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趨勢,促進我市老齡事業與經濟社會健康、協調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老齡工作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我省老齡事業發展的意見》、南通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我市老齡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我市老齡事業發展實際,制定《海門市老齡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2011-2015年)》。
海門市老齡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