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創業者可享受擔保貸款
根據《關于做好海門區富民創業擔保貸款發放管理工作的通知》(海人社發〔2023〕26號)等文件精神,現對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向個人發放的相關要求作如下說明:
一、享受對象
本區全體城鄉創業者(包括外地戶籍在本地創業人員),其中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畢業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為富民創業擔保貸款重點支持對象(簡稱重點群體)。
二、具體標準
個人貸款一般不超過15萬元,最高不超過50萬元,其中超過15萬元的,應提交創業計劃書,由相關部門根據項目可行性和資金需求量等指標聯合審核確定額度。
三、享受期限
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貸款累計次數不超過2次。
四、申請材料
(一)申請人《居民身份證》;
(二)申請人人員身份信息相關材料;
(三)《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未辦理“三證合一”的額外提供《稅務登記證》。
五、辦理流程
貸款人持申請材料,向貸款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銀行同意貸款后,貸款人前往營業執照注冊地社區(村)便民服務窗口受理初審、調查、核實→區勞動就業管理處進行審核→貸款人向貸款銀行辦理借款手續→貸款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六、注意事項
我區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合作銀行:江蘇海門農村商業銀行、中國銀行。
七、聯系方式
海門區勞動就業管理處培訓創業科 0513-82213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