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根據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公布2024年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抽檢信息的公告,現將核查處置情況通報如下:
一、海門區優福創超市(個體工商戶)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為XBJ24320684924933975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樣品名稱為:山藥;涉及被抽樣單位名稱為:海門區優福創超市(個體工商戶);涉及不合格項目為: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4年6月3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海門區優福創超市(個體工商戶)送達江蘇廣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XBJ24320684924933975),并進行了現場檢查。
(三)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調查,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山藥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海市監處罰〔2024〕00409號)。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當事人進貨環節未嚴格把控農產品品質,未及時快檢。屬地監管部門已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當事人將加強對供貨商的評價機制。
二、南通宜創超市有限責任公司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為XBJ24320684924932753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樣品名稱為:山藥;涉及被抽樣單位名稱為:南通宜創超市有限責任公司;涉及不合格項目為: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4年5月8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南通宜創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送達江蘇廣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XBJ24320684924932753),并進行了現場檢查。
(三)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調查,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山藥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海市監處罰〔2024〕KB22號)。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當事人進貨環節未能嚴格把關,未索要產品質量合格證,未及時采取快檢的方式排除風險。屬地監管部門已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當事人將嚴格履行索證索票,嚴格按照要求儲存,嚴格落實銷售制度。
三、海門區俞冬華水產品經營部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為XBJ24320684924932841、XBJ24320684924932844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樣品名稱為:鯽魚(淡水魚)、花鰱(淡水魚);涉及被抽樣單位名稱為:海門區俞冬華水產品經營部;涉及不合格項目為:恩諾沙星、地西泮。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4年5月7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海門區俞冬華水產品經營部送達江蘇廣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XBJ24320684924932841、№:XBJ24320684924932844),并進行了現場檢查。
(三)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調查,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水產品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海市監處罰〔2024〕00427號)。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當事人進貨時未索要進貨票據,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屬地監管部門已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當事人將加強進貨查驗,落實索證索票制度。
四、海門市旭友食品商店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為XBJ24320684924933698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樣品名稱為:甜椒;涉及被抽樣單位名稱為:海門市旭友食品商店;涉及不合格項目為:噻蟲胺。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4年5月27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海門市旭友食品商店送達江蘇廣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XBJ24320684924933698),并進行了現場檢查。
(三)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調查,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甜椒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海市監處罰〔2024〕00429號)。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當事人進貨時未履行進貨查驗義務,在農產品質量方面把控不嚴。屬地監管部門已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當事人將加強產品質量的管理和控制。
五、海門區如海超市麒麟加盟店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為XBJ24320684924933842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樣品名稱為:山藥;涉及被抽樣單位名稱為:海門區如海超市麒麟加盟店;涉及不合格項目為: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4年5月28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海門區如海超市麒麟加盟店送達江蘇廣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XBJ24320684924933842),并進行了現場檢查。
(三)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調查,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山藥的行為,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對當事人給予免于處罰(海市監免罰〔2024〕00012號)。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當事人進貨時未嚴格把控農產品品質。屬地監管部門已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當事人將加強對農產品質量的管理和控制。
六、海門區黃允康食品商店
(一)抽檢基本情況
抽樣編號為XBJ24320684924933739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樣品名稱為:山藥;涉及被抽樣單位名稱為:海門區黃允康食品商店;涉及不合格項目為: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
(二)風險控制情況
2024年5月24日,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海門區黃允康食品商店送達江蘇廣海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XBJ24320684924933739),并進行了現場檢查。
(三)對當事人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罰情況
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報告后立即啟動相關調查,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山藥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行政處罰(海市監處罰〔2024〕00443號)。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況
經排查,當事人進貨時未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未履行索證索票。屬地監管部門已責令當事人進行整改,當事人將嚴格加強索證索票管理,加強供應商管理。
南通市海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