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水土保持補償費等政府非稅收入項目征管職責劃轉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1月起,水土保持補償費由稅務部門征收,具體程序如下:
(1)水利部門在行政許可決定書中明確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額度,向建設單位發出水土保持補償費繳納通知單。
(2)建設單位至國家稅務總局南通市海門區稅務局政務中心窗口辦理繳款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