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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公報第4期
來源: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發布時間:2021-09-10 字體:[ ]

區政府關于部分地名命名的通知

海政發〔2021〕15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地名管理工作,經區政府研究,決定對部分地名予以命名。

附:南通市海門區部分地名命名表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日

附:

南通市海門區部分地名命名表

序號

類別

原名

命名

地理位置

備注

1

商住區


泓園

東起圩角河,西至規劃。南起海門河,北至北海路。


2

商住區


張北苑

東起無名小河,西至規劃路。南起絲綢路,北至規劃路。


3

商住區


上德花園

東起景觀帶,西至江海路。南起青西河,北至聞海路。


4

商住區


林西苑

東起港西大道,西至排成河。南起海民路,北至海世路。

包場鎮

5

商住區


文苑新村

東起規劃路,西至規劃路,南起規劃路,北至中華西路。

三廠街道

6

商住區


溪上花園

東起規劃路,西至農田,南起無名河,北至農田。

臨江鎮

7

商住區


涵園

東起海興路,西至岷江路。南起海門河,北至北海路。


8

商住區


堤岸花園

東起海灣假日花園,西至滬海路。南起納潮河,北至北納潮河

包場鎮

9

商住區


韻園

東起黃浦江路,西至東江路。南起規劃路,北至規劃路。


10

商住區


瑞陽家園

東起滬海路,西至用地線。南起發展大道,北至納潮河。

包場鎮

11

商住區


瑞堂家園

東起納潮河,西至滬海路。南起發展大道,北至納潮河。

包場鎮

12

道路


嘉陵江南路

南起上海中路,北至東布洲路。

嘉陵江南路延伸

13

道路


富江路

南起秀山西路,北至北海路。

富江路延伸

14

道路


富江北路

南起北海路,北至G228.

富江路延伸

15

道路


慶德路

東起余東中心小學,西至湯正公路。

余東鎮

16

道路


銘軒路

東起湯正公路,西至新北村7組農田。

余東鎮

17

道路


通希路

南起希諾路,北至銘軒路北側。

余東鎮

18

道路


金鳳路

南起希諾橋,北至呂通公路。

余東鎮

19

道路


文苑路

南起鎮西路,北至中華西路。

三廠街道

20

道路


河海西路

東起富江路,西至宋季河。

河海路延伸

21

道路


北京西路

東起富江路,西至疊港路。

北京西路延伸

22

道路


新海西路

東起富江路,西至宋季河。

新海路延伸

23

道路


秀山東路

東起鎮東路,西至望江路。

秀山東路延伸,三廠街道

24

道路


匯智路

南起中南總部北側路,北至東布洲路。

匯智路延伸

25

道路


東布洲東路

東起民生南路,西至瑞江南路。

東布洲中路延伸

26

道路


民生南路

南起東布洲東路,北至北京東路。

民生南路延伸

27

道路


中海西路

東起富江北路。西至宋季河。

中海路延伸

28

道路


洛陽路

東起長江南路,西至張謇大道。

洛陽路延伸

29

道路


清遠路

東起嘉陵江南路,西至長江南路。


30

道路


聞海路

東起圩角河景觀帶,西至岷江南路。

聞海路延伸

31

道路


立新路

南起香港路,北至立新小區南門。

江心沙農場

32

道路


場興路

東起疊港路,西至新安江路。

江心沙農場


南通市海門區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1〕56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根據國家、省和南通市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進一步提高聯防聯控、群防群控工作水平,為維護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南通市統一部署,經區政府研究,決定調整南通市海門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急處置工作,統一調配應急技術力量和應急物資,報告疫情應急處置情況等。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指 揮 長:沈旭東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指揮長:周國強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宋 涯 區委常委、副區長

     王擁軍 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陳 敢 副區長

     丁忠明 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

     王 瑊 副區長

     施張范 副區長

     黃永成 區政協副主席

     成建平 區政府黨組成員

成 員: 馮 斌 區政府黨組成員、區政府辦公室主任

     黃 勇 區紀委副書記

     沈小明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新聞出版局局長

     朱 洪 區委統戰部常務副部長、民宗局局長

     俞 璟 區衛健委主任

     俞 軍 區發改委主任

     朱建軍 區教體局黨組書記、區委教育工委書記

     黃 瑋 區科技局局長

     陸躍勤 區公安局政委

     從建軍 區民政局黨組書記

     高志雄 區司法局局長

     肖 飆 區財政局局長

     馮 新 區人社局局長

     施 泉 區住建局局長

     張 磊 區城管局黨組書記

     曹 健 區交通運輸局局長

     夏林輝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顧 健 區商務局局長

     姚繼偉 區文廣旅局黨組書記

     周 虎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嚴雪松 區市場監管局黨組書記

     袁 兵 區醫療保障局局長

     劉志凌 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劉華軍 海門生態環境局局長

     蘇長江 海門人武部副部長

     沈 備 區疾控中心主任

     袁衛濤 三星鎮鎮長

     朱健華 海門港新區管委會主任

     金 晶 臨江新區管委會主任

     殷 亮 濱江街道黨工委書記、海門街道辦事處主任

     張凱華 三廠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

     陳 鎰 常樂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王 思 正余鎮鎮長

     黃松波 悅來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王洪新 四甲鎮鎮長

     繆佳云 余東鎮鎮長

     郁校健 海永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及預防控制組、醫療救治組、綜合協調保障組、交通防控組、社會及社區防控組、農村防控組、學校防控組、企業防控組、經濟運行保障組、城建防控組、醫療物資保障組、生活物資保障組、綜合監管組、涉外防控協調組、進口貨物防控組、防控新聞宣傳組、工作督察組十七個專項工作組。

17個工作組實行副指揮長掛帥機制,具體分工如下:

周國強:交通防控組、城建防控組、涉外防控協調組

宋 涯:企業防控組、經濟運行保障組

陳 敢:農村防控組、綜合監管組

丁忠明:社會及社區防控組

王 瑊:生活物資保障組、進口貨物防控組

施張范:預防控制組、醫療救治組、綜合協調保障組、學校

防控組、醫療物資保障組、防控新聞宣傳組

成建平:工作督察組

(一)辦公室

馮斌同志任辦公室主任,俞璟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成員由紀委監委、區委宣傳部、公安局、教體局、交通運輸局、衛健委、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醫療保障局、疾控中心分管負責同志組成,區政府辦公室派駐聯絡員2名。

協助服務保障區領導指揮全區疫情防控工作;負責疫情信息、工作信息、動態信息的匯總報告工作;辦理省、南通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和省、南通市發送我區有關疫情防控工作各類文電;辦理疫情防控會議會務;督促檢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各區鎮對疫情防控部署事項、領導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加強與指揮部下設各專項組的協調溝通,共同做好有關工作。

(二)預防控制組

俞璟同志任組長,王永偉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教體局、發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文廣旅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衛健委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提出開展疫情風險評估、趨勢預測和社會面疫情防控的意見、建議,開展對流感樣病例、不明原因肺炎病例、高危人群的監測與報告,及時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組織指導開展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和密切接觸者跟蹤觀察。指導開展重點人員追蹤調查。指導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組織專家組開展預防控制、督導檢查疫情預防控制,匯總上報有關疫情防控信息等。

(三)醫療救治組

俞璟同志任組長,劉勤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安局、科技局、市場監管局、醫療保障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衛健委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確診病例及無癥狀感染者的醫療救治工作。嚴格執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并做好相關培訓,指導醫療機構規范開展預檢分診、發熱門診和定點醫療機構臨床救治。負責醫療機構技術培訓、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廢棄物的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環境。協助疾控機構采集、保存樣品和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工作。建立醫療救治專家組,及時救治病人,開展治療方法研究。

(四)綜合協調保障組

俞璟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區委機要保密局、接待辦、檔案館、財政局、人社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區域治理現代化指揮中心、發改委、交警大隊分管負責同志組成,衛健委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疫情防控指揮部日常運行保障,包括專項資金收支管理、常規物資管理、應急調度中心維護、疫情檔案收集管理及其他后勤保障等。

(五)交通防控組

曹健同志任組長,成員由人武部、公安局、衛健委、南通海關海門辦事處、南通海事局海門海事處、長航公安海門派出所、水利局、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交通運輸局派駐聯絡員1名。

全面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交通運輸環節管控,督促企業落實好對客運汽車、列車、渡輪、公交、出租車等交通工具的“日消毒”和“每班次通風”;對交通防控站查驗的疫區來海車輛及冷鏈運輸車輛,實施檢疫、消毒;督促企業做好車站、碼頭、高速道口、服務區等重點場所通風消毒和人員體檢檢測工作,做好高速公路防控站的通風消毒和人員體檢檢測工作,落實好疫情防控的各項措施。

(六)社會及社區防控組

陸躍勤同志任組長,成員由人武部、網信辦、教體局、民政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急管理局、衛健委、民宗局、住建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文廣旅局、信訪局、外辦、南通海關海門辦事處分管負責同志組成,公安局派駐聯絡員1名。

協調組織各地各有關部門,開展社會面整體防控和重點防控,組織跟蹤重點地區來海人員排查管理,做好信息監測預警、涉穩問題處置、打擊違法犯罪、應對突發事件,協助開展可疑病例查控、隔離等工作,堅決防止發生涉及疫情的重大不穩定事端、治安問題、輿情事件和政治敏感性問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七)農村防控組

夏林輝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公安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務局、文廣旅局、衛健委分管負責同志組成,農業農村局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農村地區疫情防控工作,指導督促各地落實屬地責任,健全區鎮、村居防控體系,落實網格化、地毯式管理;指導各地針對農村地區特點,做好人員排查、交通管控、醫療救治等綜合防控措施;指導農村地區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強化健康宣教,引導農民群眾規范防控行為;弘揚鄉風文明,倡導農民健康生活方式。

(八)學校防控組

朱建軍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生態環境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各區鎮分管負責同志組成,教體局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全區各級各類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以及校外教育培訓機構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建立健全學校疫情防控體系,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機制。及時全面準確收集各級各類學校疫情信息,提出有針對性的應對措施,并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組織實施。加強對廣大師生的教育宣傳引導,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和校園穩定。強化聯防聯治、群防群治的各項舉措,指導處置校園疫情。

(九)企業防控組

俞軍同志任組長,成員由人武部、科技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人社局、商務局、市場監管局、總工會、衛健委、農業農村局、金融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發改委派駐聯絡員1名。

督促企業強化主體責任,做到“五有”, 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責任人,有適量防護物資儲備,有屬地醫療衛生力量指導支持,有簡易隔離場所和轉運安排準備;指導各區鎮加強轄區內企業疫情監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組織協調區內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復產達產工作,幫助復產企業協調解決原材料、用工、水電氣、物流等方面存在的困難。

(十)經濟運行保障組

俞軍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國資辦、財政局、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務局、文廣旅局、衛健委、審批局、統計局、金融監管局、稅務局,人民銀行海門支行、南通海關海門辦事處、供電公司、項目辦、民政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發改委派駐聯絡員1名。

加強經濟運行監測,重點研判疫情對經濟運行帶來的沖擊和影響,及時提出對策建議;統籌協調全區煤電油氣保障工作,重點做好疫情防控物資生產企業的要素保障;加強經濟運行重大問題協調,及時提出對策建議,研究制定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和領域相關扶持政策措施;加大重大項目推進力度,補齊公共衛生領域短板,推動項目早開工、早建成、早見效;加強分析研判涉及其他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保障經濟社會正常秩序。

(十一)城建防控組

施泉同志任組長,成員由紀委監委、發改委、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衛健委、代建中心、海潤集團、海鴻集團、海晟集團分管負責同志組成,住建局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做好建筑施工、水利工程、市政園林等方面疫情防控工作;負責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的監管;負責醫療污水、城鎮污水處置的監管;負責環境整治,做好口罩等防護用品收集、處置的監管;做好水源地等重點區域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醫療物資保障組

俞軍同志任組長,成員由紀委監委、財政局、商務局、衛健委、市場監管局、醫保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審計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發改委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疫情防控工作物資保障。根據防控工作需要,提出經費和應急物資儲備計劃;重點保障抗病毒藥品、消殺藥品、疫苗、醫療衛生設備和器材、快速檢驗檢測設備和試劑、傳染源隔離及衛生防護的用品和其他應急設施;組織醫療器械、消毒防護等物資的生產與儲備,根據疫情需要及時組織調運儲備物資。

(十三)生活物資保障組

顧健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區委宣傳部、發改委、財政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商務局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生活物資供應保障工作;做好糧油、肉食、禽蛋、牛奶、蔬菜、水果等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生產、調運、供應等工作;監測生活物資的市場供需情況,完善市場異動應急預案,保障市場供應和價格穩定;加大緊缺防護用品以及日常生活物資調運;指導相關企業在生產、運輸、流通、經營過程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十四)綜合監管組

嚴雪松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公安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商務局、衛健委、城管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市場監管局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組織做好農(集)貿市場和各類經營場所整治工作,嚴禁活禽銷售,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做好餐飲場所聚餐聚會、農村聚餐等的管控;嚴厲打擊利用疫情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等違法經營行為。

(十五)涉外防控協調組

馮斌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區委統戰部(僑辦)、區委政法委(國安辦)、區委臺辦、教體局、科技局、民宗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務局(口岸辦)、文廣旅局、衛健委、南通海事局海門海事處、南通海關海門辦事處、南通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海門執勤隊分管負責同志為小組成員,外辦派駐聯絡員1名。

積極應對新冠肺炎海外擴散態勢,有效防范境外輸入風險;核查掌握我區出入境人員相關信息,做好境外來返海人員的規范、閉環管理;負責協調疫情防控中的各類涉外事項。

(十六)進口貨物防控組

顧健同志任組長,成員由南通海關海門辦事處、衛健委、市場監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南通海警局海門工作站、南通海事局海門海事處、長航公安海門派出所、郵政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商務局派駐聯絡員1名。

進口貨物防控組負責做好我區進口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組織、指揮、統籌、協調,強化日常預警監測,統籌做好相關貨物的檢測、殺毒、銷毀等處置工作。強化口岸進口貨物檢驗檢疫工作,全面做好高風險國家重點進口貨物外包裝表面的消毒處理;加強口岸進境人員檢查,嚴防攜帶非法物品入境。加強對進口物品的摸排,全面掌握進口物品的來源和去向,依法加強監督管理,提高檢測率;加強批發市場、農貿市場、冷庫、商超、餐飲主體等重點場所,港口碼頭、機場車站等重點部位,海上、長江等重點水域,郵遞、運輸等重點渠道,冷鮮、凍品等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與監督,嚴防進口貨物非法流入我區。嚴厲打擊非涉關地凍品、白糖、成品油等走私活動。

(十七)防控新聞宣傳組

沈小明同志任組長,成員由網信辦、融媒體中心、教體局、公安局、衛健委、文廣旅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區委宣傳部派駐聯絡員1名。

按照科學、客觀、適度的原則,組織防控工作新聞宣傳,保障疫情處置工作公開透明和社會安定。普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防、可控、可治的知識,消除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和焦躁情緒。利用公共傳媒及時公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指導新聞媒體把握報道口徑和尺度。實行疫情及病例、密切接觸者信息扎口管理和發布。做好網上輿情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十八)工作督察組

黃勇同志任組長,成員由紀委監委、組織部、宣傳部、發改委、公安局、教體局、民政局、市場監管局、交通局、衛健委、住建局、應急管理局、商務局,文廣旅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分管負責同志組成,紀委監委派駐聯絡員1名。

負責組織對防控工作開展督查,對防控任務不落實、措施不到位、有失職行為或重大過錯造成疫情擴散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責,對不執行有關規定或互相推諉、工作不力的人員依法實行問責。

辦公室及各專項組除承擔以上職責外,還要落實好各部門相關職責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指揮部各項職責根據疫情變化及防控工作需要適時調整。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2日


關于印發《南通市海門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1〕57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海門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4日


南通市海門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改善老舊小區居住環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質,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江蘇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蘇舊改〔2020〕2號)等文件相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部署要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聚焦居民群眾需求最迫切、獲得感最直接的居住問題,在居民充分參與的基礎上,堅持因地制宜、居民自愿、建管并舉,全面推進我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著力改善居住條件、生活環境和功能品質,不斷提高居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一)統籌推進,有序改造。根據我區城鎮老舊小區現狀,結合路網改造與建設,實行片區改造與零星改造相結合,綜合改造與單項改造相結合,以片區為單位統一規劃、統一設計,有序實施。

(二)政府主導,居民參與。發揮政府組織引導作用,堅持以居民為主體,充分運用“共同締造”理念,調動居民群眾的積極性,參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根據城鎮老舊小區實際情況科學制定改造內容及標準,力求設計方案精細化、人性化。

(三)注重長效,治管并舉。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原則,協商確定改造提升后小區管理模式及議事規則。改造提升后的小區內部環境及配套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轄區政府負責落實后期長效管理。后期管理模式分為專業化物業管理和有償社區服務管理,具體由街道、社區在征求居民意見后確定。

三、改造目標

通過開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重點解決城鎮老舊小區建筑物破損、失養失修失管、設施不完善、功能不健全以及社區服務設施不完善等問題。重點改造居民意愿強烈,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鎮老舊小區。通過五年的持續努力,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住宅小區改造提升任務,改造提升任務每年列入《海門區城建工程建設計劃》。

四、改造范圍

本次海門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實施方案所涵蓋的改造區域為城市規劃區范圍(海門街道、三廠街道),其他區鎮可以參照執行。

五、改造標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23號)要求,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內容分為基礎類、完善類和提升類3種類型。

1.基礎類。為滿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內容,主要是市政配套基礎設施改造提升以及外墻、樓梯等公共部位維修等。其中,改造提升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包括改造提升小區內部及與小區聯系的供水、排水、供電、弱電、道路、供氣、供熱、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類、移動通信等基礎設施,以及光纖入戶、架空線規整(入地)等。

2.完善類。為滿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內容,主要是環境及配套設施改造建設、小區內建筑節能改造、有條件的樓棟加裝電梯等。其中,改造建設環境及配套設施包括拆除違法建設,整治小區及周邊綠化、照明等環境,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適老設施、無障礙設施、停車庫(場)、電動自行車及汽車充電設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報箱、文化休閑設施、體育健身設施、物業用房、垃圾收集房等配套設施。

3.提升類。為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立足小區及周邊實際條件積極推進的內容,主要是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建設及其智慧化改造,包括改造或建設小區及周邊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衛生服務站等公共衛生設施、幼兒園等教育設施、周界防護等智能感知設施,以及養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潔、便民市場、便利店、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社區專項服務設施。

六、實施步驟

(一)調查摸底階段(2021年2月10日前)。海門街道、三廠街道在初步制定改造計劃的基礎上,進一步對老舊小區(片區)現狀底數進行調查摸底,充分了解居民訴求,按照輕重緩急,建立海門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項目儲備庫,科學編制《城鎮老舊小區2021-2025年度改造計劃》,優先對居民改造意愿強、參與積極性高的老舊小區實施改造。

(二)全面實施階段(2021年2月1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照每年改造實施計劃,完成“十四五”期間城鎮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力求將以往公共部位年久失修、配套設施不健全的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為基礎設施完善、環境整潔的住宅小區。具體實施步驟如下:

(1)廣泛宣傳發動。街道、社區要廣泛宣傳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目的、內容、實施步驟和意義。

(2)調查改造意愿。街道組織社區征集小區居民對改造內容的意見和建議,小區居民基本無異議的,街道向區政府提出改造申請。

(3)制定設計方案。代建單位組織設計單位深入社區,以小區居民意愿為主,按照“因地制宜、經濟適用”原則,結合小區實際進行方案設計。

(4)改造方案確認。改造方案應包括改造項目設計方案、工程估算、資金籌集方案、小區管理模式等內容。改造設計方案編制完成應在小區公布,并經屬地政府審核通過。

(5)前期手續辦理。工程開工前完善項目前期各類手續。鑒于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是在充分征求社區居民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實施,且僅對原有的建筑及公共設施進行修繕和維護改造,各相關部門應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優化辦理流程,高效審批,確保改造項目順利實施。同時,由建設(代建)單位按照招投標相關規定及流程確定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

(6)現場日常管理。建設(代建)單位負責項目施工的全過程管理,加強工程的進度、質量、造價控制。優化安排施工方案,強化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盡最大可能減少對居民生活的干擾。施工單位在施工前3個工作日,在小區的主要出入口張貼告居民書并設置工程公示牌,方便小區居民了解工程情況,監督現場施工。由社區組織招募社區志愿者全過程參與小區改造提升,充分發揮其監督作用。

(7)竣工驗收階段。項目完工后,由建設(代建)單位按照竣工驗收程序,組織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按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同時做好工程結算報審、資料歸檔及移交管理等工作。

(三)總結提升階段。每年年終總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好的經驗和做法,通過政策創新、技術創新,形成一套可復制、可推廣、較成熟的經驗做法,并加以推廣,為“十四五”期間及后期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奠定良好基礎。

七、資金渠道

(一)多渠道籌措財政資金。項目改造資金由屬地政府財政承擔,區財政以“獎補”形式予以補貼;同時,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預算、專項資金或以獎代補資金。

(二)合理落實居民出資責任。按照“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建立健全可持續資金籌措機制,積極推動產權單位、居民、市場出資參與改造。

(三)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引導專業經營單位履行社會職責,出資參與小區改造提升中相關管線設施設備的改造提升。支持規范各類企業以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參與改造。

八、職責分工

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具體職責分工為:

1.區住建局:負責編制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年度計劃, 指導和監督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的推進工作。

2.區財政局:負責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納入保障性安居工程, 積極配合爭取上級補助資金和專項債券,主城區范圍內以獎補的形式補貼海門街道部分資金(獎補比例為工程總投資額的50%),其它區鎮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資金由屬地政府承擔。

3.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指導制定改造規劃,協調測繪單位免費提供改造提升項目的相關電子數據圖。

4.區城市管理局:負責指導違法建設治理、垃圾分類、清理整頓占道經營、規范沿街店招標牌和戶外廣告設施的設置等。

5.區公安局:負責指導技防設施建設、電瓶車充電管理,協調將監控終端接入轄區派出所。

6.區文化廣電和旅游局:負責協調廣電管線建設和規整。

7.各管線專營單位(供水、供電、移動、聯通):負責各自管線的建設和規整。

8.各轄區屬地政府作為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的責任主體,負責編制轄區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年度計劃,并將改造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組織實施項目改造,調處矛盾糾紛,落實長效管理工作。

九、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區住建局局長任副組長,區住建、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城管等部門和屬地政府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住建局,區住建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指導和監督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的推進工作。

(二)加大宣傳力度。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涉及千家萬戶,要充分利用報紙、電視臺、專欄等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重要意義。尤其是要廣泛征求居民意見,按規定公示出新方案,推行有效的物業管理和社區管理等形式,鞏固出新成果。要將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效果直觀化、形象化,推動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順利開展。

(三)細化職責分工。在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實施過程中,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按照各自職能分工,充分發揮作用。在前期調研、改造設計、項目建設上,要堅持以人為本,把傾聽群眾意見、解決群眾關注的問題放在首位。街道、社區要積極發揮疏導、協調作用,全力做好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

(四)抓好資金籌措。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資金應嚴格專款專用,科學制定資金撥付計劃。建設單位應本著嚴格管理、精打細算的原則,建立健全各項資金管理制度,用好用實改造資金,確保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資金規范使用。

(五)合理安排計劃。及時總結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工作經驗,合理制定改造計劃,統籌安排施工時間,做好改造提升過程中各個環節的銜接工作,確保每年改造提升任務按期完工。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海門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1〕58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海門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25日


南通市海門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工作方案

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支撐,是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基礎。為貫徹落實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關于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蘇發改農經發〔2020〕807號)精神,根據《南通市關于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的實施辦法》(通發改農經〔2020〕440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城鄉融合、一體推進、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明確主體、落實責任,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建管并重、協同推進的原則,在全面補齊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短板的同時,推進管護機制改革創新,構建符合海門農業農村實際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系,全力書寫好鄉村振興的海門篇章。

(二)基本原則

1.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解決當前部分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產權不清、責任不明、管護粗放等突出問題,發揮現有設施設備應有的效益,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大局中進行通盤謀劃,整體推進。

2.行政主導、村級主體。堅持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的屬性,強化政府與部門的服務意識與職責,把資源、服務、管理下放到村級組織,盡最大努力滿足群眾對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需求,充分吸收農民參與,切實維護農民利益。

3.創新機制、務真求實。進一步明晰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產權,落實村級主體責任、鄉鎮級管理責任和主管部門監督責任。分行業制定管理辦法,明確如何管理、管護標準、人員費用、監管辦法,用制度確保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理各項工作落實。

(三)實施步驟

1.方案起步階段(2021年4月至9月)。各區鎮、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員工作職責和工作標準,建好管護臺賬,明確管護責任。6月30日前,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將本行業農村公共基礎設施臺賬、制定的管理實施細則、工作標準等,各區鎮將本地制定的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員職責、工作標準等報送區發改委。各區鎮、行業主管部門大力開展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專項宣傳活動,提升社會知曉度,強化管護主體及受益者責任意識,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管護。

2.先行試點階段(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按照領導小組總體部署和要求,在全區開展農村基礎設施管護試點工作,同時優先挑選一批班子強,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較好工作基礎的鄉鎮和村居,在農村基礎設施管護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積極創新、大膽實踐,探索形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發揮試點示范引領作用。年底試點初見成效,形成管護試點改革的基本經驗、制度,適時召開農村基礎設施管護現場推進會,總結成績經驗、形成工作推進共識、營造農村基礎設施管護的濃厚氛圍。

3.全面實施階段(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積極有序推進全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方案的實施,強化各參與單位的責任意識,落實好各類基礎設施管理人員,確保工作質量。加強日常檢查調度,及時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與困難,努力實現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的總體要求。基本建立政府主導、多方參與、市場運作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機制,管護主體和責任明晰,管護標準和規范健全,管護經費基本落實,管護水平和質量顯著提升。

4.鞏固提升階段(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認真總結工作經驗,鞏固提升工作成果,建立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長效機制。推動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全面步入規范化、制度化軌道,形成具有海門特色的城鄉一體化管護體制機制,權責明確、主體多元、保障有力的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健全,在全區實現公共基礎設施城鄉一體化管護。

二、主要任務

(一)推行一體化管護模式

1.統籌農村基礎設施管護。按照“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的工作思路,堅持“部門定標準、鎮級抓管理、村級抓落實”的原則,推行一體化管護模式;統籌管護費用,促進公共基礎設施城鄉一體化管護財力保障;統籌管護力量,夯實區級部門監督指導責任、鎮級直接責任、村級主體責任、運營商合作;全面摸排我區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內容,統一制定管護清單,確保農村公共基礎設施有人管理、有錢管理、有序管理,統籌管理。(責任單位:區發改委、財政局、教體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衛健委、應急管理局、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和各區鎮人民政府)

(二)落實管護責任體系

2.壓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摸清各自領域內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的基本情況,2021年6月底前,制定本領域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制度、標準和規范,明確管護目標、質量要求、管護方法、操作規程及應急保障機制,并加強培訓和監督管理。區、鎮兩級財政局負責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確保管護經費落實到位。(責任單位:區發改委、財政局、教體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衛健委、應急管理局、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和各區鎮人民政府)

3.落實屬地政府主導責任。各區鎮人民政府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各區鎮成立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轄區內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推進落實,制定本級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辦法,對村級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進行考核管理。(責任單位:各區鎮人民政府)

4.夯實村級管護主體責任。各村成立村級公共基礎設施管理服務站,由村委會主任任站長。對于應由村級組織承擔管護責任的公共基礎設施,可委托村民、農民合作社或者社會力量等代管,村級組織要承擔監督責任。同時,帶領農民群眾主動參與設施管護,探索建立村級農村公共基礎設施使用者管理協會,鼓勵采用“門前三包”、黨員責任區、文明戶評選等形式,引導農民群眾做好房前屋后的保潔,參與村內道路、垃圾收集處理設施和公共綠地等的管護。(責任單位:各區鎮人民政府)

5.強化運營企業管護責任。供水、電力、燃氣、通信、郵政等設施運營企業應落實普遍服務要求,全面加強對行業范圍內所屬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的管護,自覺接受政府、村級組織及村民的監督,確保所屬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穩定運行。學校(幼兒園)、醫院(衛生院)、養老院、社區綜合服務、殯葬服務等農村公共服務供給單位要做好所屬設施管護,并建立制度,責任到人。各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專業人員,經常深入基層,加強支持指導。(責任單位:區發改委、教體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衛健委、郵政管理局等部門)

(三)建立分類管護機制

6.完善非經營性設施政府或村級組織管護機制。對于沒有收益的農村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設施、綠化設施、道路等非經營性基礎設施,按照權屬關系,由屬地政府或村級組織負責管護。鼓勵集體經濟實力強的村對所屬各類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實行統一管護。鼓勵地方設立公益性管護崗位,優先從貧困戶中聘請管護員,負責村屬公共基礎設施日常巡查、小修、保潔等管護工作。(責任單位:各區鎮人民政府)

7.健全準經營性設施多元化管護機制。運營企業、屬地政府或村級組織要按照權屬關系管護經營收益不足以彌補建設和運營成本的準經營性設施。屬地政府和經濟實力強的村根據實際情況對運營企業予以合理補償,運營企業應控制成本、提高效益。(責任單位:各區鎮人民政府)

8.創新經營性設施市場化管護機制。經營收益可以彌補建設和運營成本的經營性設施,由運營企業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管護。鼓勵運營企業與村級組織開展管護合作,聘用村民參與管護。(責任單位:區發改委、教體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生態環境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文廣旅局、衛健委、郵政管理局等部門和各區鎮人民政府)

(四)優化多元資金保障

9.建立政府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區及區鎮人民政府要依據管護責任、規模和標準,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的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制度,將應由政府承擔的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費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加快建立政府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對集體經濟薄弱、籌措資金困難的行政村,適當予以補助。(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各區鎮人民政府)

10.拓寬管護經費來源渠道。根據國家規定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加大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的投入力度。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后,可將一定比例入市收益用于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采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提取村級組織公益金和開展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災毀保險等方式,加大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的投入力度。(責任單位:區財政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人民銀行等部門,各區鎮人民政府)

11.完善使用者付費制度。正確處理好使用者合理付費與增加農民支出的關系,逐步完善農村準經營性、經營性基礎設施收費制度。逐步理順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產品、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充分考慮成本變化、農戶承受能力、政府財政能力等因素,合理確定和調整價格水平,逐步實現城鄉同網同質同價。具備條件的,促進價格由市場形成。(責任單位:各區鎮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海門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和組織指導全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的督導,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抓緊制定實施方案,細化配套工作措施,加強動態跟蹤評估,開展業務指導,不斷提高農村基礎設施管護水平。

(二)強化督查考核。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由區鄉村振興辦公室進行考核管理。各區鎮、各行業主管部門結合各自實際,適時總結表彰各自領域內先進典型。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管護主體和使用者履約情況納入信用管理體系,對嚴重失信行為責任主體,按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護清單所列事項適時開展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督查,確保各項措施平穩有效落地落實,保障農村公共基礎設施長效運行。

(三)開展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作用,加強法律宣傳和政策解讀,讓廣大農民了解和接受“村級公益事業需村民共同出力出費”、“自己的家園自己建設自己管護”等道理,同時,通過讓農民群眾說身邊的事、講自己美好家園的故事等形式,提升廣大農民群眾的認識和接受程度,引導社會各類主體積極參與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全面提升管護水平和質量,切實增強廣大農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打造典型樣板。各區鎮、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深化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的有效形式,在每個區鎮抓一個示范村,采取領導包抓、部門幫扶措施,集中人力、物力、財力,打造一批典型示范村,不斷積累經驗,發揮示范效應,以點帶面推進改革。要及時梳理成功經驗和好的做法,推廣可復制的典型經驗。


附件: 1.海門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領導小組

2.海門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清單

附件1:

海門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沈旭東 區委副書記、區長

副組長:周國強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王 瑊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趙云飛 區電子政務中心副主任

        俞 軍 區發改委主任

        朱建軍 區委教育工委書記、區教體局黨組書記

        從建軍 區民政局局長

        肖  飆 區財政局局長

    施  泉 區住建局局長

     張 磊 區城管局局長

        曹 健 區交通局局長

    倪衛彬 區水利局局長

     夏林輝 區委農辦主任、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陳忠新 區文廣旅局局長

     俞  璟 區衛健委主任

        周 虎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劉志凌 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劉華軍 海門生態環境局局長

    端偉華 海門郵政管理局局長

        王 棟 海門供電公司總經理

        張 健 海門電信公司總經理

        徐 建 海門移動公司總經理

        王 琿 海門聯通公司總經理

        薛加宏 江蘇有線海門分公司總經理

        殷  亮 濱江街道黨工委書記、海門街道辦事處主任

        朱健華 海門港新區管委會主任、包場鎮鎮長

        金  晶 臨江新區管委會主任、臨江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張凱華 三廠工業園區管委會主任、三廠街道辦事處主任

        袁衛濤 三星鎮鎮長

        陳 鎰 常樂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王 思 正余鎮鎮長

        黃松波 悅來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王洪新 四甲鎮鎮長

        繆佳云 余東鎮鎮長

        郁校健 海永鎮黨委副書記(主持政府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發改委俞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帥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各責任單位落實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有變動,成員單位自行調整,報領導小組備案,不再另行發文。

附件2:

海門區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清單

序號

類別

公共基礎設施名稱

管護內容

主體責任

單位

行業監管部門

1

人居環境類

農村生活垃圾

收集容器

1.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布點配置應與生活垃圾產生量、收運頻率要求相適應;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地區還應與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農村生活垃圾收集類處置的要求相適應;

2.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應干凈整潔、功能完好、美觀適用并與周圍環境相協調;

3.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應根據使用情況及時更換。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城管局

農村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機具)和運輸車輛

1.應按分類收集作業的需要配備,不得混裝混運;

2.收集機具應分類標識清晰、外觀干凈整潔、無殘缺和破損;

3.分類運輸車輛應保持車況完好、車容整潔、車輛密閉、標志標識清晰。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城管局

序號

類別

公共基礎設施名稱

管護內容

主體責任單位

行業監管部門

1

人居環境類

壓縮式垃圾轉運站(鎮)

1.綜合考慮服務區域、服務人口、轉運能力、轉運模式、運輸距離、污染控制、配套條件等因素合理選址,合理確定建設規模;

2.滿足供水、供電、污水排放、通信、車輛通行等方面要求;

3.具備噴淋除臭、數字監控、滲濾液收集功能;兼顧可回收物分揀、有害垃圾暫存等。

各區鎮人民政府

區城管局

農村公共廁所

1.設備設施安全完好;

2.衛生管理整潔有序;

3.建立有效運行管護機制和監督檢查機制。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住建局

農村污水

生活污水處理設備設施長效運行維護。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住建局牽頭、生態環境局配合

農村供水

加強農村供水水廠、水源地、增壓站、供水管網附屬建筑物的建設和管護。

各區鎮人民政府

住建部門

2

交通運輸類

農村公路

1.農村公路路基、路面、橋梁、隧道等管理和養護;

2.交通工程及沿線設施(含停車亭、客運站等運輸設施以及停車區、驛站等服務設施)綠化等管理和養護;3.農村公路防災與突發事件處置、養護安全作業等管護工作。

各區鎮人民政府

交通運輸部門

序號

類別

公共基礎設施名稱

管護內容

主體責任單位

行業監管部門

3

農村水利

農村河道

圍繞“河暢、水清、岸綠、景美”的目標,加強河道水系連通、清淤疏浚、堤防加固、岸坡整治,加大河道長效管護力度。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水利局牽頭、區農業農村局配合

灌區骨干引排工程

加強灌區渠首工程、骨干渠系及配套建筑物的建設、維修養護及管理。

各區鎮人民政府

區水利局

小型農田水利項目區管護

加強省以上資金實施的小型農田水利項目區管護。

各區鎮人民政府

區水利局

4

農田基礎設施

農田水利及田間配套工程設施

1.田間灌溉和排水設施;

2.田間道路及農橋;

3.農田林網;

4.輸變電線路及配套設施。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水利局牽頭,區農業農村局配合

5

文化類

1.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2.鄉鎮綜合文化站;

3.基層文化禮堂百姓舞臺。

1.功能健全、管理規范、開放正常;

2.公益崗位和公共服務落實到位;

3.無設施被挪用、擠占、拆除等現象。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文廣旅局

序號

類別

公共基礎設施名稱

管護內容

主體責任單位

行業監管部門

6

廣電類

1.廣播電視有線網絡設施;

2.廣播電視發射臺(站)設施;

3.應急廣播播音室和終端。

1.廣電設施(含有線網絡、發射臺站、應急廣播)保護有組織、有制度、有宣傳;

2 廣電設施(含有線網絡、發射臺站、應急廣播)無盜竊、無破壞、無占用,不侵入保護間距;

3.持續為應急廣播設施提供運維服務,保障正常使用。

各區鎮人民政府、江蘇有線海門分公司、區融媒體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區文廣旅局

7

教育類

學校(幼兒園)

1.教育教學設施設備按標準配備并做好維護,保障正常安全運行使用;

2.落實校(園)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確保校(園)舍安全。

各區鎮人民政府

區教體局

8

體育類

農村室內外公共體育設施(包含體育場(館)、場地、器材和設備

1.體育設施的開放、管理、巡查、報修、維護和更新;

2.防止體育設施被侵占和隨意拆除。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教體局

9

衛生健康類

鄉鎮衛生院

醫療衛生設施設備按標準配備,正常運行使用。

各區鎮人民政府

區衛健委

村衛生室

選址符合要求,醫療衛生設施設備按標準配備、正常運行使用。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衛健委

序號

類別

公共基礎設施名稱

管護內容

主體責任

單位

行業監管部門

10

電力類

電力(輸、變、配)設施及其附屬設施和站房

電力設施保護有組織、有制度、有宣傳、有獎懲,防范盜竊、破壞、施工、異物、垂釣、樹障、山火、腐蝕等外力隱患。

海門區供電公司

區發改委

11

通信類

信息通信管線、鐵塔基站、網絡局房及相關配套設備設施

1.設施保護有組織、有制度、有宣傳,有防范;

2.設施無盜竊、無破壞、無強制拆遷。

移動公司、電信公司、聯通公司

區發改委

12

養老類

農村養老服務設施

農村養老服務設施的新建、改擴建及存量設施的日常運營,以及服務內容的監督管理。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民政局

13

殯葬類

農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

鄉鎮及村級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的新建、改擴建,以及存量設施的日常監督管理。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民政局

14

社區服務類

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

農村綜合服務設施的新建、改擴建以及功能設置、日常運營的監督管理。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民政局

序號

類別

公共基礎設施名稱

管護內容

主體責任

單位

行業監管部門

15

林業類

農村綠化設施

已建綠化區塊維護、植被保護。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

區自然資源局

16

郵政類

1.農村郵政普遍服務營業及投遞場所;

2.村郵站;

3.智能信報箱;

4.信箱筒。

1.農村郵政普遍服務基礎設施場地、設施設備正常使用;

2.村郵站場地、設施設備正常使用;

3.保障農村郵政普遍服務設施、設備安全運行、持續提供郵政普遍服務。

郵政集團海門分公司

區郵政管理局

17

快遞類

1.快遞末端公共服務平臺(共配網點);

2.智能快件箱。

1.保障設施、設備安全運行;

2.持續提供快遞相關服務。

各區鎮人民政府、村(社區)、相關快遞公司

區郵政管理局

備注:管護清單內容不限于上表內容,根據實際更新增加。


關于印發《南通市海門區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方案》的通知

海政辦發〔2021〕59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海門區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8月25日


南通市海門區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方案

為引導和促進機動車污染減排,加快高排放機動車淘汰更新,改善空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創建城市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工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江蘇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江蘇省2021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南通市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方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資金補貼,鼓勵我區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以下簡稱國三柴油貨車)提前淘汰更新,有效減少機動車氮氧化物(NOx)、顆粒物(PM)等污染物排放,改善空氣環境質量。

二、補貼范圍

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提前淘汰報廢的海門籍國三柴油貨車,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補貼:

(一)交售給南通市具有合法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并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二)報廢時的實際使用年限距離江蘇省規定強制報廢年限一年(含)以上。實際使用年限計算的起始日期為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終止日期為車輛交售給南通市具有合法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的日期(以《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上“交車日期”為準)。

以下車輛不享受本次補貼:

(一)行政事業單位和財政供養單位的車輛;

(二)已享受其他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車輛。

三、補貼標準

根據國三柴油貨車的類型、使用年限、報廢時間實施差別化補貼政策。具體標準為:

(一)自2021年6月2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

對2011年(含)以前注冊登記的重型、中型、輕型車輛,分別補貼21000元/輛、14000元/輛、4000元/輛;2012年(含)以后注冊登記的重型、中型、輕型車輛,分別補貼23000元/輛、16000元/輛、4000元/輛。

(二)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

對2011年(含)以前注冊登記的重型、中型、輕型車輛,分別補貼15000元/輛、10000元/輛、3000元/輛;2012年(含)以后注冊登記的重型、中型、輕型車輛,分別補貼16000元/輛、11000元/輛、3000元/輛。

牽引車、專項作業車補貼標準參照同類型車輛。

四、補貼資金來源

補貼資金由海門區財政承擔。

五、補貼申請受理時間、地點

即日起至 2023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再受理補貼申請。

辦理地點為海門區行政審批局政務大廳3樓210—211號交通窗口。(海門區長江南路777號)。

六、申領流程

車主將車輛交售給南通市具有合法資質的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企業名錄見附件1)后,攜帶以下材料到區行政審批局政務大廳辦理補貼申請:

(一)《南通市海門區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資金申請表》(附件2);

(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車主為個人的提供車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車主為單位的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

(四)與車主名稱一致的銀行賬戶復印件;

(五)委托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附件3)、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經交通窗口形式審查不符合條件的,當場告知退回;對符合條件的車輛,由生態環境、商務、公安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依次對受理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由區交通運輸局進行公示,公示滿7個工作日后分批次報區財政局,區財政局自收到報告之日起的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指標下達到區交通運輸局,區交通運輸局自取得資金指標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劃撥至車主銀行賬戶。

七、職責分工

各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各自職能,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窗口的日常管理,分批次將審核通過的明細報區財政局,劃撥補貼資金;海門生態環境局負責國三柴油貨車的認定;區公安局負責審核《機動車注銷證明》、車輛注銷登記日期、提前報廢的有效性,核對《機動車登記證書》信息,界定已報廢車輛的車型及車籍地;區商務局負責審核《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的真實性,監督報廢車輛拆解行為;區財政局負責安排補貼資金專項預算,強化對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負責對行政事業單位和財政供養單位車輛的認定;車輛是否享受過其他老舊汽車補貼由出臺相關政策的部門負責認定。

八、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國三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全面動員部署,強化責任落實,規范操作程序。

(二)強化輿論引導。各地各部門要大力宣傳國三柴油貨車污染防治及提前淘汰報廢的重要意義,引導鼓勵相關車主及時淘汰報廢車輛,定期公開工作進展情況。

(三)嚴肅工作紀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堅決杜絕騙取補貼資金行為。違反上述規定的,一經查實,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附件:1.南通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名錄

   2.南通市海門區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資金申請表

   3.授權委托書

附件1

南通市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名錄

序號

單位名稱

地 址

負責人

聯系電話

1

南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回收部

南通市崇川區姚港路29號

陳 安

0513-85605776

2

南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

海安市海安鎮江海支路72號

許 煒

15366367566

3

南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如皋市東陳鎮南凌居19組

張建泉

13806279735

4

南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如東分公司

如東縣岔河鎮古壩社區六組

徐小林

13218283808

5

南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海門分公司

南通市海門區天補鎮通啟路201號

朱建生

13962737188

6

南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啟東分公司

啟東市匯龍鎮克明村19組

施 輝

13906282085

7

南通報廢汽車回收拆解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

南通市通州區興東街道雙樓村西1組

曹 新

13506288102

南通市商務局咨詢和投訴電話:0513-85215632

南通市海門區商務局咨詢和投訴電話:0513-82213184

附件2

南通市海門區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資金申請表

車主

基本信息

車輛所有人


身份證號碼/單位組織機構代碼


住址


聯系電話


辦理類型

□本人辦理 □委托人辦理 □委托企業辦理

是否附委托書

□是□否

經辦人


身份

證號


經辦人電話


開戶銀行名稱

(須填寫全稱)

開戶銀行賬號


報廢車輛信息

車牌號碼


使用性質


品牌型號


車輛識別代號


發動機號碼


車輛出廠日期


注冊登記日期


報廢交車日期


注銷日期


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號是否有效

□是 □否

機動車注銷證明號

是否有效

□是 □否

是否距離強制報廢

一年(含)以上

□是 □否

是否享受過老舊

汽車補貼

□是 □否

車輛類型

□輕型□中型 □重型

總質量(千克)


燃料種類


申請補貼金額

人民幣: 萬 仟元整 ¥ 元

本人承諾所填內容真實有效,且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申領人: 年 月 日

審核

部門

意見

南通市海門生態環境局

南通市海門區商務局

南通市海門區公安局

審核意見:

經辦人:    

(蓋章)

年 月 日

審核意見:

經辦人:    

(蓋章)

年 月 日

審核意見:

經辦人:    

(蓋章)

年 月 日

注明:1.車輛信息以《機動車登記證書》內容為準;

   2.填表人務必準確填寫個人或單位銀行賬戶信息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附件3

授權委托書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茲授權 __________(受委托人)依照《南通市海門區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方案》之規定,代為辦理車牌號碼為______________的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提前淘汰報廢補貼資金申領之相關事宜。

有效期限: 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 年___月___日。受委托人代為提交申請材料、填寫相關信息和辦理相關手續。

受委托人在其權限范圍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本人(單位)均予以承認,由此在法律上產生的權利、義務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擔。

委托人:___________ (簽字蓋章)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人事任免

區政府關于張鎮等同志任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34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研究,決定:

張鎮同志任海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臨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聯系正余鎮);

周秀峰同志任海門區科學技術局副局長、海門港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聯系余東鎮);

嚴昌浩同志任海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趙作周同志任海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毛立同志任海門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三廠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聯系悅來鎮、海永鎮);

孟曉英同志任海門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臨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聯系悅來鎮);

王萬軍同志任海門區三廠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聯系正余鎮);

王鑫磊同志任海門區臨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聯系常樂鎮);

郁曉燕同志任海門區臨江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聯系常樂鎮);

以上同志掛職時間:2021年8月至2022年8月。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8日

區政府關于從建軍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1〕35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根據海門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四次會議決定:

從建軍同志任南通市海門區民政局局長;

張磊同志任南通市海門區城市管理局局長;

朱紅兵同志任南通市海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

陳詠梅同志任南通市海門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

免去許新海同志南通市海門區教育體育局局長職務;

免去江華同志南通市海門區民政局局長職務;

免去嚴雪松同志南通市海門區城市管理局局長職務;

免去沈小明同志南通市海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薛治安同志南通市海門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職務。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區政府關于沈小明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1〕36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研究,決定:

沈小明同志任海門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局長;

薛治安同志任海門區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免去其海門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職務;

張磊同志任海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免去其海門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職)職務;

陳詠梅同志任海門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免去其海門區水利局副局長職務;

徐赟同志任海門區供銷合作總社主任、區供銷集團總公司總經理;

方宇同志任江蘇海門蠣岈山國家級海洋公園管理處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陳杰同志任海門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職),免去其海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

姜鑫同志任海門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免去其海門區政府研究室專職副主任職務;

尹天擎同志任海門區民政局副局長;

宋文華同志任海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范健同志任海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陳穎璽同志任海門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專職副主任,試用期一年;

許佳華同志任海門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副主任;

王宏同志任海門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免去其海門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花忠同志任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

許曉虎同志任海門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

俞佳鈺同志任海門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周華同志任海門區信訪局信訪督查專員,試用期一年;

免去姚繼偉同志海門區新聞出版局(版權局)局長職務;

免去從建軍同志海門區政府僑務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許新海同志海門區政府教育督導室主任職務;

免去嚴雪松同志海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職務;

免去季正玉同志海門區供銷合作總社主任、區供銷集團總公司總經理職務;

免去周曉泉同志海門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季立新同志海門區教育體育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黃超同志海門區民政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戴寶根同志海門區民政局局長助理職務;

免去沈國龍同志海門區財政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盛華同志海門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施雷同志海門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石磊同志海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張娟同志海門區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王曉冬同志海門區醫療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姜樂同志海門區信訪局信訪督查專員職務;

免去吳建榮同志海門區投資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葉黃彥同志海門區投資服務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陳永標同志海門區海門港新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湯健巍同志免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37號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經研究,決定:

免去湯健巍同志海門區政府督查室主任職務。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孫衛星同志免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38號

區公安局:

經研究,決定:

免去孫衛星同志海門區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隊大隊長職務。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朱金同志任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39號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經研究,決定:

朱金同志任海門區住房制度改革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姜泳同志任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40號

區城市管理局:

經研究,決定:

姜泳同志任海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綜合行政執法第一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王銀元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1〕41號

區農業農村局:

經研究,決定:

王銀元同志任海門區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薛剛同志任海門區長江三角洲白山羊保種繁殖研究所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張海峰同志海門區長江三角洲白山羊保種繁殖研究所所長職務;

免去俞圣平同志海門區農業科學研究所所長職務。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姜新峰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1〕42號

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經研究,決定:

姜新峰同志任海門區人民醫院院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海門區三廠街道中心衛生院院長職務;

陸建輝同志任海門區中醫院副院長,試用期一年;

王淼同志任海門區海門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免去吳杰同志海門區人民醫院院長職務;

免去黃海忠同志海門區海門街道第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職務(保留副科職)。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陸暉同志任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43號

區應急管理局:

經研究,決定:

陸暉同志任海門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徐標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1〕44號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經研究,決定:

徐標同志任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開發區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黃華同志任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海門港新區分局局長;

免去花忠同志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海門港新區分局局長職務。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陳超杰同志任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45號

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經研究,決定:

陳超杰同志任海門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方宇同志免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46號

江蘇海門蠣岈山國家級海洋公園管理處:

經研究,決定:

免去方宇同志江蘇海門蠣岈山國家級海洋公園管理處辦公室主任職務。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朱珉慧、梁東雷同志任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47號

江蘇省江海博物館:

經研究,決定:

朱珉慧同志任江蘇省江海博物館綜合管理部(安全生產部)部長,試用期一年;

梁東雷同志任江蘇省江海博物館藏品文研部部長,試用期一年。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楊曉輝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海政干〔2021〕48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研究,決定:

楊曉輝同志任江蘇海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張棟國同志任江蘇海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試用期一年;

葉黃彥同志任江蘇海鴻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免去許佳華同志江蘇海晟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職務。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區政府關于葉黃彥同志任職的通知

海政干〔2021〕49號

江蘇海鴻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經研究,決定:

葉黃彥同志任江蘇鯤鵬科技創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大事記

重要活動

(2021年7月1日—2021年8月31日)

·7月2日,區委書記郭曉敏主持召開區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強調海門發展的根基在產業,產業的優勢要靠產業鏈,全區上下要貫徹落實省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會暨省委財經委第七次會議精神,進一步增強產業強區的理念,理清發展思路,堅持因鏈施策、精準服務,推動優勢產業鏈高質量發展,提升產業鏈發展力、支撐力、競爭力,為海門勇當“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領跑者提供強有力支撐。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區政協主席倪永平,區委副書記徐加明出席會議。

·7月5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實地檢查沿江防汛防洪工程。他強調,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精神,全力做好防汛備汛各項工作,確保城市安全度汛。

·7月7日,區委書記郭曉敏赴海門開發區調研,強調開發區是沿江科創帶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搶抓發展機遇,強化創新驅動,做優載體平臺,集聚創新人才,加快建設最具活力的創新核心區,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為海門打造“長三角區域性重要創新支點城市”爭作貢獻。

·7月8日,區委書記郭曉敏主持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七一勛章”頒授儀式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體學習、參觀“‘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中國共產黨歷史展覽”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傳達全省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座談會既“兩優一先”表彰會議精神,研究我區貫徹落實工作;聽取全區“五大新工程”推進情況及督查情況匯報等。郭曉敏強調,全區廣大黨員干部要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與抓好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緊密結合起來,與開展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三樹三爭”活動緊密結合起來,與聚焦“三個高質量”、實施“五大新工程”結合起來,提振“說了算、定了干、我來辦”工作作風,以勇當領跑者的信心和決心把海門高質量發展推向新的高度。

·7月9日,區委書記郭曉敏赴三星鎮,調研載體平臺、產業項目、基礎設施建設、鄉村振興等。她強調,三星鎮要搶抓南通新機場等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加快推進機遇,以更高站位、更寬視野、更大格局謀劃新一輪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商貿新城。

·7月13日,區委書記郭曉敏,區委副書記徐加明以黨員身份參加區委辦機關黨支部“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專題組織生活會。郭曉敏強調,區委辦是區委的中樞機構,要認真學習、領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于黨辦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論述,學習好黨的歷史、傳承好黨的傳統,堅定政治站位、增強大局意識,勇于開拓創新、敢于攻堅克難,善于協調各方、甘于默默奉獻,不斷提升“三服務”工作水平,切實發揮好參謀部、智囊團作用,推動各項工作干在前、走在先,為全區作出榜樣。

·7月16日,區委書記郭曉敏主持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研究我區貫徹落實工作;傳達全省安全生產工作暨既有建筑安全管理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聽取我區既有建筑安全隱患排查及解危工作、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匯報;聽取今年以來全區信訪工作情況匯報。郭曉敏強調,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認真落實中央、省領導批示精神和南通市領導講話要求,切實增強大局意識、紅線意識、責任意識,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全面開展既有建筑“雙百日”專項整治,齊抓共管、整體聯動,徹底消除問題隱患,牢牢守住安全底線。

·7月22日,區委書記郭曉敏檢查防汛防臺工作,強調各區鎮、部門要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市防汛工作要求,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堅決杜絕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壓緊壓實責任,抓實抓細各項防汛救災措施,確保全區安全度汛,全力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7月24日,我區召開疫苗接種工作推進會,傳達學習中央、省、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會議精神和最新部署要求,堅持常態化疫情防控與疫苗接種工作相統籌,加快推進我區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確保如期完成階段性疫苗接種目標任務。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出席會議并提出要求。

·7月24日,我區召開防御臺風“煙花”視頻調度會議,貫徹落實省防汛防旱指揮部有關會議精神,分析研判臺風“煙花”最新路徑動向,進一步部署全區防汛防臺工作。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主持會議并講話,他強調,要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最新部署,樹牢底線思維,強化責任擔當,嚴陣以待、全力以赴,堅決打贏防御臺風“煙花”這場硬仗。

·7月25日,區委書記郭曉敏,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分赴沿江沿海部分區鎮、建筑工地、排澇搶險點等,實地檢查防汛防臺工作。郭曉敏強調,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壓實責任、嚴陣以待,落細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全力以赴打好防汛防臺攻堅戰,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7月26日,我區在防汛防旱指揮中心組織收聽收看省防汛防臺調度視頻會議,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參加會議。會議結束后,我區立即對防汛防臺工作進行再部署、再落實。沈旭東強調,全區上下要迅速貫徹落實上級部署要求,進一步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作風,嚴而又嚴、細而又細落實各項工作舉措,做到目標不變、思想不松、力度不減,不獲全勝決不收兵。

·7月26日,區委書記郭曉敏赴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調研全區疫情防控工作。她強調,疫情防控是重大政治責任,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最新決策部署要求,始終繃緊疫情防控這根弦,壓實責任、突出重點,切實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堅決守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7月30日,全區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強調,各區鎮、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當前疫情的極端嚴峻形勢,樹牢底線思維,強化責任擔當,采取更加堅決、更加嚴格、更加有效的防控舉措,全區動員、迅速行動、嚴防死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這個首要任務、頭等大事。

·7月30日,區委書記郭曉敏主持召開十五屆區委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強調區委常委會作為區一級的領導核心,要善謀全局、勇爭一流,勤政為民、務實擔當,精誠團結、和衷共濟,努力把區第十五次黨代會的美好藍圖變成現實,不負組織重托,不失民心所望。

·7月30日,中國共產黨南通市海門區第十五次代表大會圓滿完成預定的各項任務,在區會展中心勝利閉幕。大會號召,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全體共產黨員,要積極響應黨中央的偉大號召,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在省委和南通市委的堅強領導下,牢記初心使命,堅定理想信念,踐行黨的宗旨,用奮斗成就今天,用拼搏開啟明天,再創一個高質量發展滄桑巨變的火紅年代,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鴻篇巨制里譜寫海門的壯麗華章。

·7月31日,區委書記郭曉敏率隊以“四不兩直”方式,赴企業、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農貿市場、高速查控點、商超等地,檢查疫情防控工作。她強調,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決策部署要求,高度警惕,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守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8月3日,上海科創投集團與江蘇海鴻集團簽訂科技創業投資基金合作協議。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會見了上海科創投集團黨委書記、執行董事、總經理沈偉國一行,并一同見證了項目簽約。

·8月3日,區政府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學習貫徹中共南通市海門區第十五次代表大會精神,研究部署區政府重點工作。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主持會議并講話。

·8月4日,區委常委會暨區委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傳達上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全國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會議精神,聽取我區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近期工作。區委書記郭曉敏主持會議,強調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從嚴從緊抓好中央、省、市、區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堅持精準防控,織密織牢疫情防線,全力守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8月4日,區委常委會暨區委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會議,傳達上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全國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有關會議精神,聽取我區疫情防控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近期工作。區委書記郭曉敏主持會議,強調要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僥幸心理,從嚴從緊抓好中央、省、市、區各項工作部署的落實,堅持精準防控,織密織牢疫情防線,全力守護好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8月6日,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召開黨工委(擴大)會議。區委書記、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郭曉敏出席會議并講話。她強調,開發區是海門未來發展的關鍵所在、支撐所在、希望所在。開發區的每位同志都要永葆“闖”的精神、“創”的勁頭、“干”的作風”,以“重返五十強,全員當先鋒”為目標,為事業打拼,為榮譽而戰,讓“二次創業再出發”這面旗幟在心頭高高飄揚,以優異的成績向區委、區政府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8月7日,區委書記郭曉敏赴海門人民醫院、海門中專實訓工場、涉外隔離點等地,檢查疫情防控工作,并以“四不兩直”方式,抽查社區、藥店疫情防控情況。郭曉敏強調,當前疫情防控形勢嚴峻復雜,要加快推進核酸檢測實驗室、方艙醫院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專業人員培訓,快速補齊基礎能力建設短板,從嚴從緊落實落細社區管控等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堅決筑牢疫情防線。

·8月10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主持召開疫情防控視頻調度會,進一步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沈旭東指出,疫情防控形勢依然嚴峻,各地要堅持守牢底線思維,加強管控風險,消除防控隱患,從嚴從實從細落實各項舉措,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

·8月12日,區委書記郭曉敏赴正余鎮,就鎮域治理、機器人小鎮建設、科技創新、企業運行等工作開展調研。她強調,要圍繞機器人小鎮建設,堅持量質并舉,突出創新驅動,招引頭部項目,做大頭部企業,加快提升產業層次,盡快做大經濟總量,為海門“奮進趕考路,當好領跑者”爭作貢獻。

·8月13日,區委、區政府召開全區上半年重點工作點評暨“沖刺三季度”會議。區委書記郭曉敏主持會議,強調沖刺三季度只剩下一個半月時間,各地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區第十五次黨代會精神,認識再提高、責任再壓實、推進再加快,一刻不松奮勇沖刺,一著不讓大干當前,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各項目標任務、高質量發展繼續走在省市前列。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通報了項目建設、經濟運行、科技創新、污染防治攻堅、鄉村振興考評結果,點評今年以來全區各項重點工作,部署下階段工作。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成偉,區政協主席倪永平,區政協黨組書記黃衛鋒,區委副書記徐加明等四套班子領導出席會議。

·8月14日,區委書記郭曉敏赴臨江新區、悅來鎮、常樂鎮調研鄉村振興工作。她強調,要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于鄉村全面振興的決策部署,堅持典型帶動、示范引領,因地制宜、打造特色,高質量推進鄉村振興示范建設行動,以點帶面、從局部到全域,推動鄉村全面振興。區委副書記徐加明參加調研。

·8月18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調研重點民生工程推進情況。他強調,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重點民生工程建設,補齊城市功能設施短板,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8月18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調研重點民生工程推進情況。他強調,要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快重點民生工程建設,補齊城市功能設施短板,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8月19日,區委書記郭曉敏主持召開區委常委會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網絡強國的重要思想和省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有關會議精神,聽取全區網信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審議了有關文件;傳達南通市委十二屆十五次全會精神,聽取全區“五大新工程”推進情況及督查情況匯報、上半年南通市高質量發展考核工作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階段工作;聽取我區對口幫扶勉縣相關工作方案匯報。郭曉敏強調,要圍繞“五大新工程”,敢于直面矛盾,敢于動真碰硬,壓緊壓實責任,加快推進各項重點工作落地落實,推動海門高質量發展持續走在省市前列。

·8月20日,全區文明城市長效管理攻堅大會召開。區委書記郭曉敏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文明城市長效管理是一場攻堅戰,也是一場持久戰。全區上下要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以最大的決心、最好的狀態、最實的作風,高標準高質量推動文明城市長效管理持續走在全省、全市前列,為南通實現全國文明城市“六連冠”“滿堂紅”作出海門貢獻。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主持會議。

·8月24日,全區交通重點工程建設調度會召開,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出席會議并講話,他要求各區鎮、各有關部門切實增強“交通先行”的發展理念,把交通重點工程建設作為促進經濟增長的主攻方向,作為執政為民干事創業的擔當使命,明確目標、攻堅克難、提速增效,確保完成各項工程建設目標任務。

·8月25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帶領區相關職能部門、區鎮(街道)負責人,走進南通人民廣播電臺《民心專列·政風行風熱線》直播室,現場傾聽民聲、回應關切,推動解決群眾身邊問題。

·8月25日,區委召開全區基層黨建工作現場巡查觀摩會。區委書記郭曉敏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全區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南通市委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推進會精神,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力量,以更高站位、更實舉措、更嚴作風,認真履行管黨職責,全方位推動海門基層黨建工作高質量發展,全力打造長三角全域黨建先行區、示范區、樣板區。區委副書記徐加明參加巡查觀摩。

·8月26日,我區召開區級機關黨建工作現場巡查觀摩會,第一時間落實區委書記郭曉敏在基層黨建工作現場巡查觀摩會上的要求,全面梳理前階段工作,謀劃下階段工作,推動區級機關黨建工作走深走實,有力有效。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楊江華參加活動。

·8月26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在山東青島調研海門在外建筑施工企業經營情況,看望慰問一線員工,并與青島萊西市政府進行了座談交流。

·8月28日,我區召開全區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總結大會,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落實全國、全省第二批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動員部署會,以及全市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總結大會相關要求,全面總結經驗,鞏固拓展成果,對教育整頓“回頭看”進行再部署、再推進。區委書記、區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組長郭曉敏出席會議并講話,強調要以“永遠在路上”的執著和韌勁,不斷鞏固教育整頓成果,努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政法隊伍,為奮力譜寫“強富美高”新海門建設的現代化篇章構筑堅強政法保障。區委副書記、區長、區政法隊伍教育整頓領導小組第一副組長沈旭東主持會議。

·8月30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主持召開疫苗接種視頻調度會,他強調,要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認識加快推進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工作的重大意義,持續加大工作推進力度,全面構筑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免疫屏障。

·8月30日,區委副書記、區長沈旭東率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調研小區物業管理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

·8月30日,區委書記郭曉敏調研城建重點工程,強調要錨定南通城市副中心的功能定位,對標先進地區,以更高質量、更快速度推進城建重點項目,進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全面提升城市品質,使城市更有氣質、更有溫度、更加便利,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