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海門區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區域的公告
為全面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確保人居環境安全,按照《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環保部令第42號)、《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工作的通知》(蘇環辦〔2021〕250號)等要求,結合我區開展的疑似污染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情況,擬對我區暫不開發利用的污染地塊(見附表)開展風險管控,現予以公告(污染地塊管控區域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更新)。在管控區域內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禁止在本區域內種植農作物,養殖動物;
2.禁止在本區域內進行開發建設活動;
3.禁止在本區域內傾倒、堆放工業廢渣及城市垃圾、糞便及其他有害物質;
4.禁止向本區域內排放污水;
5.禁止輸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和輸油管道通過本區域;
6.禁止從事與本區域風險管控無關的其他項目、活動。
2021年11月2日
附表:
海門區污染地塊風險管控區域表
序號 |
地塊名稱 |
地理位置 |
管控范圍 |
1 |
海門市南洋化工有限公司地塊 |
東經121°5′35.67″ 北緯31°47′51.00" |
東側150m為江淤河,南側距離長江約1100m,西側緊鄰南通市亞諾合成化工有限公司,北側距離珠海路約150m,面積34017㎡。 |
2 |
海門市環宇化工廠地塊 |
東經121°20'41.45″ 北緯31°52'36.12″ |
地塊東側為居民區和農田,南側為居民區和農田,西側為大新河,隔河為居民區和農田,北側為居民區和農田,面積2300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