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關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海政發〔2020〕7號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通知》(國發〔2019〕24號)、《省政府關于做好我省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9〕97 號)和《市政府關于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通政發〔2020〕4號)要求,切實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普查的意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人口普查條例》規定,國務院決定于2020年開展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關鍵時期開展的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開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我市當前人口數量、結構、分布、城鄉住房等方面的基礎信息,將為制定和完善教育、就業、養老、醫療、社會保障等民生政策措施提供參考依據;開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人口增長、人口流動、人口老齡化等人口變動趨勢,將為完善人口發展戰略和政策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和人口素質提升提供信息支撐;開展好此次人口普查,全面掌握人力資源供需結構、城鄉結構、產業結構、區域結構等信息,將為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提供決策保障。
各區鎮、部門和單位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計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增強做好人口普查工作的使命感、責任感,按照國家、省、市的統一部署,高質量完成普查各項任務。
二、普查的對象、內容及時間
此次普查的對象是普查標準時點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自然人以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國公民,不包括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員。
普查的內容主要是調查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號碼、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
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20年11月1日零時。
三、切實做好普查的各項工作
人口普查是一項龐大的社會系統工程,動員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時間節點多。各區鎮、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全市統一部署、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認真抓好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要把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列入2020年和2021年的年度重點工作。市政府成立海門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負責全市人口普查組織實施中重大問題的研究和決策。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負責普查具體工作的組織與實施。各區鎮要在2020年3月底前成立領導小組和辦公室,村(居)委會在2020年4月底前建立普查工作機構,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配合做好人口普查工作。要堅持底線思維、加強風險防控,切實做好方案執行、數據處理、輿論導向等方面的預案。
(二)強化協同配合。普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通力協作。統計系統上下級之間要密切配合、上下聯動,全力以赴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公安局、教體局、住建局、衛健委、自然資源局抽調精干力量參與人口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集中辦公;發展改革、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要做好普查物資和設備、普查經費、地理信息等協調保障工作;政法、公安、衛生健康、民政、教育、住房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掌握相關人口信息的部門,要根據普查工作需要及時向當地普查機構提供行政記錄資料;宣傳、網信、文化廣電、市場監督等部門要以多種方式,持續開展普查宣傳,營造良好的普查氛圍;提供通訊、居民用水、用電用氣服務的主管部門要全力協助,共同做好普查登記工作。其他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為普查工作提供支持。
(三)強化基礎保障。普查指導員和普查調查員(以下簡稱“兩員”)由各地普查機構負責選聘,主要從黨政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借調,也可從村(居)委會選任或者社會招聘,優先利用村民小組長、網格員及熟悉本村環境和能熟練操作電子設備的人員。普查所需經費由各市、區鎮兩級財政共同負擔,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并確保按時足額撥付到位。要及時支付招聘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商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對在“兩員”培訓、普查摸底、現場登記、數據處理等普查關鍵節點加班加點人員,可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支付相應的工作補貼和加班補貼;普查登記所需電子設備由各地負責籌措,對征用普查員個人電子設備給予適當補助,確保普查工作隊伍穩定、普查工作如期順利開展。
(四)強化宣傳動員。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采用多種手段形式、通過各類宣傳媒介廣泛深入宣傳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的重要意義,為普查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集中開展普查“宣傳月”等活動,深入解讀統計法律法規,促進全社會知曉普查、支持普查、配合普查,如實申報普查項目,主流媒體要給予普查工作最大限度支持。
四、依法保障普查的數據質量
各區鎮要將提高普查數據質量作為貫穿人口普查工作全過程的核心要求,規范普查行為,嚴格過程管理,健全工作機制,提升工作水平。
(一)堅持依法普查。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全國人口普查條例》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規范普查行為。普查取得的數據,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各級行政管理工作實施考核、獎懲的依據。普查中獲得的能夠識別或者推斷單個普查對象身份的資料,不得作為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任何個人和單位不得謊報、瞞報、拒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
(二)實施全過程質量控制。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執行全國人口普查方案以及省、市實施方案,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度和數據質量控制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加強對普查機構業務人員和“兩員”的培訓和管理,加強對普查各個環節的質量管理,加強工作檢查和質量抽查,確保普查數據真實準確。
(三)推進信息技術應用和資料共享。普查登記采取電子化方式,探索使用智能手機采集數據,實時上報普查數據。充分利用部門行政記錄,推進大數據在普查中的應用。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應積極向普查機構提供部門基礎資料。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依法嚴格履行保密義務,加強對公民個人信息的全流程保護,嚴禁向任何機構、單位、個人泄露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各地、各部門要保障必要的網絡環境和硬件條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確保數據收集處理工作安全順暢快捷進行。
海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海門市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沈旭東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陳小鋒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郭宏偉 市統計局局長
葛小軍 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
李 明 市公安局副局長
成 員:姚繼偉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局長
政耀華 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叢茂琪 市工信局專職副局長
江建華 市自然資源局副局長
黃衛東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王永偉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黃衛杰 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副局長
施健斌 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專職副主任
茅雷明 市民政局副局長
王 鋒 市司法局黨組成員
陳 偉 市財政局副局長
馮 新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萬旭東 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徐葉飛 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副局長
戴 娟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孫錦華 市統計局副局長
張劍均 市社會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由統計局副局長孫錦華同志兼任。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0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門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
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9號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門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日
海門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
為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邁向更高水平,加快補齊我市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盡快實現污水管網全覆蓋,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建城〔2019〕52號)和《江蘇省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方案(2019-2021年)》(蘇建城〔2019〕220號),以及我市《海門市水環境整治黑臭水體專項治理實施計劃(2017年-2020年)》(海政辦發〔2017〕157號)、《海門市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海政辦發〔2019〕30號)等相關文件,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和長江大保護的要求,堅持“立足民生,攻堅克難;落實責任,強化擔當;系統謀劃,近遠結合;問題導向,突出重點;重在機制,政策引領”的原則,加快補齊污水收集和處理設施短板,優化完善體制機制,大力提升城鎮生活污水收集處理效能,盡快實現城鎮建成區污水管網全覆蓋,生活污水全收集、全處理,鞏固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成果,讓人民群眾擁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為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二)污水處理現狀
1.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
我市目前采用區域污水處理的模式,全市建有三大區域生活污水處理廠,城鎮的生活污水通過區域污水主管網和污水泵站輸送到這三座污水廠進行集中處理。全市污水處理能力達15.05萬噸/天,其中東洲水務為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為12萬噸/天,中信水務、黃海水務為鄉鎮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分別為2萬噸/天和1萬噸/天,排放標準全部為一級A。海永鎮污水送至海永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能力為500噸/天,一級A排放。
根據《海門市區域污水處理規劃(2006-2020年)》和《海門市排水工程專項規劃(2015-2030)》,全市共建成污水主管網653公里,其中區域污水主管網約143公里,城區污水主管網約330公里,區鎮污水主管網約180公里,基本實現了我市城鎮建成區污水主管網全覆蓋。
2.污水收集
我市主城區基本實現污水全收集全處理,區鎮排水戶的納管工作隨著污水管網的不斷建設完善,正在逐步推進。2018年我市完成了區鎮建成區“十個必接”中的機關、醫院、學校、農貿市場四類排水戶的雨污分流和截污納管,2019年完成集中居住區、非化工工業集中區、垃圾中轉站、賓館、飯店、浴室六類排水戶的截污納管工作,各區鎮“六小行業”的整治工作也已全面展開,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率達85.1%。
(三)主要目標
2019年底區鎮“十個必接”全部完成;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建成區生活污水直排口,有效管控城區合流制排水系統溢流污染,城區黑臭水體全面整治完成,基本消除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結合部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到2021年底逐步建立完善城鎮排水設施管養機制,提高城鎮生活污水收集和處理效能,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較2018年提高5%以上。
二、加快補齊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短板
(一)做好污水管網排查和檢測工作。按照《江蘇省城市污水管網排查評估技術導則》和《海門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管理辦法》,各責任單位制定各自的排水管網排查與管養方案,形成以3-5年為一個排查周期的長效機制。鼓勵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委托市場專業化公司,利用聯合疏通車、管道CCTV、內窺鏡等技術,對排水管道進行疏通和檢測,并妥善處置通溝污泥,保障管網系統的高效運行。重點排查檢測旱天生活污水直排、雨天合流制溢流污染、生活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偏低、生活污水管網空白區等問題,查清河水地下水入滲、雨污混接錯接、污水直排等情況,形成管網排查和檢測評估報告,為實施管網改造和修復提供技術支撐。責任單位繪制完善各自轄區內的市政排水管網測繪圖,并錄入到市智慧排水信息系統(GIS),實施動態更新,實現管網管理信息化。(住建局牽頭,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參與,屬地政府、城發集團負責落實。以下均需屬地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全面推進城鎮污水管網改造和建設。根據《海門市區域污水規劃(2018-2030)》,逐步建設完善城鎮污水管網系統,到2020年底前,消除城鎮建成區污水主管網空白區,基本實現城鎮建成區污水收集管網全覆蓋。根據城鎮污水管網排查和檢測結果,逐步實施混接管網改造、管網更新、管網修復等工作。到2020年底完成全市城鎮建成區排水戶的雨污分流和截污納管工作。積極推進雨污分流改造,對暫不具備雨污分流改造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通過建設截流井、加大截流倍數、設施調蓄等措施,減少合流制排水口溢流頻次和水量。大力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新(改、擴)建項目應按照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加強規劃、建設、驗收全過程管控,將削減徑流和面源污染的措施有效落實到城市建設中。(住建局牽頭,生態環境局等部門參與)
(三)加快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按照《海門市區域污水處理規劃(2018-2030)》,結合城鎮發展需求、水環境質量改善要求等因素,適度超前建設污水處理設施。2020年東洲水處理五期(4萬噸/天)擴建工程建成投運,同時啟動東洲水處理六期擴建(8萬噸/天)的前期工作,不斷提升東洲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能力,滿足區域污水處理需求。啟動實施黃海水務提標改造和擴建(2萬噸/天)工程建設,完善配套排水管網,滿足中天精品鋼項目污水排放處理需求。啟動開發區日處理能力10萬噸的污水處理廠的選址與建設工作,滿足園區工業污水處理需求的情況下分流我市中西部片區部分生活污水,不斷優化全市污水處理布局,提升廠網運行質效。同時對中信水務的進水量和負荷率進行評估,及時啟動污水廠擴建工作,不斷提升全市污水處理能力。對于城鎮生活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近期難以覆蓋的地區,因地制宜建設分散污水處理設施,經處理后達標排放。對于人口密度過大的區域、城中村等,要嚴格控制人口和企事業單位入駐,避免因排水量激增導致現有污水收集處理設施超負荷。加強污水廠污泥的規范處置,確保全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規范化處置率達100%。加大再生水利用設施建設,推動將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尾水用于河道生態補水,推動城市綠化、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等優先使用再生水,節約水資源。(住建局牽頭,發改委、生態環境局、水利局等部門參與)
(四)強化管網建設質量管控機制。堅持質量第一,嚴把管材質量關,高標準實施管網建設。管徑大于等于600mm的宜采用承插式橡膠圈接口鋼筋混凝土管和球墨鑄鐵管,管徑小于600mm的宜采用PVC-U實壁管和PE管等管材,鼓勵使用混凝土現澆或成品檢查井,逐步改造淘汰現有的磚砌檢查井。嚴把工程質量關,加強檢查井管道接口、管道基礎、溝槽回填等關鍵節點的施工管控,嚴格按要求將管道CCTV檢測報告作為排水工程驗收必需資料。加強排水管網養護、檢測與修復市場管理,探索建立排水管網檢測與修復企業名錄。按照質量終身責任追究要求,落實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五方主體責任,強化信用管理,加強失信懲戒。(住建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完善城鎮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機制
(一)加強城鎮生活污水接入管理。按照《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1號)、《城市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1號)要求,加強排水戶污水接入管理。屬地政府要建立轄區內各類排水戶的名錄,并及時進行更新。在市政污水管網覆蓋區域,嚴禁雨污錯接混接,嚴禁生活污水直排。新建居民小區或公共建筑排水未規范接入市政排水管網的,不得交付使用;市政污水管網未覆蓋的,應當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并達標排放。建立健全轄區內排水戶的規范管理制度,加強對流動性強的夜排檔、小型餐飲、洗車等排水戶污水排放的管理和整治,結合市場整頓和經營許可、衛生許可管理,建立聯合執法監督機制,督促整改。對未經許可或未按要求接入的,對偷排超排等違法行為進行嚴格處罰。(住建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場監管局、城管局等部門參與)
(二)規范工業企業排水管理。各區鎮的工業集聚區應當按規定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加強對工業廢水處理。新建冶金、電鍍、化工、印染、原料藥制造等工業企業(有工業廢水處理資質且出水達到國家標準的原料藥制造企業除外)排放的含重金屬或難以生化降解的廢水,以及有關工業企業排放的高鹽廢水,一律不得接入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住建、生態環境部門要組織對進入市政污水管網的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評估,經評估認定污染物不能被城市污水處理廠有效處理或可能影響城市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達標的,要限期退出;經評估可繼續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的,工業企業應當依法取得排污許可、城鎮排水許可。工業企業排污許可內容、污水接入市政管網的位置、排水方式、主要排放污染物類型等信息應當向社會公示,接受公眾、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單位和相關部門監督。工業廢水出水口在線監測數據應與污水處理廠實時共享,工業企業廢水超過接管標準排放時暫停接入市政污水管網。(生態環境局、住建局牽頭,發改委、科技局等部門參與)
(三)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發改、財政、住建等部門要按照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的運營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則,合理制定污水處理費標準,并建立與污水處理標準相適應的動態收費調整機制;全面實行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政策,對工業企業按實測污水COD(化學需氧量)濃度分檔收費和實行按污水有害污染物濃度多因子【主要為PH值(酸堿度)、SS(懸浮物)、TP(總磷)、NH3—N(氨氮)四種污染物】分檔收費的復合式計價方式,降低污水廠進水濃度,減少運行費用,確保污水廠穩定達標排放。統籌使用污水處理費與財政補貼資金,充分保障污水處理廠運行、收集管網泵站養護及污泥處置的資金需求。(發改委、財政局、住建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住建局、生態環境局牽頭全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推進工作,各區鎮負責本轄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各區鎮要完善組織領導機制,充分發揮河長作用,強化責任落實。各區鎮要按照目標任務制定本地區污水處理提質增效的實施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形成工作任務清單,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各項保障措施和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我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有序推進,取得實效。各區鎮要在3月底前將轄區內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任務清單報市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備案,并于每季度的下一個月上旬向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報送上季度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實施進展情況。(住建局、生態環境局、發改委負責指導和督促各地開展)
(二)強化資金保障。財政局要落實全市污水處理提質增效工作的資金保障工作,各國有集團公司要積極參與提質增效工程項目建設,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財政局負責,國有集團公司參與)
(三)堅持公眾參與社會共治。各區鎮要積極做好轄區內污水管網建設、截污納管等工作的信息發布、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為排水戶接管創造條件、提供服務。住建局、生態環境局要及時做好業務指導和督促推進工作。加強社會監督,鼓勵城鎮污水處理廠向公眾開放,設立公眾舉報平臺,鼓勵群眾對城市黑臭水體、違法排污行為等進行監督和舉報,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積極營造全民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社會氛圍。(住建局牽頭、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門市2019年耕地保護
督察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10號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門市2019年耕地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按照方案,結合實際,認真抓好整改落實。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海門市2019年耕地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2019年耕地保護督察發現問題整改,確保各項問題整改落實到位,按照《國家自然資源督察意見書》(寧〔2020〕1號,以下簡稱《督察意見書》,見附件1)和《江蘇省2019年耕地保護督察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簡稱《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自然資源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從“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自然資源部關于加強耕地保護和自然資源管理的決策部署,把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真正落到實處。切實履行好全市自然資源管理主體責任,按照自然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督察意見書》和《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將督察發現的各類土地違法違規問題逐項逐宗整改到位。嚴格規范用地管理秩序,進一步強化依法管地用地和節約集約用地意識,嚴格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落實新發展理念,加快轉變資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構建土地執法監管長效機制,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提供資源服務保障。
二、整改內容
《督察意見書》指出,2019年耕地保護督察發現我省存在九個方面問題。經梳理,我市涉及其中五個方面問題:(1)未經批準違法占用耕地;(2)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不到位;(3)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實問題;(4)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把關不嚴;(5)2018年度土地衛片檢查反映的執法不嚴。其中,限期整改問題(1至2類),原則上應于2020年4月4日前完成整改;持續整改問題(3至5類),應結合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和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等工作,按要求完成整改。具體整改內容和要求如下:
(一)關于未經批準違法占用耕地的問題。
此類問題涉及我市各區鎮。
整改措施:針對違法占地行為,按照“既查事又查人,消除違法狀態”的標準,限期逐宗依法查處整改到位。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一律立案查處;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違法建(構)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建(構)筑物,依法沒收到位,確需保留并補辦用地手續的,在依法查處到位后,按規定及時完善用地手續。針對非法批地行為,撤銷用地批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恢復土地原狀或完善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其中:
1.景觀公園類工程項目違法用地問題。
此類問題涉及海門高新區(站前廣場、智谷綠海)、海永鎮(奧倫達)。
整改措施:針對此類問題,需保留的項目,對違法用地要按照“既查事又查人,消除違法狀態”的標準,依法依規查處到位,完善相關用地手續;需取消的項目,要采取恢復土地原狀等措施加強整改。
2.市政道路、公路等交通基礎設施項目違法用地問題。
此類問題涉及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長陽路)、海門高新區(長江路北延)。
整改措施:嚴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和“既查事又查人,消除違法狀態”的標準,限期逐宗依法查處整改到位。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城鄉規劃的違法建(構)筑物,依法予以拆除,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城鄉規劃的建(構)筑物,應依法沒收到位。需保留并補辦手續的,依法處罰到位后,完善相關用地手續。
整改落實責任主體:相關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
市自然資源局指導整改部門:監察大隊、規劃地礦科、村鎮規劃科、城市規劃科、地籍測繪科、耕地保護科、土地利用科。
(二)關于耕地占補平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
此類問題涉及全市各區鎮。
整改措施:對于可調整農用地未落實占補平衡的,相關區鎮全面梳理核實相關情況,根據國家相關政策,通過完善可調整農用地占補平衡管理方式予以整改。
整改落實責任主體:相關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
市自然資源局指導整改部門:耕地保護科
(三)關于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不實的問題。
1.耕地不實數量較大問題。
整改措施:依據第三次國土調查認定的耕地和上級下達的耕地保護目標任務,對耕地進行嚴格管理,強化耕地保護責任落實,嚴控建設占用耕地,深化耕地保護補償激勵機制,加強對耕地的動態監測監管。
2.永久基本農田中不符合劃定要求的數量較大問題。
整改措施:嚴格按照自然資規〔2019〕1號文件精神和相關工作部署安排,對永久基本農田劃定成果中存在的劃定不實等問題進行全面清理,對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錯劃入永久基本農田的,按照“總體穩定、局部微調、量質并重”的原則,在下一步開展的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工作中進行整改補劃,并對永久基本農田嚴格實行特殊保護。
整改落實責任主體: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
市自然資源局指導整改部門:耕地保護科
(四)關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把關不嚴的問題。
此類問題涉及我市各區鎮。
整改措施:一是進一步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要求。規劃修改時,涉及批而未供土地不再使用或調整使用的,地方政府應先根據部、省“增存掛鉤”相關文件規定依法依規進行處置。二是做好規劃管理與供地管理銜接。在省建設用地全程跟蹤管理系統中增加規劃審核功能,堵住監管漏洞。三是細化國土空間規劃編制與實施要求。在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技術指南等相關政策文件中,提出有針對性的管控要求,建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系統,健全規劃實施監管機制。
省廳下發此類問題32個487.85畝。市自然資源局要做好與南京督察局、省廳的對接銷號工作。
市自然資源局指導部門:規劃地礦科
(五)關于2018年度土地衛片檢查反映執法不嚴的問題。
1.部分地區違法占用耕地比例較高的問題。
整改措施:按照省自然資源廳的通知部署要求,繼續做好2018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后續整改工作,并對進一步核實發現的違法違規用地問題,從嚴從快查處整改到位,同時,對核實發現的違法用地占用耕地情況計入“耕占比”,對達到問責比或雖未達到15%的問責比,但違法問題嚴重的地區,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2.數據填報存在不實問題。
整改措施:各自然資源所(分局)是衛片執法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扎實認真開展衛片執法各項基礎業務工作,抓緊落實違法違規用地的查處整改工作,如實填報衛片數據,對上報數據負責。市自然資源局將加強對土地衛片工作的總調度,強化業務指導,督促推動。配合省廳運用全省違法行為實時監管系統,對衛片執法數據進行分析比對,對不如實上報的相關責任人員嚴肅問責,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黨紀、政務處分。
3.對違法用地行為發現和制止不及時,處罰寬松軟問題。
整改措施:嚴格落實自然資源部“刀刃向內”的要求,嚴肅查辦重大違法案件,市自然資源局將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重大典型案件。堅持“既處理事,又處理人”,著重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和濫用行政權力侵犯農民權益的問題。加強與紀檢監察等部門共同督辦或聯合組織查辦;對構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始終保持對違法用地行為和重點違法地區的高壓態勢。
整改落實責任主體: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
市自然資源局指導整改部門:監察大隊
三、工作步驟
整改工作共分為五個階段:
(一)集中整改階段(2020年3月28日前)。我市成立以分管市長為組長、自然資源局主要負責同志為副組長,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開展此項工作。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專門工作小組,逐項逐宗明確整改措施、要求、責任和時限,對整改到位的要做好一宗一檔報市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局要積極主動做好與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的對接舉證和動態銷號工作,并將銷號結果及時上報南通市自然資源局匯總。3月30日前,各區鎮要在整改工作基本結束后,組織開展自查驗收,并以書面形式向市自然資源局報送整改工作自查驗收報告及《江蘇省2019年耕地保護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情況統計表》(見附件2),報送的主要內容包括:整改措施、進展成效、存在問題、下一步安排等。
(二)市級核查階段(2020年4月2日前)。市自然資源局將在各地整改期間進行指導、督導,推動加快整改。4月4日前,對各地整改情況組織核查匯總,經市政府同意后報送南通市自然資源局。
(三)迎接省級督導階段(4月3日至4月14日)。集中整改期間,做好迎接省自然資源廳督導核查的準備。省自然資源廳將對報送的整改情況尤其是限期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匯總,經省政府同意后報送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
(四)迎接部級核驗階段(4月30日前)。各區鎮對限期整改問題形成整改卷宗資料,做好迎接國家自然資源督察南京局階段性整改核查準備。
(五)完善機制階段(5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要持續加大問題整改力度,對未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單位,要加強重點督查督辦,推進整改到位。對需持續關注、加強監管并逐步規范的問題,要制定具體的整改辦法和措施,建立健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國土空間規劃管控、重點項目和臨時用地管理、土地執法監管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壓實責任,強化指導。本次耕地保護督察發現問題整改工作時間短、任務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務必要把整改工作作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任務來抓,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切實履行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對照問題臺帳,逐項進行分解,明確責任分工,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推動本地區涉及問題按時保質保量整改到位,對本地區上報的整改和銷號情況負責;市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要加大對各地的督促指導力度,抓好整改落實工作。
(二)深入調查,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和相關部門要對督察發現問題作進一步深入調查,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對違法批地、違法占地、違規批準修改調整規劃等審批監管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特別是督察意見書中“限期整改問題”,要依法依規厘清責任,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三)明確任務,加強聯動,全力整改。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健全政府領導、自然資源所(分局)牽頭、相關部門聯動的整改工作機制。自然資源部門作為牽頭部門,強化業務主管責任,涉及“批、供、用、補、查、登”的有關職能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協同,認真履職,依法依規推動問題整改。市自然資源局要積極協調紀檢監察、司法、財政、發改、人社、農業農村、交通、住建等相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嚴肅查處整改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對重點地區、重大典型問題、嚴重破壞耕地的案件,要緊抓不放,該執紀的執紀,該處分的處分,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確保每個問題對人對事依法依規處理整改到位。
(四)舉一反三,建章立制,規范管理。各地要以此次整改工作為契機,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督察發現的問題,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深入剖析,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全面自查自糾。同時,進一步創新方式、創新思維,著力在解決突出問題、推進工作創新上下功夫,健全完善自然資源事前事中事后執法監管、耕地保護、節約集約、隊伍建設、共同責任的長效機制,推進自然資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全力推動和保障我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積極開發專門崗位落實下崗、失業轉業
志愿兵(士官)充分就業工作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11號
各區、鎮(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促進安置后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等退役軍人再就業的決策部署,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開發專門崗位確保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8〕79號),結合本市實際,現就開發專門崗位,保障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再就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障對象
(一)《退役士兵安置條例》(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施行前退出現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在由政府安排工作后下崗、失業的轉業志愿兵(士官);或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選擇自謀職業的轉業志愿兵(士官)。
上述對象都應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黨的領導,政治立場堅定;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且具有勞動能力,符合崗位需求;
3.無違法行為記錄;
4.目前中斷社保繳費、以個人身份或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社保。
二、崗位計劃
專門崗位根據符合申報條件對象戶籍所在地和常住地情況綜合考慮確定計劃數(見附件),最終以選崗結果為準。
三、程序步驟
專門崗位的選聘工作按照個人申請、資格審查、體格檢查、公開選崗、組織公示、決定聘用、培訓上崗程序進行。
(一)個人申請。以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在戶籍所在鎮報名為準。
(二)資格審查。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對申請人是否為符合政府安置條件的轉業志愿兵(士官)身份進行認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申請人的下崗、失業狀況進行認定。
(三)體格檢查。由各區、鎮組織,體檢結果報退役軍人事務局備案。
(四)公開選崗。以服役年限長短、入伍時間前后、是否參戰對象作為選崗排序的條件。服役年限長的先選,服役年限相同的入伍時間在前的先選,服役年限、入伍時間均相同的有參戰經歷的先選。排序要素相同的采取現場抽簽的方式決定選崗先后順序。
(五)組織公示。選崗結束后,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將選崗結果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
(六)組織聘用。選崗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各區、鎮根據有關程序,落實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再就業落實結果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備案。
四、待遇保障
(一)勞動報酬。專門崗位薪酬標準是在扣除各項“五險一金”個人繳納部分后,為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5倍,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用人單位根據開發的專崗用工情況制訂日常管理考核細則,對落實專門崗位人員進行管理和考核,對不服從管理且屢教不改或在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嚴重影響或后果的,可以依據《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
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在政府開發的專崗就業期間,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積極開發專門崗位確保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就業工作的通知》(蘇政辦〔2018〕79號)文件規定,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的困難生活補助取消。到達退休年齡并領取退休金后,困難生活補助按上級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五險一金。用人單位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為專門崗位就業人員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并交納住房公積金。
(三)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依法與專門崗位就業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就業人員距法定退休年齡的時間,鼓勵用人單位與其簽訂中長期勞動合同。
(四)經費保障。專門崗位保障經費由市財政承擔60%、區鎮財政承擔40%,區鎮先行墊付,年終與市財政結算。
五、組織實施
(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本次專崗再就業政策的解釋,協調專崗再就業工作的開展;
(二)市衛健委負責協調醫療機構,對體檢對象的身體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再就業工作,作出評判結論;
(三)市人社局負責協調各區、鎮再就業專崗的開發、雙選、簽訂勞動合同及后續“五險一金”的辦理;
(四)各區、鎮具體負責本地區再就業對象的就業需求統計、崗位開發,組織體檢、雙選、錄用、日常管理與考核,落實經費保障和工資發放等。
六、有關要求
要根據本區、鎮實際情況,研究專門崗位的開發、管理,根據就業對象的實際情況安排好具體崗位,做好崗前培訓,確保接收安排對象及時上崗。要廣泛開展宣傳教育,講清設置專門崗位幫扶退役士兵就業的重要意義,使退役士兵充分認識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心關愛。講清各類就業崗位的基本情況和用工要求,使他們找準目標定位,發揮自身特長,確保完成本職工作。
凡在本通知印發之前,已由政府安排再就業的下崗、失業轉業志愿兵(士官),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繳納等參照上述標準執行,保持相對平衡。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6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門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
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12號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門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海門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江蘇省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蘇政辦發〔2019〕23號)和《南通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實施方案》(通政辦發〔2019〕40號)文件精神,支撐打贏藍天保衛戰、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進一步提高綜合運輸效率、降低物流成本,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推進交通強省建設的各項工作部署,瞄準區域交通重要節點城市目標,提升交通樞紐能級,堅持新發展理念,按照集約節約、綠色環保、重點突破、系統推進的工作思路,以轉型發展為主攻方向,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充分發揮江海河聯運優勢,不斷完善交通網絡,切實提高運輸組織水平,減少公路運輸占比,拓展鐵路運輸能力,增加水路運輸量,加快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推動我市高質量發展,奮力爭當“南通推動長三角一體化高質量發展開路先鋒”先行軍。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底,全市貨物運輸結構明顯優化,力爭開通鐵路貨運,水路承擔的大宗貨物運輸量顯著增加,水路集疏運量、多式聯運貨運量實現較快增長,運輸結構調整取得明顯成效。
二、鐵路貨運開通行動
(三)做好寧啟鐵路貨場開通工作
海門市作為南通交通重要節點城市,亟需謀求物流結構優化,打造“物流大市”向“物流強市”的轉變。為此,要積極謀求開通寧啟鐵路貨運功能,2020年加快實施寧啟鐵路海門貨場建設。(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參與)
(四)加快集疏運鐵路建設
加強港區集疏港鐵路與干線鐵路和碼頭堆場的銜接,優化鐵路港前站布局,鼓勵集疏港鐵路向堆場和碼頭前沿延伸,加快港區鐵路裝卸場站及配套設施建設,打通鐵路進港最后一公里。2020年加快推進通海港區至通州灣港區鐵路專用線一期工程,開工建設洋呂鐵路。(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各相關區鎮參與)
(五)推進大型工礦企業和物流園區鐵路專用線建設
支持重點企業以及大型物流園區加快鐵路專用線建設。2020年底前,具備鐵路、水路貨運條件的火電企業,一律禁止公路運輸煤炭,逐步轉向鐵路或水路運輸,不斷增加鐵路和水路運輸比例。(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水路運輸升級行動
(六)加快江海港口設施建設
以沿江港口轉型升級、沿海港口能力提升為重點,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港區岸線資源,強化臨港產業發展,提高港口經濟發展水平。2020年底前,在通海港區,招商局重工郵輪基地2#項目開工建設;積極推進豪華郵輪舾裝碼頭港口岸線報批;推進通海集裝箱二期工程港口岸線報批。在海門港作業區,結合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需求,全面落實集疏運體系調整,做好一港池碼頭8個五萬噸和海螺新材料3個兩萬噸級碼頭的港口岸線報批工作。推進沿海港口進港航道建設,完成三夾沙南支航道的工程可行性研究,配合做好小廟洪上延航道和三夾沙南支航道的報批和建設工作。港口對外開放和臨港經濟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港口發展更加低碳環保,信息化管理服務水平明顯提升,港口綜合通過能力達到3700萬噸。(市交通運輸局、海門港新區、開發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參與)
(七)優化內河港口布局
統籌優化配置內河港口資源,加快內河港口規模化、集約化作業區建設,提高內河港口作業區與產業園區、物流園區、沿江沿海港口的銜接和互動。2020年,出臺《海門市內河港口布局規劃》,開展內河碼頭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優化調整港口功能布局,提高港口岸線資源有效利用率和港口作業的效能;加快推進東灶新河發揮航運功能建設,盡快形成通航能力,滿足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的建設需要;充分利用通呂運河、新江海河等航道岸線資源,規劃形成一批重點公共作業區,內河港口布局日臻完善,服務功能逐步提升。到2025年,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規模適應、分工協作、綠色低碳的現代化內河港口。(市交通運輸局、海門港新區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參與)
(八)加快高等級航道建設
按照“節點順暢、干線成網、市際貫通、達海連江”原則,配合省、市加快通揚線通呂運河、新江海河、東灶新河前期工作并啟動項目建設,努力打通區域內河水運主通道,構建高等級航道主骨架,供給短板得到有效化解,江海河聯運功能顯著提升。著力提高千噸級航道的覆蓋率和連通度。(市交通運輸局、沿線區鎮牽頭,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參與)
(九)進一步提升港口大宗貨物“公轉鐵”“公轉水”比例
積極推進專業化碼頭建設,提升港口大宗貨物通過能力。加快推進通海港區集裝箱碼頭二期工程建設。加快通海港區進港航道建設,加快通海港區“集改散”“散改集”“水水中轉”現代化配套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集裝箱運輸通過能力和配套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公鐵水集疏運體系建設,推動大宗貨物集疏港轉向鐵路和水路。2020年10月底前,沿江沿海主要港口的煤炭、礦石、焦炭等大宗貨物集港基本實現以鐵路或水路運輸為主。(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四、多式聯運提速行動
(十)加快多式聯運樞紐建設和裝備升級
優化多式聯運樞紐場站布局,重點支持一批具有較強公共服務屬性、具備多式聯運功能的綜合貨運樞紐場站建設,加快深國際·疊石橋現代國際物流園建設,2021年建設完成,推動貨運輔助業由“小、散、弱”向集約化規模化發展,為貨物運輸轉型升級工程配套提供有利支撐。開展疊石橋物流中心貨運服務功能研究,大力推廣應用集裝箱、廂式半掛車等標準化運載單元和貨運車輛。支持企業加快多式聯運運載單元、快速轉運設備、專用載運機具、長距離帶式輸送機等升級改造,促進集裝化、廂式化、標準化裝備應用。(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海門郵政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實施多式聯運示范工程
大力發展內河集裝箱運輸,加快集裝箱鐵水聯運發展,積極引導疊石橋物流中心開展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引導企業建立全程“一次委托”、運單“一單到底”、結算“一次收取”的服務方式。建立完善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多式聯運線路、樞紐場站、組織模式、信息系統,加快培育龍頭骨干多式聯運經營企業。鼓勵和支持多式聯運企業依托示范工程開展模式創新、技術創新,加大多式聯運示范成果的推廣應用。(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牽頭,海門郵政管理局參與)
五、公路貨運治理行動
(十二)深化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治理
按照現有公路超限檢測站點布局,加強公路超限檢測站點建設完善和運行管理,實施公安、交通駐站聯合執法和流動聯合執法。建立健全貨運車輛違法超限超載“黑名單”管理制度和嚴重違法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參與全國公路治超聯網管理信息系統工程,推進基礎信息共享,加密動態稱重檢測系統,全面推進公路超限非現場執法,提高公路治超執法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強化貨運源頭監管,公示重點貨運源頭單位監管單位及責任人,要求重點源頭單位安裝使用稱重設備和視頻監控設備,實現對貨物裝載情況的實時監管,全面實施“一超四罰”。到2020年底,全市普通公路貨運車輛超限超載得到有效遏制,低于省控標準。(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十三)大力推進貨運車型標準化
穩步開展危險貨物運輸罐車、超長平板半掛車、超長集裝箱半掛車的治理工作。加強既有營運車輛情況排查,逐車制定車輛退出計劃,引導和督促企業加快更新淘汰不合格車輛,促進標準化車型更新替代。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積極參與模塊化中置軸汽車列車示范運行,加快輕量化掛車推廣應用。根據南通市國Ⅲ貨車淘汰指標,完成營運貨車淘汰任務。(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參與)
(十四)推動道路貨運行業集約高效發展
鼓勵“互聯網+貨運物流”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開展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2020年底前,中長途貨車空駛率下降到35%以下。積極培育具有全國影響力,且創新能力強、運營管理規范、資源綜合利用效率高的無車承運人企業。大力發展甩掛運輸、企業聯盟、品牌連鎖等集約高效的運輸組織模式,發揮規模化、網絡化運營優勢,降低運輸成本,有效整合分散經營的中小貨運企業和個體運輸業戶。支持大型道路貨運企業以資產為紐帶,通過兼并、重組、收購、控股、加盟連鎖等方式,拓展服務網絡,延伸服務鏈條,實現資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現代物流企業轉型升級。(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公安局參與)
六、城鄉綠色配送行動
(十五)開展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建設
對照綠色貨運配送示范項目創建標準,統籌規劃建設城市貨運配送節點網絡,完善物流園區(貨運樞紐)和城市配送網絡節點及配送車輛停靠裝卸配套設施。引導和鼓勵城市貨運配送組織模式創新,支持郵政快遞企業、城市配送企業發展統一配送、集中配送、分時配送、共同配送、夜間配送等集約化運輸組織模式。加大對物流園區(貨運樞紐)建設、新能源車輛推廣應用、智慧綠色物流服務平臺(無車承運人平臺)建設等的支持力度。(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商務局牽頭,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海門郵政管理局參與)
(十六)推進農村物流發展
學習借鑒先進地區農村物流示范縣創建經驗和做法,按照資源共享、多站合一、功能集約、便利高效的原則,加快建設一批物流功能突出、服務“三農”的網絡節點。到2020年,全市快遞服務資源得到進一步整合。創新農村物流運作模式,充分利用農村客運站、郵政網絡、農村超市、供銷社等節點提供農村物流服務,積極探索農村物流共同配送模式,全面提升農村物流整體服務水平,促進城鄉物流一體化發展。(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海門郵政管理局、市供銷合作總社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參與)
(十七)加大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推廣應用力度
將公共充電樁建設納入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范圍,加大用地、資金等支持力度,在物流園區、工業園區、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貨流密集區域集中規劃建設專用充電站和快速充電樁。結合城市配送需求,制定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便利通行政策,改善車輛通行條件。探索建立新能源城市配送車輛運營補貼機制,降低使用成本。在重點物流園區、鐵路物流中心、港口等推廣使用電動化、清潔化車輛。(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七、信息資源整合行動
(十八)提升物流信息服務水平
大力發展“互聯網+”高效物流,充分利用移動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推進傳統貨物運輸組織方式的改進和各種運輸方式的有效整合。鼓勵和支持“互聯網+”車船貨匹配、無車承運、城鄉配送物流服務平臺建設,實現物流需求和供給高效匹配、精準對接。強化貨物定位跟蹤狀態信息查詢等服務,提高物流服務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加快多式聯運示范項目及信息化平臺建設,實現多種運輸方式間的數據信息共享。(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牽頭,海門郵政管理局、市大數據中心、市供銷合作總社參與)
(十九)加強運輸結構調整信息報送和監測分析
根據南通市運輸結構調整指標體系,建立我市運輸結構調整監測體系,建立貨物運輸“公轉鐵”“公轉水”運行狀態運行監測和報送機制,開展運輸結構調整監測分析,跟蹤監測大宗貨物及集裝箱“公轉鐵”“公轉水”運量變化、多式聯運、內河集裝箱發展狀態、新能源車輛推廣情況、建設項目進展等相關信息。適時組織開展全市貨物流動調查,分析全市貨物運輸流量流向狀況,啟動全市物流規劃研究。(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市統計局、市生態環境局參與)
(二十)完善和推廣多式聯運信息服務
建設統一的公共信息平臺,提高信息增值服務能力。依托省級鐵水聯運信息服務平臺和南通多式聯運信息服務平臺,提供以鐵水聯運為重點的貨運“一單制”服務,實現鐵水聯運信息互聯互通。(市商務局牽頭 ,市交通運輸局、海門海事處參與)
八、加強政策支持保障
(二十一)完善財政等支持政策
完善財政等支持政策。積極爭取國家、省級層面關于運輸結構調整、多式聯運等的優惠政策,加大對多式聯運樞紐場站及集疏運體系建設的資金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大型工礦企業、生產制造企業、物流企業“公轉鐵”“公轉水”的配套鼓勵政策,對成效顯著的企業以及集裝箱鐵水聯運、公鐵聯運經營人給予獎勵或補助。落實國家和省關于淘汰老舊車輛、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等方面政策措施。(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發改委按職責分工落實)
(二十二)完善用地用海支持政策
加大鐵路專用線、干線航道網項目用地支持力度,對相關項目優先向上申報。對“公轉水”碼頭、納入港口總體規劃和運輸結構調整的鐵水聯運、水水中轉碼頭及配建的防波堤、航道、錨地等項目,優先向上申報。在國土空間規劃指導下組織編制港口集疏運鐵路、物流園區和工礦企業鐵路專用線建設方案,優先安排用地指標。對急需開工的交通工程,屬于國家、省重點建設項目的,按照相關規定申請辦理先行用地。(市自然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發改委參與)
九、加強督導考核力度
(二十三)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海門市推進運輸結構調整聯席會議制度,統籌推進全市運輸結構調整工作,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推進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聯席會議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主任和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召集人,市委宣傳部、政法委,市發改委、公安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信訪局、供銷總社,海門海事處、郵政管理局等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市交通運輸局分管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各相關部門結合各自工作職責,制定對應措施,于3月底前報聯席會議辦公室。(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參與)
(二十四)嚴格督導考評
市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建立運輸結構調整工作動態督導考評機制,加強對有關部門推進落實情況的督查考核,定期通報全市運輸結構調整進展情況。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動態評估機制,加強對港口、物流園區、工礦等企業的督導考核,確保責任落實到位。要加強對運輸結構調整的監測分析,按季度總結形成工作情況報告,并填寫《運輸結構調整工作監測分析表》,于每季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報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各有關部門參與)
十、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二十五)保障行業健康穩定發展
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從業人員社會保障、職業培訓等服務,積極培育拓展新興市場,推進貨運行業健康穩定發展和轉型升級。強化地方政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政法、公安、網信、信訪等部門參與的協調聯動機制,跟蹤了解行業動態和各方訴求,加強信息研判和溝通會商,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有效化解和疏導矛盾,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市委政法委、市交通運輸局、市信訪局、市公安局牽頭,市委網信辦參與)
(二十六)強化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對運輸結構調整工作的宣傳報道和政策解讀等工作力度,加強正面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運輸結構調整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市委宣傳部、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牽頭,市各有關部門參與)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門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
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13號
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門市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25日
海門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關于印發全國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蘇省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南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堅決有效遏制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市政府決定自3月下旬至6月底,在全市范圍開展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特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刻汲取近期發生的安全事故教訓,認真對照國務院和省督導組反饋的突出問題,堅持標本兼治、條塊結合,深入開展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為全方位融入蘇南,全方位對接上海,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在扎實開展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基礎上,提高標準、從嚴要求,通過開展“百日行動”,進一步消除安全監管領域盲區漏點,化解影響制約安全生產的基礎性、源頭性矛盾問題,嚴防起重傷害、坍塌等群死群傷事故,全力壓降事故總量和死亡人數,努力減少一般事故,防范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促進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狀況穩定向好。同時,健全完善建筑施工領域標準化管理體系和長效監管機制,提升安全生產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3月21日至6月30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動員階段(3月25日至3月31日)。各區鎮和市相關部門學習領會中央、省、市關于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細化“百日行動”實施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層層動員發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4月1日至6月15日)。堅持條塊結合、分級負責,扎實開展全覆蓋、拉網式安全生產隱患問題排查工作,并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落實整改責任,限期整改到位。
(三)總結提升階段(6月16日至6月30日)。把排查整治與建章立制結合起來,總結剖析問題原因,舉一反三,完善政策措施,補齊工作短板,不斷夯實監管責任,切實消除監管盲區,鞏固提升排查整治成效,形成建筑工地標準化、規范化管理制度體系。
四、重點內容
堅持“全面覆蓋、突出重點”,緊盯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部位,找準排查整治的著力點。
(一)檢查“安全責任告知、專題警示教育、安全公開承諾”等制度落實情況。重點排查施工企業對新進工人三級教育是否到位,待崗轉崗換崗工人崗前安全培訓教育是否到位,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是否到位;是否對工人進行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安全知識教育、專項安全技能培訓等。
(二)檢查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情況。重點排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作業、起重機械使用、深基坑、腳手架、高支模、土方開挖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是否按照規定進行方案編審、論證、交底、實施和工序驗收。
(三)檢查施工現場規范化管理情況。重點排查施工工地是否落實文明工地管理和揚塵管控要求,是否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施工過程是否管理到位。
(四)檢查安全生產各方責任落實情況。重點排查企業主體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屬地政府管理責任是否落實到位;屬地政府是否將未辦理施工許可建設工程納入監管范圍,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五、工作方式
按照“市級主導、部門主抓、屬地主體”的思路,強力推進“百日行動”。
(一)市級主導督查。市政府成立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領導小組,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建筑施工領域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人員從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城管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建設中心和市屬三大國有集團公司等部門和單位抽調,實行集中辦公,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調度工作;同時,建立兩個督查組,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開展高頻次督查。
1.工作督查組:依托已建立的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督導組,每周對區鎮和市相關職能部門“百日行動”推進情況、相關制度落實情況和隱患問題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2.專家督查組:由市住建局牽頭,從南通市建筑施工安全專家庫中抽取專家,每周對建筑施工責任主體行為和施工現場安全風險隱患進行抽查。
(二)職能部門主抓。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等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安全監管職能,組織開展好本系統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既要組織對市本級工程項目開展全面排查,也要加強對區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
(三)屬地主體整治。各區鎮對所轄建筑施工領域所有企業和項目開展拉網式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各類隱患逐一列出清單,督促企業整改銷號到位;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一單四制”(全市重大事故隱患清單,實行交辦制、臺賬制、銷號制、通報制)。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開展執法檢查全覆蓋,對安全生產隱患自查自改不認真、走過場的企業和項目,納入執法的重點對象。凡是存在重大隱患拒不整改的項目一律予以停工整改,凡是在停工整改期間違法組織生產的項目相關負責人一律依法追究責任。
六、工作機制
(一)例會制度。市政府分管領導每周召開一次工作例會,聽取市督查組、職能部門及區鎮“百日行動”推進情況,研究部署有關工作。
(二)點評制度。領導小組每二十天組織召開一次點評會議,對職能部門及區鎮“百日行動”推進情況進行點評,分析問題原因,明確工作要求,推動“百日行動”深入開展。
(三)考核制度。根據區鎮“百日行動”推進情況,每二十天進行一次考核排名,并將最終考評結果納入對區鎮高質量發展考核內容。
(四)約談制度。在上級或本級督查中,發現建筑施工領域存有重大安全隱患、專項整治“百日行動”推進不力等情況的,將按有關程序,對區鎮、部門和單位責任人進行約談。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壓實責任。各區鎮、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切實加強“百日行動”的組織領導,主要領導和其他班子成員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要求,親自研究部署,親自督促檢查,制定細化方案,明確職責要求,狠抓工作落實,確保“百日行動”取得實效。
(二)深入排查,消除隱患。各區(鎮)、各有關單位要將隱患排查整治貫穿建筑施工活動全過程、全方位,壓緊壓實行業指導責任、屬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確保無死角、無盲區,做到風險排查和隱患整治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真正實現建筑施工安全監管“橫向到邊,縱向到底”。
(三)從嚴查處,強化整改。堅持邊整邊改、標本兼治,對整治中發現的問題隱患,第一時間責令限期整改,能盡快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時無法徹底整改的,要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方案,嚴格落實防控措施,跟蹤督促在限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在此基礎上,研究治本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工地規范化管理等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四)全面宣傳,營造氛圍。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建立舉報獎勵機制,引導企業職工和社會群眾參與“百日行動”。“百日行動”期間,嚴厲查處一批違法行為,依法取締一批非法單位,公布一批聯合懲戒“黑名單”,并進行媒體曝光,形成群防群控、齊抓共治的濃厚氛圍。
(五)加強督查,嚴格紀律。市督查組要采取巡查暗訪、突擊夜查、回頭檢查等多種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交辦、限期整改、跟蹤督辦、一盯到底。對推進“百日行動”不力、現場隱患問題突出、長效管理機制缺失的區鎮和部門,將通報批評、嚴肅問責。
附件:
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
“百日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郭曉敏 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副組長:周國強 市政府副市長
成 員:葛小軍 市委外辦專職副主任
施 泉 市住建局局長
曹 健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倪衛彬 市水利局局長
嚴雪松 市城管局局長
張 炎 海門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王 帆 海門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朱健華 海門港新區管委會主任
馮 軍 臨江新區管委會主任
劉海忠 海門高新區管委會主任
黃 輝 三廠工業園區黨工委副書記(主持管委會工作)
秦風雷 常樂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郁 逵 正余鎮鎮長
陳東明 悅來鎮鎮長
王洪新 四甲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吳 偉 余東鎮鎮長
趙永偉 海永鎮鎮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施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姜沖同志擔任。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推進基層政務
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14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于推進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
關于推進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努力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利化,不斷提高政務服務滿意率,根據《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實施方案》(通辦發〔2020〕3號)和《關于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的實施方案》(海辦發〔2020〕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制定推進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人民為中心,以企業和群眾辦事需求為導向,圍繞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進一步推進審批服務事項向區鎮下放、公共服務事項向區鎮延伸、便民服務事項向村(社區)下沉,優化窗口布局,規范服務標準,推動政務服務理念、制度、作風全方位深層次轉變。為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基層政務服務標準化建設。區、中心鎮為民服務中心服務大廳面積一般不少于1000平方米,其他鎮為民服務中心服務大廳面積一般不少于500平方米,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大廳面積一般不少于50平方米。鼓勵有條件的區鎮建設24小時自助政務服務區。配合建設完善三級標準化體系,制定標準化工作指南,規范窗口業務辦理。制定審批事項辦理、人員管理、監督考核、后勤保障等工作規范,明確崗位責任,細化崗位作業標準,保障基層政務服務工作有序規范進行。
(二)深化只進“一扇門”改革。按照“應進必進”、“能進必進”的原則,根據市賦權區鎮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清單和延伸區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整合部門和人員,將承接事項所涉及的辦理人員逐步劃轉至為民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部進駐為民服務中心受理。公安、民政、人社、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市直部門設在區鎮的服務窗口和供水、供電等民生服務窗口全部進駐為民服務中心,同城通辦的公安出入境、稅務、公積金等民生服務類事項進駐重點中心鎮為民服務中心,四月底前完成進駐。
(三)推進“綜合窗口”改革。根據企業和群眾辦件頻率、辦事習慣,優化調整窗口設置,推行“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政務服務新模式。區鎮為民服務中心推進“一窗分類綜合受理”改革,將并行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實行專業辦事窗口和分類綜合窗口相結合的辦件模式,整合設立民生、建設、市政公共服務等綜合窗口,公安、稅務、人社、醫保、公積金、市場準入等部門設立為專業辦事窗口。民生綜合窗口受理財政、民政、殘聯、衛健委等部門事項,建設綜合窗口受理住建、城管、自然資源以及審批局項目類事項,市政公共服務綜合窗口受理供水、供電等事項,其余事項通過整合設立其他事項綜合窗口統一受理。推動村(社區)建立充分授權的全科政務服務模式,設置全科綜合窗口,由“單一窗口”向“全科窗口”轉變,由“一專多能”向“全科全能”轉變。
(四)建立健全鎮村兩級便民服務網絡。打造江蘇政務服務網鎮村站點,根據承接的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在江蘇政務服務網認領相關事項,并維護辦事指南,確保各項要素完整,打通網絡辦理渠道,讓群眾可以在江蘇政務服務網申請辦理鎮村兩級事項,實現“一網通辦”。在打造政務服務站點時注意做好專線網絡的預留。
(五)建設鎮村幫辦代辦體系。各區鎮為民服務中心在大廳設立幫辦代辦窗口,由幫辦代辦窗口人員負責提供入駐區鎮為民服務中心的審批和服務事項的幫辦代辦。村(社區)設立幫辦代辦服務站,安排專人為幫辦代辦員,為與群眾關系密切的民生保障類事項提供幫辦代辦服務,打通為民服務“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區鎮要統一思想,深刻認識基層審批服務執法力量改革的重要性。制定適合本地區的基層政務服務建設方案,細化任務分工,嚴格落實責任,及時研究解決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深化配套改革舉措,切實在人、財、物等方面全力保障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確保基層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工作有力有序推進。
(二)強化業務指導。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要做好對區鎮為民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的工作指導,幫助建立和完善規范化、標準化大廳運行流程。鎮村基層政務服務中心要加強人員的管理和培訓,切實提高辦事人員業務素質和服務能力,最大程度提升企業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三)強化評估考核。區鎮為民服務中要建立嚴格的考核管理機制,在為民服務中心大廳推行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把企業和群眾現場或在線評判結果納入窗口績效考核,助推為民服務中心服務效能不斷提升。同時要強化對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的檢查督促,加快村級便民服務中心建設進度。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將定期對區鎮為民服務中心工作開展明察暗訪,對發現的突出問題進行通報,并將結果納入本年度區鎮為民服務中心考核。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自然資源局《2020年度全市耕地
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計劃》和《2020年度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鎮
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工作計劃》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16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市自然資源局《2020年度全市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計劃》和《2020年度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工作計劃》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0日
2020年度全市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計劃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蘇發〔2017〕15號)和《關于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和落實占補平衡的實施意見》(通委發〔2018〕4號)等文件精神,現制定2020年度全市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計劃如下:
一、工作計劃
1.占補平衡工作計劃。全市耕地占補平衡任務數為1000畝,其中市本級耕地占補平衡任務數為470畝,高標準農田建設1%耕地占補平衡任務數為530畝。
2.增減掛鉤工作計劃。全市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任務數為5000畝。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及早謀劃。各區鎮(街道)要盡快啟動項目申報實施工作,做到早動員、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實,要抽調業務骨干建立專門機構部署推進,力爭所有項目一次性申報、一次性實施、一次性報驗。各區鎮(街道)均必須在6月底前完成耕地占補平衡和增減掛鉤項目申報入庫工作,10月底前實施完成并申報縣級初驗,12月底前完成縣級初驗。各區鎮(街道)要加強對土地整治入庫項目的建設管理,進一步提高項目入庫面積完成率。對項目入庫面積完成率偏低的區鎮(街道)取消土地整治評先評優資格。
2.部門聯動,形成合力。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聯動,協助指導區鎮(街道)共同推進好土地“雙整治”工作。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指導好項目入庫、立項,組織好新增耕地數量驗收工作。市財政局負責及時撥付項目啟動資金,做好補助資金結算和監管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好耕地占補平衡項目實施質量評定和組織驗收工作,做好全市高標準農田1%任務完成指導驗收工作。
3.明確獎懲,加強督查。繼續將土地“雙整治”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四大專項行動”中的“拆違拆破拆舊”專項行動工作任務清單,繼續對超額完成2020年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任務的區鎮(街道)由市項目辦在項目建設考核中予以加分。繼續將土地“雙整治”工作列入市委大督查范疇,并實行周報制。對區鎮(街道)上報數據弄虛作假的,追究相關人員責任。2020年度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獎補政策繼續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自然資源局〈2018年度全市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計劃〉和〈2018年度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和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工作計劃〉的通知》(海政辦發〔2018〕20號)文件精神執行。
附件:
2020年度海門市耕地占補平衡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工作計劃任務分解表
區鎮 |
占補平衡任務(畝) |
增減掛鉤任務(畝) |
|||
小計 |
市本級任務 |
高標準農田1%任務 |
|||
開發區 (海門街道) |
230 |
200 |
30 |
360 |
|
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 |
80 |
40 |
40 |
350 |
|
海門港新區 |
130 |
20 |
110 |
1100 |
|
臨江新區 |
30 |
30 |
— |
320 |
|
三廠工業 園區 |
10 |
10 |
— |
100 |
|
常樂鎮 |
110 |
— |
110 |
520 |
|
正余鎮 |
80 |
80 |
— |
380 |
|
悅來鎮 |
140 |
— |
140 |
1000 |
|
四甲鎮 |
100 |
— |
100 |
470 |
|
余東鎮 |
80 |
80 |
— |
380 |
|
海永鎮 |
10 |
10 |
— |
20 |
|
合計 |
1000 |
470 |
530 |
5000 |
關于全市2020年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工作計劃
為全面提升全市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根據《自然資源部關于健全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的通知》(自然資規〔2018〕1號)、《江蘇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全面開展城鎮建設用地提效工程的意見》(蘇國土資發〔2017〕177號)、《南通市國土資源局關于分解下達節約集約用地“雙提升”行動“十三五”時期相關目標任務的通知》(通土資〔2017〕106號)精神,現制定2020年度全市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工作計劃如下:
一、工作目標
2020年對區鎮(街道)下達的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土地處置目標任務分為三類,即: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目標任務、供而未用土地消化處置目標任務和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目標任務。
(一)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目標任務
2020年全市消化利用批而未供土地的目標任務(不含市級項目)為6500畝。市級項目雖未專門下達具體的消化利用目標任務,但相關牽頭部門(重點是交通、住建、教體、衛健等)應落實專人,加強與所在區鎮的工作對接,盡快創造供地條件,相關職能部門應做好服務保障工作,共同推進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工作。2020年分區鎮(街道)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任務詳見附表1。
(二)供而未用土地消化處置目標任務
2020年全市消化處置供而未用土地的目標任務為3800畝。市級項目雖然沒有下達具體的消化利用目標任務,但相關牽頭部門(重點是財政、宗教等)應落實專人,明確分工,加快推進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處置工作。2020年分區鎮(街道)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處置任務詳見附表2。
(三)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目標任務
2020年全市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目標任務為1100畝。對2017-2019年度超額完成再開發任務的區鎮(街道),在2020年度下達任務時作相應扣減;對2017-2019年度未足額完成再開發任務的區鎮(街道),在2020年度下達任務時作相應增加。2020年分區鎮(街道)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目標任務詳見附表3。
二、相關要求
批而未供土地的消化利用、供而未用土地的消化處置、城鎮低效工業用地的再開發利用工作,與全市經濟建設、項目建設、城市建設密切相關,是破解用地瓶頸的重要工作舉措。本次下達的2020年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等土地處置目標任務,是對區鎮(街道)下達的指令性工作任務,列入市對區鎮(街道)2020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各區鎮(街道)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明確屬地政府為征供用地的第一責任人,主要領導要親自抓,分管領導要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完成市政府下達的2020年度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城鎮低效工業用地再開發處置工作任務。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分解下達2020年度城鎮保障性
安居工程、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17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分解下達2020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的通知》(蘇政傳發〔2020〕68號)的文件要求,我市2020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目標任務為: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新開工5000套,基本建成2000套,老舊小區綜合整治2個。為做好省政府下達我市2020年度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相關工作,加快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現將工作任務和落實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務分解
(一)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新開工項目3個,住房5044套。
包括海門市海賦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都市五星北區2404套、匯成苑1888套、都市五星東區752套。
責任單位:海門市保障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二)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基本建成項目3個,住房4173套。
1.海門市滬海房地產發展公司建設的立新小區七、八期670套;
2.海門市城市發展有限公司建設的大橋新村1271套;
3.海門市海賦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建設的春江花園2232套。
責任單位:海門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門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海門市保障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三)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項目2個。
1.海南新村和秀山新村片區老舊小區綜合整治;
2.復興新村(部分區域)老舊小區綜合整治。
責任單位:海門街道。
二、相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各責任單位要把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老舊小區綜合整治目標任務擺上重要的議事日程,建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任務內容和完成時限節點,把素養高、能力強、技術精的人員安排到工程一線,加快推進工程建設。
(二)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各責任單位要加強目標任務分解,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時推進項目建設。遵循“輕重緩急”“一區一策”的原則,對需要提前建設的硬件項目,要統籌規劃、落實項目、責任到人、加緊實施。對必須完善的軟件項目,要逐一明確整治的措施和辦法,找準行之有效的活動載體,促進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建設工程整體上水平、見成效。
市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落實好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項優惠政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領導小組要按照任務要求,督促各建設單位加快推進項目建設,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目標建設任務。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建設工程相關街道、居委會、業主代表、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要各司其職,整體聯動。街道、居委會要聯系群眾,善于采納居民的合理化建議,要積極爭取廣大群眾的理解、支持和參與,營造良好的改造氛圍。業主代表、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實行工程全過程跟蹤管理,督促安全文明施工,確保實事工程圓滿完成。
(三)強化監管,保質保量。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住房困難家庭居住條件的改善,關系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涉及面廣、公益性強、社會影響大。施工過程中,對保障性安居工程質量監管實行質量問題“零容忍”和“一票否決”制,各項目責任單位要認真履行基本建設程序,嚴格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監理制和工程質量終身制,確保工程施工材料優良、工序規范、質量合格。各責任單位的監管部門要切實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過程的督查、督辦工作。
建設項目進展情況實行專人報送制度,各單位每月20日前須向市住建局房改辦(地址:北京中路588號,聯系電話:68025067,郵箱:hmjsjfgb@163.com)報送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月度報表,向市住建局物業管理科(地址:北京中路588號,聯系電話:68025032,郵箱:wyk82267011@126.com)報送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工程項目月度報表。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6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切實加強渣土處置管理工作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18號
各區鎮(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為切實落實污染防治攻堅和安全生產工作的有關要求,著力服務好海門高質量發展,我市將在加大對渣土違法運輸行為執法力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源頭管理,通過部門聯動、齊抓共管,全面實現主城區所有建筑垃圾處置經許可、企業有資質、運輸必密閉。現就切實加強渣土處置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門要做到整體聯動、齊抓共管
(一)建設單位加強監督約束。政府投資項目相關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主體帶頭作用。市代建中心、住房建設服務中心、保障房集團、城發集團、交通產業集團以及相關屬地政府在各自項目建設過程中,要加強對工程產生建筑垃圾、渣土處置的規范化管理,對項目工程施工單位、渣土處置運輸單位履行好監督職責。
(二)審批部門實施審管聯動。審批局在安監備案審核過程中聯合住建局、城管局,對房屋建設類工程施工現場的圍擋建設、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硬化和車輛沖洗設備設置及工地出入口監控系統安裝等進行核查;對市政、水利、綠化等其他工程施工現場的物料堆放、裸土等覆蓋措施進行核查。對未達到施工條件的,監管部門督促建設單位及時整改。
(三)監管部門強化管理考核。市住建局加強對各建筑工地的監管,將施工現場建筑垃圾運輸安全管理和建筑垃圾處置情況納入在建工地的考核內容;城管局加強對渣土處置行為的指導、監督、考核;交通局加強對渣土運輸企業及其車輛運輸經營行為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公安局加強對渣土運輸中道路交通安全行為的指導和監督管理。
(四)執法部門嚴格執法監管。對政府投資項目和社會投資項目平等對待、公平執法。市公安局做好主城區內渣土運輸車、土方車非法改裝、超載、超速、闖禁區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城管局做好主城區內擅自處置建筑垃圾行為、建筑垃圾不密閉運輸行為的查處;交通局做好對企業和車輛非法營運行為的查處;農業農村局做好農用車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
(五)多部門協同配合堅持聯管聯治。由市城管局牽頭,公安局、交通局和農業農村局參與,定期組織對敞露運輸企業、個人及農用車運輸個人進行聯合排查整治。嚴厲打擊企業或個人違法違規運輸建筑垃圾的行為,從根源上消除車輛運輸中因超載超速等原因造成的拋撒滴漏現象。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執法部門定期將建筑垃圾處置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情況抄告市攻堅辦,由攻堅辦統一推送給相關監管部門及項目建設單位,形成聯管聯治機制。
二、明確項目招投標技術標準
拆遷、老小區改造、黑臭水體治理、園林綠化、道路管網等市政建設和各類政府投資項目、商業開發項目、土地復墾等項目,在招投標時必須對建筑垃圾(渣土)的運輸資質予以明確。建筑垃圾(渣土)的運輸必須由具有海門市建筑垃圾處置(運輸)許可證的企業實施,并將該條款作為乙方的義務在施工合同中進行約定。
三、規范建筑垃圾處置和運輸許可
(一)上述所有開發項目及政府投資項目的建設單位在開工前二十日內,必須按規定到審批局城管窗口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排放)許可證。
(二)公安局交警部門在辦理建筑垃圾、渣土運輸臨時通行證和運輸路線核定時,須征求城管局意見后再進行審批。
四、實施范圍
以上要求實施范圍包括海門街道、三廠街道在內的主城區范圍,其他區鎮可參照執行。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16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門市加強社會綜合治稅
健全稅收協同共治體系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20號
各區鎮(街道)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門市加強社會綜合治稅健全稅收協同共治體系的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海門市加強社會綜合治稅健全稅收協同共治體系的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江蘇省稅收協同共治工作的意見》(蘇政辦發〔2017〕55號),充分發揮政府各部門的職能作用,健全稅收征管協同共治體系,穩步推進各階段工作開展,努力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目標任務,現就加強社會綜合治稅提出如下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規、改革創新、協同共治的基本原則,大力推進稅收協同共治,落實稅收征管改革新要求,加快稅收現代化建設步伐,培植稅源,不斷增強稅收在海門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基礎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為納稅人提供更為快捷方便的辦稅服務和更為公平合理的治稅環境,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提供有力支撐,形成“黨政領導、稅務主責、部門合作、司法保障、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現代化稅收協同共治格局。
二、組織領導
海門市社會綜合治稅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市稅收協同共治工作要求,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市財政局、稅務局、行政審批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組長,各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為本單位綜合治稅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督導綜合治稅各項工作目標和政策措施的落實。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海門市稅務局),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在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落實領導小組各項工作要求,搜集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組織協調各單位配合稅收工作以及根據綜合治稅考核辦法完成對各單位的考核通報。
市綜合治稅成員單位由法院、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體育局、科學技術局、公安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自然資源局、海門生態環境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商務局、審計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審批局、投資服務中心、住房建設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殘聯、交通產業集團、城市發展集團、保障房集團、稅務局、郵政管理局、供電公司、人民銀行及各區鎮組成。
三、完善稅收控管措施
明確具體參與綜合治稅的單位,細化各相關單位工作職責。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對收入組織的支持力度,建立稅收協同共治工作制度,積極配合稅務部門開展稅收征管和納稅服務工作。明確各相關單位負責人根據職責分工落實好各項工作。
稅收控管是指納稅人在相關成員單位辦理特定事項時,須憑稅務部門出具的涉稅事項材料方可辦理。相關部門稅收控管的具體事項及職責包括:
(一)自然資源局(不動產登記交易中心)應嚴格執行“先稅后證”制度,對不能提供《完稅證明》的單位和個人不得辦理權屬證書,并告知納稅人到稅務機關繳納相應的稅款;對大額欠稅(5萬元以上)的納稅人辦理權證抵押手續時,應查驗向稅務機關報告的證明;
(二)民政局辦理民辦非企業單位注銷登記前,應要求納稅人提供稅收清繳相關證明;
(三)各級財政部門、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建設服務中心等部門實施資產處置、拆遷安置、征收發放各類補貼(償),應查驗納稅人的稅收相關材料(無欠繳稅、費證明、稅收申報備案證明等涉稅信息);
(四)其它由市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確認需實施稅收控管的事項。
四、優化信息共享機制
積極拓展現代信息技術應用范圍,充分利用各部門共享信息,運用“大數據”理念,加強數據分析,挖掘數據價值,拓展涉稅(費)信息在風險識別分析、經濟稅收分析、服務納稅人、協同監督管理等領域的應用。圍繞稅收協同共治數據交換事項,固化數據傳遞和交換標準及格式,定期更新完善數據交換事項,實現相關信息的單戶數據實時查詢以及批量數據定期交換等功能。
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考核細則切實履行各自工作職責和義務,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本部門的涉稅信息,各成員單位明確具體負責的分管領導、業務科室和業務人員,及時收集和整理本單位涉稅信息,明確一名聯絡人員報送數據。
五、扎實推進區鎮綜合治稅
各區鎮應加強與掛鉤稅務分局的聯系,共同推進本區域稅、費征收管理。以“政府主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科技引領”為原則,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責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城鄉居民兩險網格化管理體系,各區鎮(街道)分管領導和村(社區)書記(或主任)分別擔任網格長,配合稅務部門全面摸清本地區城鄉居民兩險底數及稅源分布。積極組織綜合治稅人員配合稅務機關開展催報催繳,清理漏征漏管,建筑項目監控管理、兩費征繳、協同開展個體征收,共同開展民主評議、要素采集、稅收定額等工作,實現個體征收社會化的目標。依托各綜合治稅點優化對門臨納稅人代開票服務、適時開展稅郵合作服務,實現稅收社會化征管效能最大化和工作常態化。
加大稅源培植力度,增加財政稅收收入。圍繞夯實存量,著眼增量,加強對重點項目的服務支持,推進項目落地,加快項目建設,盡快形成增量稅源。鼓勵本地建筑企業開拓外地市場的同時,積極推進市外貿易、勞務稅收回流本地。
六、深化稅收信用體系建設
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2016〕33號)、《關于印發〈關于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財金〔2016〕1467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稅收失信行為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政辦發〔2016〕33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等文件精神,稅務部門依據統一的評價方式和標準開展納稅信用評價,加強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運用,開展納稅信用與其他社會信用的聯動管理,進一步發揮信用在創新監管機制、提高監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礎性作用,市信用辦、人民銀行應將稅收信用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庫,將稅收信用評價結果融入到海門社會信用體系,夯實稅收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和自我發展,更好激活市場主體活力,推動高質量發展。
七、強化考核
進一步強化績效考核。市社會綜合治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細化量化考核標準,建立綜合治稅工作臺賬,對各部門、各單位履行協稅護稅職責情況,提供涉稅信息的質量、數量、時效情況進行登記,實施按季記錄,考核結果列入市考核工作委員會的年度考核加減分項目;定期或不定期地對成員單位綜合治稅情況進行督導檢查,以健全全市稅收征管協同共治體系。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支持外貿企業
應對疫情影響的若干意見》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21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于支持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影響的若干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6日
關于支持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影響的若干意見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加速蔓延,國際經濟下行壓力明顯增加,我市外貿企業面臨需求短期急劇萎縮、訂單延期或取消、國際供應鏈中斷風險加大等嚴峻復雜局面。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關于穩外貿工作的決策部署,支持外貿企業渡過難關,全力保重點、穩訂單、拓市場,穩住我市外貿基本盤,現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加強政策落地落實
為有效應對疫情影響,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國家、省市先后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我市于2020年2月14日出臺了《海門市人民政府關于應對疫情支持企業發展的十二條意見》。各區鎮、有關部門應加大政策宣傳力度,推動各項扶持政策落地落實,及時發現和解決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確保各項政策紅利充分釋放。(責任單位:各區鎮、有關部門)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提供便捷優惠的金融業務。引導外貿企業合理運用各類避險保值產品,減少匯率、利率等金融市場風險敞口。各類金融機構對全市外貿企業的有效信貸投放應保持穩定增長,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全力保障疫情期間對外貿企業的金融服務供給。對2020年4月—9月之間外貿企業到期的貸款,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實行無還本續貸方式,切實減輕企業還本壓力。同時,根據外貿企業生產經營需要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的支持。(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海門支行)
2.降低企業融資成本。通過臨時壓降貸款利率等方式,切實幫助外貿企業降低融資成本。2020年4月—7月之間,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對中小微外貿企業貸款年利率在原有基礎上下降0.5個百分點。(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海門支行)
3.實行臨時貼息政策。對我市2019年度出口前300名的中小微外貿企業(市場采購貿易企業除外),因疫情影響導致出口受挫的,對其2020年4月—6月之間的銀行貸款給予一定貼息補助,補助范圍為貸款年利率高于同期一年期LPR利率的利息部分。共安排600萬元專項資金,若符合條件的外貿企業申報資金總額超過600萬元,在600萬元額度內按比例調減貼息補助金額,同一企業累計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三、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
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中小微外貿企業,返還標準最高可提至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繳納失業保險費的100%;對暫時生產經營確屬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外貿企業,適當放寬其穩崗返還政策認定標準,返還標準可按不超過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或按不超過3個月的企業及其職工應繳納社會保險費確定。(責任單位:市人社局)
四、鼓勵外貿企業加大線上市場開拓
鼓勵外貿企業通過線上模式積極開拓海外市場。在2020年4月—9月之間,外貿企業通過自建網上營銷平臺或在線貿易推廣平臺進行宣傳推廣和線上銷售的,對其平臺推廣費、軟件服務費等費用給予50%的補貼,同一企業累計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10萬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五、支持外貿服務平臺建設
支持我市外貿綜合服務平臺企業和跨境電商服務平臺企業積極幫助我市實體外貿企業拓展出口業務。2020年4月—9月之間,通過平臺綜合服務幫助我市外貿企業實現市場拓展且出口業績與上年同期相比實現同比增長的外貿綜合服務平臺和跨境電商服務平臺企業,按其所服務的外貿企業出口增長額,出口每增長1美元獎勵人民幣0.05元。(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六、強化出口信用保險支持
加強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江蘇分公司聯系,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實施階段性降費;實施更加積極的承保政策,適度提高風險容忍度,提振企業接單信心;同時協調其適度放寬理賠條件,對受疫情影響出口企業,在貿易真實和債權金額確定的前提下,加快啟動核賠程序,確保盡快應賠盡賠。(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七、完善綜合服務機制
1.建立外貿綜合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市級穩外貿聯席會議機制作用,加強部門聯動,協同發力,切實做好政策宣傳、細化工作措施、主動靠前服務,推進各項支持政策落實落地。對疫情期間確有暫時經營困難的外貿企業,有針對性地實行“一企一策”,幫助企業協調解決當前難題。(責任部門:各區鎮、聯席會議成員部門)
2.鼓勵并支持外貿企業出口轉內銷。鼓勵出口企業參加國內展會,搭建國內銷售渠道,全力開拓國內市場。對于產品為終端消費品的外貿企業,積極協調本市大型商貿經營場所開設專區,加大消費優惠,支持消費者購買外貿轉內銷貨品,為外貿企業打開更大內銷空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在本意見實施過程中,如企業已享受我市同類政策的,則不再享受本意見政策。同一企業同一內容不得重復享受,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和扶持資金,并通知征信部門列入征信黑名單。
本意見為支持外貿企業應對疫情影響的階段性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意見由海門市商務局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國家、省市出臺新的規定的,則按新規定執行。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應對新冠疫情支持新型
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22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關于應對新冠疫情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8日
關于應對新冠疫情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意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積極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保障蔬菜、肉蛋奶、糧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供應方面的重要作用,支持我市受疫情影響、在農業生產經營中遇到困難的新型合作農場、種養大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涉農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共渡難關、穩定發展,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見:
一、保障生產運營
1.優先復工復產。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支持農用物資、“菜籃子 ” 產品和糧油加工配送等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復工復產,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保障農業生產和市場供應。全市安排100萬元統籌資金用于穩定重要“菜籃子”產品生產供應。(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2.加強農產品產銷對接。充分發揮農業園區、農業龍頭企業、“菜籃子”基地和商貿流通企業保供帶動作用,積極創設平臺,組織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產銷對接,鼓勵和組織大型商超、農批市場、采購商優先采購本地農產品。(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供銷合作總社)
3.鼓勵本地農產品線上銷售。鼓勵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線上銷售本地農產品,對疫情防控期間線上銷售收入達到 50 萬元、100 萬元、300 萬元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分別給予 3萬元、5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財政局)
4.加大農產品出口補貼。鼓勵農產品出口企業加大出口力度,對農產品出口企業2020年上半年出口農產品達100萬美元以上的另行一次性補貼5萬元。(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二、減輕企業負擔
5.減輕租金負擔。對承租國有性質單位的經營用房、生產設施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行免收2個月租金。對承租集體和其他性質單位的經營用房、生產設施的,引導和鼓勵出租單位或個人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責任單位:各區鎮)
6.免費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對承擔市場保供的生產、生活必需品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免費提供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殘抽檢快檢工作,確保上市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
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7.加強貸款支持。各金融機構要不斷優化涉農金融服務產品,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暫遇困難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穩定存量、適度新增的要求因企而宜給予貸款支持,并在各自現行基礎上給予專屬優惠利率,開辟融資綠色審批通道,簡化辦理程序,優先放貸資金,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到期還款確有困難的,可給予展期或續貸。(責任單位: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海門市支行)
8.給予貸款貼息。安排100萬元統籌資金,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疫情防控期間,為重要農產品提供穩產保供所發生的貸款進行貼息, 貼息比例不超過2%,單個主體貼息總額不超過5萬元,貼息時間為2020年2月5日起至6月30日,對貼息期內新發生的貸款給予貼息,按實際付息時間計算貼息金額,貼息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本次疫情防控貼息不得與蘇農計〔2019〕27號文件中規定的生豬貸款貼息重復享受。(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人行海門市支行)
9.減免保費稅費。在疫情期間,參加農業大災保險的農戶和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承擔的保費部分,由財政部門承擔;高效設施農業保險省級財政獎補險種目錄內的穩產保供產品實現應保盡保,財政給予不低于60%的保費補貼;省級財政農機保險保費補貼比例提高至50%。疫情防控期間,農業企業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落實好蔬菜和鮮活畜禽及其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政策。納稅人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法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責任單位:各區鎮,市農業農村局、市稅務局)
四、加強疫情防控
10.加大保障力度。下沉服務力量,組織機關干部點對點幫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解決復產復工、生產用工、生產資料、技術指導、資金運轉等方面的難題。在防護用品、消毒用品調配上,加強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支持,優先保障重點保供單位。(責任單位:市相關部門,各區鎮)
本意見為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應對疫情影響的階段性措施,執行期為自2020年1月26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本意見由海門市農業農村局負責解釋。在實施過程中,國家、省市出臺新的規定的,則按新規定執行。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
《海門市2020-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0〕23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海門市2020-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4月28日
海門市2020-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
根據南通市、海門市《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南通市2020-2025年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要求,市委、市政府決定在2020-2025年期間建設高標準農田28萬畝。為確保實現這一目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鄉村振興為總目標,以農業現代化為總方向,緊抓高標準農田建設龍頭,強化農田建設的基礎作用,推進城鄉統籌和一二三產業融合,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發展,為實現現代化奠定基礎。
二、建設原則
(一)堅持整體推進,連片建設的原則
堅持按區域整體規劃,采取“集中力量,重點投入,連片建設”的治理方式和按項目管理的辦法,實行自下而上申報項目、自上而下確定任務,經審核批準后組織實施,確保建一片成一片。
(二)整合資源,集中投入的原則
按照南通市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堅持規劃先行,科學制定高標準農田建設年度計劃,合理安排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必須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以高標準農田建設為平臺,統籌地方資金,匯集投入高標準農田建設,以鎮為單位成片推進、規模開發,快速形成一批連片高標準農田集中區。
(三)高標準建設,高水平利用的原則
根據資源條件和主導產業特點,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開發模式,優先在水資源環境條件較好、開發潛力較大、配套能力較強、農民積極性高的地區,打造一批示范工程,積極穩妥地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
(四)建管結合,長期發揮的原則
高標準農田建設既要講社會效益,也要講經濟效益。高標準農田建設應與產業發展有機結合,鼓勵在高標準農田建設的項目區內,推進土地規模經營,調整耕作模式,更好體現開發效益,力戒形式主義,嚴禁勞民傷財的形象工程。
(五)堅持政府主導、農民主體的原則
充分發揮政府在組織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帶動農民群眾自覺參與,充分發揮農民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農民群眾成為高標準農田建設的“建設主體、受益主體、管護主體”。發揮公共財政對水利發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會協同治水興水合力。
三、目標任務
2020-2025年期間新建高標準農田面積28萬畝。分區域(區鎮)目標:濱江街道0.8萬畝,三星鎮2.3萬畝,包場鎮4.3萬畝,臨江鎮1.6萬畝,海門街道0.7萬畝,三廠街道0.3萬畝,常樂鎮3.7萬畝,悅來鎮4萬畝,余東鎮2.9萬畝,四甲鎮4.6萬畝,正余鎮2萬畝,江心沙農場0.8萬畝。在實施中堅持以鎮為單位,一次規劃、分片實施,整體推進、分年建設,建設一片、成功一片,到2025年末全市基本實現高標準農田全覆蓋。
四、主要建設內容及投資估算
(一)建設標準
依據《高標準農田建設通則》(GB/T30600-2014)和《江蘇省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試行)》,建設灌排設施配套、土地平整肥沃、田間道路暢通、農田林網健全、生產方式先進、產出效益較高、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高標準田塊。結合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種植業結構調整的要求,建成的高標準農田原則上要適合推進適度規模經營,因地制宜、有計劃地推進水稻種植。具體根據省定六條標準進行規劃設計、施工建設和檢查驗收。
(二)投資估算及資金籌措
1、投資總額
全市新建高標準農田28萬畝。畝均投資4000元(包括基礎投資和提高標準投資),投資總額11.2億元。
2、投資估算和資金籌措
(1)計劃建設國家項目28萬畝。畝均投資標準2000元(其中中央財政50%,省財政35%,縣級配套15%),總投資額5.6億元,其中上級財政4.76億元,縣級配套0.84億元。
(2)項目區完成“占補平衡1%”指標,共計2800畝,整合建設資金5.6億元(南通市按25萬/畝補助,其中5萬元/畝直補到村;20萬元/畝用于提高農田建設標準和水平);折每畝增加投資2000元。
(3)如上級項目未滿28萬畝,則由海門市級自籌資金按照畝均投資標準2000元建設。
綜上所述,2020-2025年累計新建高標準農田28萬畝,總投資11.2億,其中上級財政投資4.76億元;自籌配套投資0.84億元,整合占補平衡補助投資5.6億元。
五、主要舉措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領導小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和常務副組長,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各鎮(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及財政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加強對高標準農田建設的組織領導。各鎮(區)政府作為高標準農田建設的主要承擔主體,負責制定本鎮(區)高標準農田建設實施方案,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區域,建立高標準農田建設組織實施體系,承擔高標準農田建設組織和實施工作,執行好各類項目的政策制度,按照規劃和實施方案,以及各類項目建設標準,分批分片集中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確保建成的各類項目,順利通過各級驗收。
(二)統一標準,統籌實施。按照農田平整肥沃,灌排設施配套,農田道路暢通,農田林網達標,生產方式先進,農田高產高效的要求,統一高標準農田建設標準,做到統一畝投資標準,統一項目建設標準,統一區域安排,因地制宜確定建設內容,切實將規劃的區域建設成為高產穩產的現代高標準農田。
(三)效益優先,多措并舉。堅持“先流轉后建設,先整治后配套”的理念,加大土地流轉力度,成片農田流轉力爭達到80%以上;加大土地整治力度,實施填小拓大、拆破拆孤等工程,優化整合土地資源;實行溝渠田林路綜合治理,橋涵閘站電科學配套,水利措施、農業措施、林業措施、科技措施綜合利用,既改善農業生產條件,培肥地力,又提高農業科技水平,美化農村生態環境,保持農業可持續發展。堅持建用并舉,加大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積極引導種田大戶、家庭農場、農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農業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高標準農田建設和經營,對新型經營主體參與建設和實施規模經營的優先給予立項和扶持,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提高土壤產出率和經濟效益。
(四)加強管護,提高水平。堅持建管并重,加大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建后管護力度,用足用好管護政策。發揮好鎮、村的主體作用,完善好管護工作檢查考核機制,鼓勵項目區所在鎮、村、群眾投入資金加強工程運行管護,充分發揮好農田工程的應有作用。
(五)強化考核,落實責任。將高標準農田建設納入市委、市政府重點工作考核和農業農村經濟綜合考核,加大獎懲力度,強化考核的指揮棒作用,增強各鎮(區)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責任意識,確保高標準農田建設相關要求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同時,要求各鎮(區)將高標準農田建設工作作為黨委、政府重點工作和為民辦實事工程加以落實,明確建設任務,強化責任分解,確保落實到位。
人事任免
市政府關于張凱華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0〕5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研究,決定:
張凱華同志任海門市三廠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三廠街道辦事處主任;
黃健同志任海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海門市科學技術局副局長職務;
叢茂琪同志任海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免去其海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職副局長職務;
高瑜同志任海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專職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張沖同志任海門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長、海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副局長;
嚴勇同志任海門市住房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沈光輝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保留正科職);
朱向榮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免去其海門市海門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陳杰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免去其海門市海門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俞曉勇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免去其江蘇疊石橋市場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倪天穎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免去其海門市海門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黃云端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宋涯同志不再兼任海門市濱江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免去劉海忠同志海門市海門高新區管委會主任職務;
免去施威同志海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曹李新同志海門市住房建設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張劍斐同志海門市海門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宋健同志海門市海門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免去俞祖平同志海門市三廠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海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
市政府關于沈威、黃云端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0〕6號
市城市管理局:
經研究,決定:
沈威同志任海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第二大隊大隊長;
免去黃云端同志海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第二大隊大隊長職務。
海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
市政府關于范晶晶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0〕7號
海門街道辦事處:
經研究,決定:
范晶晶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通源辦事處主任;
倪海兵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東洲辦事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孫紅靜同志任海門市海門街道茅鎮辦事處主任,免去其海門市海門街道茅鎮中心社區主任職務;
免去丁沖同志海門市海門街道東洲中心社區主任職務。
海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
市政府關于陳冬華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0〕8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根據南通市委編辦《關于江蘇海門工業園區管理機構更名的通知》(通編辦發〔2020〕47號)文件精神,江蘇海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更名為江蘇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經研究,決定:
陳冬華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
茅敏勇、陳俊、袁衛濤、何勇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
曹李新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原江蘇海門工業園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
海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
市政府關于朱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0〕9號
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管委會:
根據南通市委編辦《關于江蘇海門工業園區管理機構更名的通知》(通編辦發〔2020〕47號)文件精神,江蘇海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更名為江蘇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經研究,決定:
朱劍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規劃建設管理局局長;
沈旭東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企業發展局局長;
支劍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綜合執法局局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黃維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招商局局長;
顧燕華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社會事業局局長;
陳娟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財政局局長;
李彬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政務便民中心主任;
顧佩華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行政服務中心主任;
徐華同志任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天補辦事處主任。
原江蘇海門工業園區內設機構、辦事處領導成員職務自然免除。
海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
市政府關于陸陽同志任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0〕10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研究,決定:
陸陽同志任海門市城市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海門市交通產業集團有限公司、海門市保障房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監事會主席。
海門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9日
大事記
重要活動
(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30日)
·3月1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率人大督查督導組,來到市區部分市場、超市、大型商場等地,就食品、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資等供應情況進行現場督查。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顧玉琴參加活動。
·3月2日,全市醫療機構新冠肺炎院感防控工作視頻會議在市衛健委召開,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副市長黃靜參加。
·3月2日,市委書記陳勇率隊赴海永鎮,督導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他強調,當前是疫情防控的關鍵階段,也是復工復產、沖刺首季“開門紅”的重要時期,要堅持兩手抓、兩手硬,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快推進項目復工建設,推動海永綠色發展、協同發展、特色發展。
·3月3日,南通市委書記徐惠民,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暉實地調研海門疊石橋、通州志浩家紡市場,研究家紡市場協同發展三年行動方案,強調要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推進協同發展,放大集聚效應,增強市場活力,積極規劃建設城市新的功能片區,進一步提升家紡產業發展水平。南通市委常委、秘書長吳永宏,副市長潘建華,我市市委書記陳勇,南通市政府秘書長陳俊,我市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參加活動。
·3月4日,市委書記、市委審計委員會主任陳勇主持召開市委審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強調審計監督是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要立足推進市域治理現代化大背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決策部署,圍繞全市發展大局,聚焦重點,履行職責,積極作為,不斷提高審計監督質效和水平,為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保駕護航。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審計委員會副主任郭曉敏傳達了習近平總書記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強總理對審計工作的相關要求,以及省委、南通市委審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精神。
·3月5日,我市以市里設主會場、區鎮設分會場的形式召開專題會議,動員部署全市推進基層整合審批服務執法力量試點工作。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海門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高洪軍,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胡文瑞出席會議并講話。
·3月5日,南通市委副書記、統戰部長沈雷一行來海,調研指導我市抗擊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的生豬生產、農業項目與春耕備耕等各項農業生產工作。我市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參加活動。
·3月7日,3月7日,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建筑業大會。市委書記陳勇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建筑業興則海門興,建筑業強則海門強,要學習蘇州“三大法寶”,弘揚鐵軍精神,強化鐵肩意識,堅定信心、振奮精神,只爭朝夕、不負韶華,努力開創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為“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奮力躋身全國一流“建筑強市”作出更大貢獻。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出席會議。
·3月7日,我市舉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會議,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出席會議并講話,要求全市上下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危機意識,進一步壓實工作責任、織密防控網絡,細而又細、實而又實、嚴而又嚴做好各項防控工作,全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
·3月8日,江蘇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召開企業家懇談會,來自40多家企業的代表與園區相關部門負責人等參加了活動。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園區黨工委書記高洪軍出席。
·3月8日,市委召開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擴大)會,邀請專家就蘇州“三大法寶”之一的張家港精神作專題輔導報告。會議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南通市委關于“學習蘇州‘三大法寶’,答好南通‘發展四問’”專題學習研討活動和市委十四屆九次全會、全市作風建設會議精神,以“大項目突破年”為抓手,學習、借鑒、應用蘇州“三大法寶”,系統破解在大項目建設中的思想觀念、資源供給、政策配套、服務保障等問題,全力推動改革再深入、實踐再創新、工作再抓實,真正把發展機遇轉化為發展勝勢,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海門建設的精彩篇章。
·3月9日,市委書記陳勇會見中天鋼鐵集團董事局主席、總裁董才平一行,雙方就加快推進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進行深入洽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參加活動。
·3月11日,省委副書記任振鶴在南通檢查指導農業生產、企業復工和農民就業創業等工作期間,專程來海,調研農業農村工作,對我市高標準農田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給予充分肯定。南通市委書記徐惠民、市委副書記沈雷,我市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參加調研。
·3月12日,市委書記陳勇赴開發區督導企業復工復產,參加開發區班子成員“學習蘇州‘三大法寶’,全力突破重大項目”專題研討活動。他強調,開發區作為海門經濟發展重要增長極,要按照南通市委、海門市委部署要求,深入推進“學習蘇州‘三大法寶’,全力突破重大項目”專題學習研討活動,從思想上、作風上、抓落實力度上,深刻剖析與蘇南板塊的差距,進一步激發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精氣神,切實增強危機意識、責任意識,發揚拼搶精神,打造“狼性”團隊,加快推進開發區跨越式高質量發展,為海門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目標爭作貢獻。
·3月12日,是第42個“植樹節”,上午,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等市四套班子領導來到海門開發區謇公湖生態公園,與駐地官兵、機關干部、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青團員代表、婦女同志代表等1000多人一起參加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為魅力海門建設增添新綠。
·3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招商引資出征動員會,動員全市上下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迅速掀起新一年招商引資熱潮,為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積勢蓄能。市委書記陳勇為駐外招商局授旗,宣布駐外招商局正式出征。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講話。
·3月13日,市委、市政府舉行第一季度全市項目集中開工活動,全面吹響“大項目突破年”的沖鋒號。全市共設開發區、臨江新區、正余鎮、悅來鎮4個主會場,共有32個億元以上項目集中開工,總投資248.7億元。市委書記陳勇在開發區主會場講話并宣布項目開工,市領導郭曉敏、成偉、倪永平分別在其他三個主會場講話并宣布開工。
·3月14日,市委書記陳勇赴外籍人員集中醫學觀察點、三廠工業園區、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督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強調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是大考,完成全年目標任務也是大考,全市上下要增強憂患意識,強化使命擔當,發揚拼搶精神,細而又細、實而又實抓好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安全生產、生態環保等各項工作,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推動社會秩序逐步恢復正常,確保實現首季“開門紅”,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
·3月16日,南通市委、市政府召開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年度工作點評推進會。南通市委書記徐惠民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策應疫情防控對污染防治攻堅的新要求,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做好生態環境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推動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高質量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決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夯實生態基礎。南通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暉通報2019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四季度暨年度考核情況,并對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進行部署,市政協主席黃巍東、市委副書記沈雷以及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其他副總指揮等參加會議。
·3月17日,南通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陳惠娟一行來海,就我市農業農村工作進行現場視察。我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參加活動。
·3月17日,市委書記陳勇率隊調研部分重點工程疫情防控和復工情況。他強調,要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工程建設,精準有效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工程質量,增加施工人員和設施設備,加大施工強度,搶時間、抓進度,加快工程建設,推動項目按計劃完成。
·3月19日,副省長費高云率隊來海,實地調研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推進情況。南通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暉,省交通運輸廳廳長陸永泉,南通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單曉鳴,市委常委、宣傳部長、通州灣示范區黨工委書記陸衛東,我市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中天鋼鐵集團董事局主席、總裁董才平參加調研。
·3月21日,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率隊檢查青龍河及化工企業綜合整治情況,要求壓實工作責任,細化時間節點,加速推進解決,確保青龍河及化工企業綜合治理取得實效。
·3月23日,省安全生產第六督導組、南通市安全生產第四督導組進駐海門,對我市開展為期3天的安全生產督導工作。上午,省安全生產第六督導組組長朱維寧主持召開海門安全生產工作匯報會并講話,對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我市市委書記陳勇,南通市安全生產第四督導組組長趙永南參加會議。我市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匯報了海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市領導胡文瑞、江永軍、陳敢、姜勇參加匯報會。
·3月23日,省安全生產第六督導組、南通市安全生產第四督導組進駐海門,對我市開展為期3天的安全生產督導工作。上午,省安全生產第六督導組組長朱維寧主持召開海門安全生產工作匯報會并講話,對我市安全生產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我市市委書記陳勇,南通市安全生產第四督導組組長趙永南參加會議。我市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匯報了海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3月24日,市委書記陳勇率隊,就污染防治攻堅工作進行專題調研。他強調,今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任務重、時間緊、要求高,全市上下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搶時間、抓進度,突出問題導向,聚焦重點,奮力攻堅,加快推進環境治理各項工作,補齊環保基礎設施短板,堅決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3月25日,中國遠洋海運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付剛峰一行專程來海門,考察中遠重工有限公司企業運行和復工復產情況,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熱情接待。
·3月26日,我市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辦公室(擴大)會議,分析研究當前我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形勢任務,查找短板弱項,對下階段工作進行謀劃部署。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副市長、公安局長胡文瑞主持會議。
·3月27日,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污染防治攻堅大會。市委書記陳勇主持會議并講話,強調要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清當前形勢、提高政治站位、增強答卷意識,奮力推動污染防治攻堅和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取得新成效,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推動海門生態環境邁向高質量,為決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構筑堅強保障。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通報2019年污染防治攻堅戰四季度暨年度考核情況,部署2020年污染防治攻堅戰重點任務。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等市領導出席會議。
·3月28日,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王遼寧率隊來海,調研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用地用海情況。我市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陪同調研。
·3月29日,市委、市政府召開開發區、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動員會。市委書記陳勇在會上講話,強調全市上下特別是開發區、高新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貫徹好落實好市委、市政府關于園區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統一思想、凝聚共識,服務大局、步調一致,積極推進開發區、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并以此為新起點推動國家級開發區大招商、大發展、大跨越、大突破,盡快展現體制機制改革新成效,不斷開創國家級開發區發展新局面,為全市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的奮斗目標,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等市領導出席會議。
·3月29日,市委書記陳勇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南通市民營經濟發展大會暨第三屆通商大會精神,研究我市經濟工作會議方案;聽取2019年度南通綜合考核中我市排名靠后的指標分析情況匯報等。他強調,要認真貫徹落實南通市民營經濟大會暨第三屆通商大會精神,進一步增強責任感、緊迫感,以勇爭一流的精神狀態,從頭抓緊,補短板、強弱項,全力突破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中的難點、痛點、堵點問題,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在南通、全省考核中爭先進位,交出“南通發展四問”海門滿意答卷。
·3月30日,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暨創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進會召開,對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進行再部署、再推進。副市長陳敢參加會議。
·3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農業農村重大項目建設現場推進會,南通在海門·張謇故里小鎮項目開工現場設分會場。南通市委副書記沈雷,副市長趙聞斌,我市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在分會場參加會議。
·4月1日,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部署推進會議召開。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出席會議并講話,要求筑牢安全生產底線,以從嚴標準,全力以赴開展好建設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為“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4月1日,市委、市政府在會展中心舉行歡迎儀式,迎接援鄂歸來的6位醫護人員。市委書記陳勇代表市委、市政府和全市百萬人民向6位醫護人員及其家人致以崇高敬意和衷心感謝。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主持儀式。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出席活動。
·4月1日,市委書記陳勇主持召開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會議,強調當前疫情防控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但境外疫情呈加速擴散蔓延態勢,海門既不能過度防控,也不能麻痹大意,要科學調整防控措施,鞏固防控成果,嚴防輸入性風險,推動生產生活秩序全面恢復,奮力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就疫情防控和推進經濟發展提出要求。
·4月2日,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率隊調研我市外貿企業復工復產情況,希望企業堅定信心,調整策略,共渡難關。
·4月2日,市委書記陳勇赴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調研家紡市場協同發展重點工程推進情況、疊石橋家紡市場復市情況等。他強調,要堅定信心、搶抓機遇,加快推進南通家紡市場協同發展重點工作,完善功能配套,增強市場活力,做大做強家紡產業,全力建設南通城市新的功能片區。
·4月2日,市委書記、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勇主持召開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回顧總結去年全市統戰工作,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務。陳勇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統一戰線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站位、增進共識,服務發展、促進和諧,推動全市統戰工作高質量發展,為決勝全面小康、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凝聚強大力量。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出席會議。
·4月2日,市委書記、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勇主持召開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委和南通市委有關黨建工作會議精神,討論研究全市黨的建設方面相關文件,研究部署今年工作任務。陳勇強調,全市各級黨組織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決扛起管黨治黨“第一責任”,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不斷提升新時代黨建工作水平,為奪取疫情防控和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雙勝利”、決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保證。
·4月3日,昨日,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經濟工作會議,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做好當前經濟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和南通市民營經濟發展大會暨第三屆通商大會精神,動員全市廣大黨員干部和企業家聚焦打造“實力海門”這一主線,搶抓歷史機遇,提振發展信心,奮力追趕超越,為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奮斗目標、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夯實基礎。
·4月8日,市委統戰部召開全市統戰工作會議,總結去年工作,分析當前形勢,部署今年重點工作。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副市長黃靜出席會議并講話。
·4月8日,我市召開全市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推進會,副市長周國強在會上講話。
·4月10日,市委、市政府召開全市鄉村振興推進大會,總結點評2019年以來全市鄉村振興推進情況,謀劃部署今年各項重點工作。市委書記陳勇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鄉村振興、精準脫貧等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南通市關于農村工作、扶貧開發、環境整治等一系列決策部署,深入學習蘇州“三大法寶”,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奮力爭先,高質量推進海門鄉村振興持續走在前列,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奮斗目標奠定堅實基礎。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出席會議。市委副書記毛煒峰部署2020年鄉村振興重點工作。
·4月11日,我市舉行重大產業項目地塊招商新聞發布會,推介優質資源和投資環境,助力招商引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出席發布會并致辭。
·4月11日,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召開跨境電商實務培訓會,來自園區100多家企業與機關單位、南通市商務局、海門市委組織部、海門市商務局的相關人員現場聆聽。市委常委、組織部長、園區黨工委書記高洪軍參加活動。
·4月13日,市委書記陳勇赴海門港新區專題調研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推進情況,在察看現場和聽取匯報后,他強調,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落戶海門港新區,給海門帶來了歷史性發展機遇,要把推進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作為頭等大事來抓,緊盯目標不松勁,全力以赴快推進,舉全市之力確保項目如期開工建設。
·4月14日,市委書記陳勇專題調研城南區域重點工程推進情況,強調城市交通加快轉型是海門“三件大事”之一,隨著一批重大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規劃實施,海門城市建設迎來了千載難逢的發展機遇,要搶抓機遇,深化研究,精細設計,加快推進城南區域重點工程建設,按照“自然生態、大氣美觀”的總體要求,打造優質精品工程,全力提升海門城市發展能級。
·4月15日,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率政府辦、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來到海門市明輝牧業發展有限公司,調研加快恢復生豬生產工作。
·4月16日,市委書記陳勇接待中天鋼鐵集團董事局主席、總裁董才平一行,實地察看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吹填土現場和中天項目相關配套用地擬選址地塊,雙方就加快推進中天綠色精品鋼項目及配套產業園進行深入交流。
·4月17日,我市召開全市自然資源工作會議,貫徹落實中央、省、南通市關于自然資源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委十四屆九次全會精神,總結去年工作,明確今年任務。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出席會議并講話,要求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勇于擔當、主動作為,壓實責任,形成合力,強化考核督辦,確保各項工作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4月17日,2020年度全市干部教育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召開,研究部署今年重點任務。市委副書記毛煒峰講話。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高洪軍主持。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副市長黃靜參加會議。
·4月18日,市委書記陳勇主持召開市委常委會會議,聽取全市“四大專項行動”推進情況及督查情況匯報等。陳勇強調,“四大專項行動”是推動海門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全市上下要增強緊迫感、危機感,增強信心,強化擔當,發揚拼搶精神,馳而不息推進“四大專項行動”,以不拖后腿的底線思維,全力以赴按序時推進各項重點工作,交出海門滿意答卷,為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目標爭作貢獻。
·4月20日,南通市委召開人大工作會議暨市人大設立常委會40周年大會。南通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徐惠民在會上強調,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南通人大工作光輝成就中汲取前行力量,矢志不渝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奮力開創新時代南通人大工作新局面,為加快建設“強富美高”新南通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南通市委副書記、市長王暉主持會議,市政協主席黃巍東,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莊中秋,市委副書記沈雷等四套班子領導出席。會議以視頻會議形式召開,我市設分會場。市委書記陳勇在南通主會場參加會議,并作交流發言。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等市領導在我市分會場收聽收看。
·4月21日,我市召開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推進會,點評第一季度農村人居環境督查情況,全面推進農村人居環境“四大整治提升行動”,明確重點、明確要求、明確責任,推動全市農村環境再上新臺階。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出席會議并講話。
·4月22日、23日,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許善平來海,調研我市農村經營管理和恢復生豬生產工作。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參加調研。
·4月24日,我市召開2020年全市巡察工作會議暨市委第十一輪巡察工作動員部署會,總結回顧2019年巡察工作,部署今年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姚勝對2020年巡察工作作出要求,市委常委、組織部長、江蘇海門疊石橋國際家紡產業園區黨工委書記高洪軍宣讀第十一輪巡察決定。
·4月24日,啟東市委書記王曉斌,市委副書記、市長葛志娟率黨政代表團來海考察。我市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陪同考察。
·4月24日,市委書記陳勇在十四屆市紀委五次全會上發表講話。他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省和南通市紀委全會部署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扎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為高質量交出新時代南通“發展四問”的滿意答卷、實現海門“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良好開局提供堅強保證。
·4月26日,市委、市政府舉行全市重大項目現場觀摩活動并召開點評會。市委書記陳勇主持會議,強調要深入貫徹中央、省委、南通市委關于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的各項決策部署,全面落實南通市“大項目突破年”要求和一季度重大項目推進情況匯報會精神,進一步對標找差,全力克服疫情帶來的影響,以更大力度、更快速度、更實舉措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確保海門項目建設持續走在南通前列,為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新目標、加快打造“實力海門”筑牢堅實基礎,交出南通“發展四問”海門滿意答卷。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點評全市一季度項目建設和經濟運行情況,并對下階段工作進行部署。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等市領導參加活動。
·4月27日,省委、省政府召開全省2019年度高質量發展總結表彰大會。省委書記婁勤儉在會上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新發展理念,緊緊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在比學趕超中狠抓落實,在爭先進位中奮發向上,奪取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雙勝利,不斷開辟江蘇發展新境界。省委副書記、省長吳政隆主持會議,省委副書記任振鶴出席會議。會議以視頻形式開到區鎮(街道),省里設主會場,各市、縣(市、區)設分會場。我市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等市領導在海門分會場收聽收看。
·4月27日,第24次萬人勞動競賽暨全市重點建設工程立功競賽啟動儀式在北部新城舉行,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高洪軍出席活動。
·4月27日,市級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召開,總結去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重點工作任務,全面推進市級機關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高洪軍出席會議并講話。
·4月28日,2020年全市宣傳思想工作會議召開,總結去年工作,分析當前形勢,部署今年工作。會前,市委書記陳勇作出批示,對去年全市宣傳思想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對做好今年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4月28日,第十一屆海門弘謇全民讀書節啟動暨“全民閱讀”“掃黃打非”領導小組工作會議舉行。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施俊出席會議并講話。
·4月29日,市委書記陳勇,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分別率隊,以“四不兩直”方式,深入商場、企業、施工工地等檢查安全生產工作。陳勇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始終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牢牢守住安全生產底線,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4月30日,市委召開政協工作會議,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落實省委、南通市委政協工作會議精神,總結我市政協工作成績和經驗,研究部署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全市政協工作。市委書記陳勇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群策群力、開拓奮進,奮力開創新時代海門人民政協事業新局面,為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目標,答好新時代南通“發展四問”的滿意答卷貢獻更多政協智慧和力量。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市政協主席倪永平,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出席會議。
·4月30日,我市召開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行動”點評會,貫徹落實南通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百日行動”和我市關于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通報前階段“百日行動”推進情況,部署下階段重點工作,進一步傳導壓力,壓實責任,全力抓好全市建筑施工領域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市委副書記、市長郭曉敏出席會議并講話。
·4月30日,市委書記陳勇走訪慰問一線職工和先進代表,向辛勤工作在各條戰線上的廣大勞動群眾致以節日的問候。陳勇強調,全市上下要大力弘揚新時代勞模精神、勞動精神、工匠精神,進一步營造學習勞模、爭當勞模的濃厚氛圍,牢記使命、創新實干,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貢獻力量。
·4月30日,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擴大)會議召開。市委書記、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勇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南通市委關于人才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人才是第一資源”的共識,筑巢引鳳,招才用賢,確保人才工作與高質量發展相匹配,繼續走在全省前列,為實現“三年財政沖百億,百強排名升五位”目標、高質量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提供堅強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撐。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郭曉敏主持會議,市委副書記毛煒峰出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