年,共發布各類政務公開信息120余條。
(三)落實民政重點工作政務公開工作
繼續推進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中涉及民政工作的信息公開。我局2021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主要體現在社會救助信息和社會組織信息公開等方面。一是在社會救助信息公開方面。及時公開社會救助方面信息,加大公開力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社會救助的保障標準、保障人數、資金發放情況等每季度均有內容發布。例如,公示城鄉低保對象名單,發布城鄉低保等對象物價補貼通知、惠民殯葬補貼費通知、殘疾人生活補貼通知等,發布相關信息48條。二是社會組織公開方面。及時公開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民辦非企業年檢結論、民政公益性崗位招錄等情況,發布相關信息18條。三是政府采購公開方面。及時公開政府集中采購項目、招標公告、中標結果等,發布相關信息33條。四是法治落實公開情況。及時公開民政局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清單,“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清單、行政執法救濟渠道等事項,發布相關信息3條。五是養老服務方面。及時公開養老服務領域政策文件、重點工作進展、養老機構信息、老年保健等,共發布相關信息174條。
(四)深化主動公開,整體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進一步探索政務服務公開。2021年根據江蘇省行政權力清單進行動態調整的通知,重新梳理行政權力事項目錄清單,取消社會福利機構審批、對社會福利機構未取得《社會福利機構設置批準證書》擅自執業的處罰、對行政區域界線實地位置認定不一致引發爭議的裁決、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等四項權力清單,調整后的事項共111個。進一步完善江蘇省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平臺“網上辦事大廳”辦事流程,詳細公開各項權力事項的名稱、類型、受理地址、受理電話、服務對象、辦理條件、需提交材料、工作流程、承諾期限、收費標準及依據、辦理依據等信息。同時,公開咨詢和監督電話,便于群眾咨詢和監督。二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統計工作。我局明確專人負責,及時完成互聯網+監管系統、政務服務網等平臺的信息報送統計。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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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1 |
1 |
11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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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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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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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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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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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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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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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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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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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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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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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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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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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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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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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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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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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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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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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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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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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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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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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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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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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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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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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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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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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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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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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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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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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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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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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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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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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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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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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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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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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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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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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1年,我局認真貫徹落實《條例》要求,在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仍然存在不足。
存在的困難問題:一是主動公開信息的意識還不夠強。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廣度和深度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三是信息公開工作力量比較薄弱。
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我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的領導職能作用,根據工作職責,分級抓好職責范圍內的信息公開工作,分解細化任務,將重點領域公開的工作內容落到具體部門科室和個人,做到任務明確、責任明確。二是豐富公開載體。進一步加強網站的管理,及時更新相關內容,讓群眾第一時間了解我局動態。三是強化隊伍建設力度。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水平,全面提升我局政務信息公開的水平、能力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