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市監局三星分局查處一起近似商標侵權案
專利是一種知識產權,受法律規范保護,在我國分為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近年來專利產品在我國越來越受到重視,商家在商業宣傳等活動中要注意合法合規,產品或廣告中如標注專利或專利標識,應當取得專利證書,采用中文標明專利權的類別,例如中國發明專利、中國實用新型專利、中國外觀設計專利,還應當標明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專利權的專利號。
近期,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某商家門店銷售區展出的1件羽絨被,被身標注“雙專利技術 鎖絨防護+透氣防護”,未標注專利號,該商家無法提供專利證明。后經查,該羽絨被實際只取得1份《實用新型專利證書》,名稱為“一種新型吸濕透氣面料”,可證明其標注的“透氣防護”取得專利,但該商家無法提供“鎖絨防護”專利證明。該商家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零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構成假冒專利。目前該案已順利辦結,本局對該商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商家已積極改正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