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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海門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來源:市政府 發布時間:2017-05-26 字體:[ ]

海門經濟技術開發區、海門工業園區管委會,各區、鎮人民政府(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海門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26日    

 

 

海門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

 

“十三五”時期(2016-2020),注定又是一個團結奮進的時代:海門市經濟與社會事業將在全面實現“十二五”規劃提出的戰略目標的基礎上,爭做改革創新排頭兵,爭當科學發展領頭雁,站在新起點,瞄準新目標,推出新舉措,實現新跨越。“十三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根本任務,依然是為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提供安全穩定的環境和可靠保障。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實施,《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于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十三五”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站在科學發展、依法治國這個大平臺上,面對區域經濟現狀、對照法律法規要求加以謀劃,進而精心細化、認真組織實施。為確保2020年底前,基本實現全市安全生產狀況根本轉好的奮斗目標,提出海門市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

一、“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產發展形勢和環境

(一)“十二五”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取得的進展和成效

1.全市各行各業安全生產狀況穩步改善。“十二五”期間,全市各行各業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逐年下降,工業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的本質安全度明顯提高。一是隨著全市工業企業布局的合理調整,工業園區、重點鄉鎮新建、擴建的工業企業建設更加規范,原有的安全設施逐步得到了改進;二是重點行業的安全生產狀況有了明顯改善,全市化工企業主要集中在臨江新區和三廠工業園區,其中,危化品生產企業都通過了安全標準化驗收,企業普遍建立起了規范的安全管理機制;煙花爆竹、建筑施工、農業機械、海洋漁業、冶金等行業領域的企業日常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監管措施不斷改進,行業性安全生產狀況不斷改善。三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得到進一步加強,普遍制訂了符合行業管理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建立起了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和考核機制。四是企業員工的安全生產素質明顯提高,三級安全教育實現了全覆蓋,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全面持證上崗。五是企業應急管理水平有了明顯提高,應急救援預案更加注重實際,預案備案管理和定期演練已經成為共識。六是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已經成為大多數企業的自覺行動,企業結合實際,通過班組巡查,車間排查、廠級專項檢查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及時發現并整改隱患問題,確保了企業、行業、區域和全市安全生產形勢平穩。

2.安全生產管理責任體系得以進一步完善。“十二五”期間,全市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系得到了進一步完善。2011年8月,市政府印發了《海門市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暫行規定》明確:安全生產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執行“一崗雙責”和“一票否決”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班子必須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每一名領導成員均應在履行本崗位職責的同時承擔相應的安全生產責任,主要負責人承擔本地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承擔具體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具體責任。《暫行規定》明確了各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及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職責,提出了一系列責任落實保障措施,《暫行規定》于2017年初再次進行修訂,進一步明確各地、各部門職責,使全市安全生產職責責任管理邁上了新臺階。2012年9月,市安監局印發了《海門市安監局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暫行規定》,就安監局工作人員在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過程中違規、過失行為的責任追究提出了具體管理細則。

2014年9月,市委市政府印發了《海門市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施細則》,明確規定,黨委政府對安全生產工作都負有領導責任,黨政領導在履行崗位職責的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和“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履行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市安委辦就宣傳貫徹《實施細則》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要在充分理解市委市政府《實施細則》精神實質的基礎上,對現有的管理制度進行一次全面的梳理,將《實施細則》中對黨委、政府及其班子成員、工作部門的職責、責任要求轉化為具體的制度條文;二是要持續推動《實施細則》適用人員轉變思想觀念、轉變工作作風、轉換工作方式,把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要求落實到具體的行動中。

3.摸索形成了安全生產三級預警約談機制。“十二五”期間,經過不斷摸索完善,形成了安全生產三級預警約談機制。2011年3月,市政府辦公室轉發了市安委辦擬定的《海門市安全生產三級預警約談制度》,《三級預警約談制度》明確規定,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定期對鄉鎮(園區)、有關職能部門、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安全生產預警分析評價,對安全生產領域出現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由市人民政府對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市安委辦對相關負責人,市安監局對生產經營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分別進行約談、問責。三級預警約談對象包括:1.發生一般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直接責任人;2.發生死亡2人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或一年內發生2次以上一般事故的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市行業主管部門的主要領導、分管領導;3.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被掛牌督辦整改或限期整改,拒絕整改以及逾期未完成整改目標的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4.其他認為有必要約談的人員。2011年至2014年,先后組織實施預警約談近百次,其中包括市領導對鄉鎮及部門負責人約談、市安監局對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約談,以及行業性、區域性集體約談等。三級預警約談作為推動企業履行主體責任、推動鄉鎮、部門履行監管職責的一種新方式,推行四年來,取得了明顯成效。

4.摸索形成了安全生產說理式陽光執法模式。“十二五”期間,就推進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進行了探索實踐,摸索形成了“公開、公平、廉潔”執法的運行機制,以德行政,執法為民,有效發揮安全監管的職能作用。2011年,市安監局印發了《關于實施海門市安全生產說理式陽光執法的意見》,在全市安監系統推行安全生產說理式陽光執法。通過推行陽光執法,實現“陽光服務、陽光監管、陽光辦案、陽光監督”,做到有為、有威、有位。在工作實踐中,堅持發揮內外執法監督機制作用,做到公正無私,執法廉明,努力營造公開、公平的執法環境;堅持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做到轉變職能、轉變作風,努力培養心系群眾、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良好品德。通過四年時間的不斷提煉、改進,安全生產說理式陽光執法得以進一步完善,其做法得到省、南通市安監部門、法制部門的充分肯定,市安監局也多次被評為省依法行政先進集體。

5.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開創新路徑。根據中央編辦下發的《關于職業衛生監管部門職責分工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南通市安監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的有關要求,2011年,市安監局結合海門實際,形成了《海門市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三年行動計劃》,提出利用三年時間,實現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十個100%”目標,初步培育一批管理上水平,企業上檔次,職業危害零傷害,基本達到或符合國際職業健康管理體系要求的企業,從而,推動全市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2012年,市安委辦下發了《關于開展職業健康“綠色作業春風行動”的通知》,行動主題是:倡導綠色作業,關愛職工健康,行動整治的對象為工礦商貿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行業包括化工、木制家具制造、制鞋、皮革箱包、汽車4S店、紡織、電子、水泥、鉛酸蓄電池等,特別是產生粉塵和使用高毒物品的工作場所。2013年,又組織實施了職業衛生綠色作業春雷行動,此次行動整治的重點行業仍然是木制家具制造、皮革箱包和制鞋、水泥生產、電子、鉛酸蓄電池、化工、紡織、汽修等,同時高度關注產生粉塵和使用高毒物品的工作場所。通過近四年的努力,初步構成了適應于我市職業健康管理現狀的工作模式和監管體系,全市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狀況得到了明顯改善。

6.各類企業安全標準化全面推進。“十二五”期間,各類企業安全標準化得到了全面推進。在化工行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取得顯著成效的基礎上,2012年初,經過調查分析,形成了全市工業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方案,市安委辦下發了《關于推進全市工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實施意見》,《意見》明確,全面推進企業安全達標升級工作,按照“穩步推進,提質擴面”的原則,突出“三個重點”(即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重點崗位),扎實推進企業安全標準化創建工作,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加強安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建立自我約束、自我完善的安全生產長效管理機制。至2013年底,規模以上家具、水泥、電力、鋼絲繩行業安全標準化達標率實現100%,機械行業安全標準化達標率達到50%以上,紡織、船舶修造、有色等其他商貿行業安全標準化達標率達到40%以上,規模以下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率達到30%以上。2014年,在繼續組織開展重點行業安全標準化的同時,又謀劃并實施了小微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取得了預期成效。

7.重點行業專項整治“打非治違”成效顯著。“十二五”期間,市安委會每年都將重點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列為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并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海洋漁業、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冶金、非煤礦山、農機等行業領域的專項整治作出具體安排,明確牽頭職能部門,每季度召開專項整治牽頭部門聯席會議,通報情況、分析動態、研究解決突出問題。2012年5月,市政府辦公室印發了《海門市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明確:在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作業)、建筑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特種設備、海洋漁業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采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同時,提出了十二項具體措施;2013年3月,市安委辦印發了《關于深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工作通知》,《通知》提出,繼續深化“三突出”(突出預防為主、突出加強監管、突出落實責任)、“三加強”(加強宣傳教育、加強安全基礎工作、加強組織協作)工作,在鞏固往年專項整治成效基礎上,進一步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不斷提升重點行業領域安全水平,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事故,努力減少一般事故,促進全市安全生產狀況持續穩定好轉;2014年8月,市安委會印發了《關于集中開展“七打七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除明確了各行業領域具體的牽頭職能部門外,還就專項督查、聯合執法、隱患處置等提出了明確要求。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有力地推動了面上的安全生產工作。

8.安全監管隊伍素質有了明顯提高。“十二五”期間,全市各個層面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素質提到了進一步提升。依照分類分級管理原則,全市工業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經培訓后全部持證上崗;各個鄉鎮都設置了安監所,鄉鎮專職安全監管人員在原有基礎上得到了進一步擴充,各行業主管部門設有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了專門的管理人員。2011年,市安監局組織實施了海門市安監隊伍素質提升工程,通過強化隊伍建設、強化監管執法、強化執法質量,實現全市安監隊伍理論素質大提升、業務素質大提升、體能素質大提升,使全市安全監管人員成為“會監管、會檢查、會執法、會服務”的優秀執法隊伍。安監隊伍素質提升工程采取理論學習、研討交流、模擬訓練、案例分析、考試測驗、演講辯論以及封閉式拓展訓練等方式,取得了顯著成效。2012年,在全市安監隊伍組織開展了“大學習、大培訓、大練兵、大比武”活動。2013年,在全市安監系統組織開展了以“日看一報、周寫一思、月讀一書、季刊一文、年學一技”為主題的“五個一”學習活動。2014年,則提出了“建設一流安全管理隊伍”的工作目標,通過安監隊伍素質再提升、領導干部履職能力再提高、企業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再加強等具體措施,使全市安全管理隊伍綜合素質又上新臺階。

(二)存在問題

1.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相對不足,特別是區鎮一級,目前每個區鎮專職安全監管人員3-4名,管理的區域約有100平方公里,企業有數百家,有的鄉鎮則有幾千家企業,工作任務十分繁重;

2.部分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一些企業存在重效益、輕管理的傾向,安全意識淡薄,法制觀念不強,生產作業現場安全設施、特種設備管理不到位;

3.部分行業、部分企業的生產設施陳舊,安全投入不足,隱患排查、治理存在盲區和盲點。

二、安全生產“十三五”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規劃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全局觀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落實生產經營單位的主體責任,建立生產經營單位負責、從業人員參與、政府部門監管、社會各界監督的安全生產工作機制。通過強有力的工作措施,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全力保障全市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發展始終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把安全生產與轉方式、調結構、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始終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協調、相適應。

2.企業主體,標本兼治。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開展“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專項行動”,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五落實五到位”。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深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從根本上提升安全發展的水平。

3.依法治安,加強監管。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落實“三個必須”,切實加強屬地監管、行業監管和綜合監管。堅持依法治安,深化打非治違,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管理等各種手段,加快形成規范的安全生產法治秩序。

4.科技興安,改革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對安全生產的支撐、保障、引領作用,加強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升安全生產本質安全度。以改革創新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下的安全發展,建立科學、規范、高效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體制和運行機制。

(三)規劃目標

1.事故控制。“十三五”期間,杜絕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和減少一般生產安全事故,完成南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全市安全生產狀況有顯著改善。

2.管理體系。“十三五”期間,全市各行各業安全標準化工作實現全覆蓋,并取得顯著成效。安全生產責任制得以進一步健全,逐步形成以責任職責為第一驅動力,生產經營單位依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落實主體責任、政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從業人員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良好格局。

3.人員裝備。“十三五”期間,進一步充實安全生產監管隊伍,全市安監系統(包括市、區鎮)專職安全生產監管人員達到150名,其他行業主管部門專兼職安全監管人員穩定在150名以上;進一步改善監管執法裝備,配備常規的應急救援器材,其他重點行業主管部門的監管執法裝備在原有基礎上有明顯改善和充實。

三、安全生產“十三五”的主要任務

(一)落實安全責任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五落實五到位”的要求,強化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責任,把安全生產責任、措施落實到生產經營建設活動的全過程;推動企業認真落實隱患排查治理、高危企業領導帶班、安全生產投入、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救援等各項規章制度;引導企業大力加強安全生產現場管理、管理機構、技術支撐、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責任險等基礎建設和基礎管理,狠抓基層安全責任和各項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等的落實;督促國有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表率作用;繼續實行安全生產“黑名單”和約談制度,強化行政和經濟約束手段。

2.嚴格落實屬地和行業安全監管責任。各級政府要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面負責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明確安全生產領導責任,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權力和責任清單。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以清單方式明確每項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制定工作流程圖,并通過政府網站和政府公告等形式,及時向社會公開,切實做到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不缺位、不越位。嚴格落實“三個必須”的要求,加強安監部門和行業主管等各部門的配合,進一步修訂、出臺《海門市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暫行規定》,理順工作關系,明確工作職責,消除監管盲區,避免責權交叉。

3.嚴格落實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建立健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將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設納入黨委、政府績效考核范圍。各級黨委、政府要逐級抓好責任落實,發揮黨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支持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把安全生產監管履職納入干部考察細則,把公共安全及安全生產相關內容納入黨政領導培訓教材。建立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追責制,加大安全生產目標考核和問責力度。

4.嚴肅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按照《海門市生產安全事顧報告與調查處理的若干規定》要求,依法依規開展事故調查,進一步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嚴厲打擊各種瞞報謊報事故行為;規范事故調查程序,提高事故調查效率,確保按規定時限結案并向社會公布調查報告;認真落實事故掛牌督辦、警示通報、誡勉約談制度,以事故教訓推動安全生產工作;強化黨政同責,凡發生責任事故,除依法依規追究政府及部門相關責任人責任,同時也追究黨委及相關責任人責任。建立事故調查處理信息通報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制度,及時公布事故調查報告。

(二)堅持依法治安

1.強化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積極推行聯合執法、集中執法和委托執法,探索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加強和規范基層安全監管執法工作。實行“陽光執法”,明確執法范圍、內容和具體要求。不斷提升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編制科學化水平,規范行政執法檢查的數量、頻次、內容和形式,做到對拒不執行安全監察指令和到期未整改違法行為的立案查處率100%;采取全面檢查執法與專項檢查執法相結合的方式,定期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建立案件移交制度,逐步實現監管與執法相分離;指導和推動區鎮依法辦理執法案件,提升基層安監人員執法能力;推動安全監管執法內容表格化,定期開展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執法效果評估,實行監管監察執法結果適時公開;開展安全生產同類事項綜合執法,實現安全生產與職業衛生一體化監管執法.

2.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執法記錄儀等執法裝備配備水平,完善執法程序,建立執法過程記錄制度,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提高執法效率和規范化水平;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認真落實“一案一審”、集體決策制度,依法做好聽證、復議、應訴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自查和互查,及時糾正和解決違法、不當執法行為,杜絕失職瀆職行為的發生。

3.加強行政執法與紀檢司法銜接配合。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生產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嚴格執行行政執法案件移送標準,完善行政執法案件移送程序,依法懲治生產安全犯罪。對阻礙行政執法的行為聯動公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對依法需要申請人民法院行政強制的案件及時與法院對接;依托紀委部門開展清正廉潔行政執法,全力構建廉政風險防控機制;依托檢察機關開展防控瀆職風險能力教育,堅決杜絕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案件發生。

4.深化“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和推動安全執法聯合行動和“打非治違”等各類專項執法行動。認真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和追究法律責任等“四個一律”措施,確保“打非治違”責任落實到行業主管部門,關閉措施落實到現場,懲處手段落實到實際控制人。

(三)深化專項整治

1.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改進創新檢查方式,把隨機抽查、“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檢查制度化、常態化。加大對地下燃氣管網、企業閑置廠房出租、承包商管理、有限空間、動火作業等薄弱環節和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煙花爆竹經營企業、液氨使用企業等重點企業的專項檢查力度。同步開展消防、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海洋漁業、特種設備、港口碼頭、城鎮燃氣、粉塵涉爆、糧食倉儲、冷凍食品加工和倉儲等重點行業和領域的檢查,務求實效。對查出的問題抓典型公開曝光、跟蹤督辦、限期整改,確保檢查整改形成閉環。

2.深化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優化隱患排查量化考核體系,精準實施市、縣兩級掛牌督辦重大隱患整改工作,落實跟蹤督辦、逐項整改銷號制度,并在政府網站和主要媒體上進行公告,確保市級掛牌重大隱患督辦率100%;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報告制度,形成安全隱患定期逐級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指導、協調、督促區鎮人民政府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和治理督辦制度。及時向各地、各行業部門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通報隱患排查整治情況。

3.扎實開展重點行業領域集中專項整治。堅持“依法整治、標本兼治、突出重點”的原則,深化交通運輸、海洋漁業、建筑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特種設備、餐飲場所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提升重點行業領域整體安全保障能力。

交通安全:實施安全監管優化工程,打好交通安全領域攻堅戰,確保區域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平穩。一是堅持源頭治理。深化交通安全源頭監管,持續優化源頭數據,建立涵蓋機動車(船)、駕駛人、環境、交通違法、事故案例的大數據資源池;加強部門協調,落實五類監管對象分類管理措施,推進聯動監管、常態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筑牢源頭防線;深化隱患源頭治理,制定交通安全隱患治理標準,落實動態排查、分級治理和聯合驗收措施,改善通行環境;強化船舶安全監管,開展創建平安船舶專項行動,推進船舶AIS設備使用、船名標識、船舶安全配員等重點問題項目治理。二是完善監管機制。積極完善應急機制,建立以交通事件為核心的應急管理體系,分門別類完善應急預案,完善各類突發警情處置流程,建立情報主導、指揮高效、社會聯動的應急勤務。完善勤務機制,圍繞實戰化定位,加速推進勤務改革,逐步規范常態勤務、重大安保等級勤務、重大事件應急勤務,建立符合實戰需要的勤務模式。三是加強執法管理。整合公安檢查站、國省道執法管理服務站、高速公路收費站、城區交通崗亭、農村交通安全勸導站、駐村(駐企)交通警務室等資源,加大道路監控系統建設應用,推廣查緝布控系統和勤務指揮平臺,運用數據思維,提升交通違法網上研判、網下查糾的執法管控體系,提升信息化條件下違法查處能力和水平。

城鄉建設:嚴格落實建設工程參建各方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環節安全監管,提高施工安全保障條件。進一步強化建筑施工企業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加大企業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并將查處結果予以通報,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與建設工程項目招投標直接掛鉤。重點防范施工坍塌、高處墜落、城鎮燃氣管網泄漏燃爆等安全事故,強化城鎮危樓、農村危房和棚戶區改造安全管理。開展建設工程起重機械事故專項整治,在全市推廣使用塔吊安全監控管理系統,完善地下空間安全評估和監控。

危險化學品:進一步提升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化學品生產裝置的自動化程度,提高生產自動化水平,全面實施化工企業HAZOP分析,推動液氯自動化充裝改造,推廣應用阻燃隔爆裝置。到2020年底前,全市所有涉及高危工藝的生產裝置及其輔助裝置實現自動化控制,并具備安全聯鎖和緊急停車功能。創新危險化學品倉儲企業安全監管,推進危化品倉儲企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全面、精準實施倉儲安全管理,督促倉儲企業全面落實定品定量、有序周轉的精準定置管理,強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培訓教育和能力素質,不斷提升儲罐區安全保障能力,減少危險化學品倉儲安全事故發生。推廣運用危險化學品行業電子標簽、物聯網新技術、危險化學品流動流向信息監控系統等。開展化工集中區安全風險評估,建立健全化工園區監測監控一體化系統。積極構建燃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燃氣輸送管道保護和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統籌整合基層各種安全監管力量資源,細化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措施,推進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向基層延伸。推動街道社區、重點單位建設微型消防站,推動商業區、旅游區、開發區等重點單位集中區域建立消防安全聯防協作組織,實行安全互查、應急互助。加快社區信息服務網絡平臺建設,完善應急呼叫、人員定位、火災煙霧探測等功能,著力解決獨居老人、留守兒童等弱勢群體的火災防范工作。推進消防大數據平臺建設,以落實單位主體責任為主線,以數據匯聚、整合與共享為基礎,以防火監督與滅火救援應用模型建設為核心,逐步建立和完善“平臺+研判預警、平臺+常態化數據采集、平臺+滅火救援”等消防工作新機制,實現“警務上云、數據強消、預知預警、掌握主動”的目標。

冶金工貿: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升級,開展安全標準化審計,鞏固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成果,為企業分級分類監管提供依據。重點開展粉塵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間作業的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全面落實勞動密集型加工企業安全防護規定。建立企業中毒窒息應急救援風險告知制度。實施高溫液態金屬吊運、涉氨制冷企業、粉塵防爆等安全技術改造。

煙花爆竹:堅決查處打擊私產、私儲、私運等非法行為,提高煙花爆竹批發企業的準入條件,從嚴煙花爆竹采購、儲存、銷售各環節的監管,嚴格執行產品流向登記管理制度。采取切實可行的政策,疏堵結合、因地制宜地對煙花爆竹零售點進行管理和規范。

船舶制造:強化船舶制造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監管體系,推廣應用受限空間作業人員定位預警系統,加強受限空間作業、殘留易燃易爆物、有毒有害物質等為重點的隱患排查治理,防范火災、爆炸、中毒、窒息、職業病危害等事故的發生。

海洋漁業:深化“三化五覆蓋”,推動灘涂養殖企業、捕撈漁船船東船長主體責任落實;推進海洋捕撈漁業企業公司化組織建設,制定公司化組織管理規范,實現公司化組織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工作職能標準化管理。持續推進漁船更新改造、鼓勵海洋捕撈漁船減船轉產;支持近海漁船雷達安全監管系統工程建設,實現對50海里海域海上漁船監視跟蹤;試點和推進海洋大中型漁船及漁業從業人員示位標配備工程。開展連陸灘涂運載工具、養殖船舶升級換代工程和海上灘面作業流程技術改造工程,有效減少海上作業人員和降低海上作業風險,提升本質安全度。

特種設備:發揮標準化示范企業標桿引領作用。加大對氣瓶、電梯、大型游樂設施等與人民生活緊密相關的特種設備的動態監管和監督抽查力度。進一步開展小鍋爐、快開門壓力容器、簡易升降機、涉氨企業特種設備等專項整治。建立重大隱患治理與重點設備動態監控機制。分類推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建立故障統計制度。深化氣瓶信息化建設。全面完成特種設備相關信息化網絡系統建設。完善電梯應急救援處置平臺建設。

農業機械:貫徹落實《江蘇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深入開展農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和專項整治,加強農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隱患排查治理,積極推進農機安全監管信息化。深化“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加強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建設,建立安全值班值守制度,全面提高安全監管水平,構建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其他行業領域根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特點,因地制宜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

4.加強職業危害防控能力建設。加強職業危害監測評估。推進用人單位職業衛生情況調查,全面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實現職業病防、治、保有關部門信息系統的交流與共享。開展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發病規律及趨勢統計分析,開展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建立職業危害定期調查制度,推動重點行業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實施源頭治理。推廣應用有利于職業危害防治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實施冶金、建材、船舶制造、鉛酸蓄電池等職業病危害嚴重企業的技術和工藝改造、設備更新和材料替代以及關閉退出等治理措施。強化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防治主體責任的落實。建立用人單位自主開展職業病危害防治的工作機制,推行職業病危害嚴重用人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與考核制度。落實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開展職業危害因素檢測、職業危害項目申報,規范職業病危害告知、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個體防護用品、依法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根據實際,統籌合理確定轄區內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機構布局、規模、功能和數量,鼓勵社會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簡化程序、優化流程,為用人單位提供方便高效的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服務,加大培訓提高診療水平。完善保障與救助制度。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納入大病保險和城鄉醫療救助體系。加大投入,配備高效的職業衛生監管執法裝備,進一步提升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專業能力水平,2018年底前培訓率達到100%。加強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能力和誠信體系建設,建立淘汰機制。

5.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動計劃。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三大一嚴”專項行動,在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6個行業企業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專項行動。力爭經過五年的努力,督促企業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工貿行業較大危險因素辨識與防范指導手冊(2016版)》,結合實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責任制,將責任逐一分解、層層落實到企業、車間、班組和崗位員工;開展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登記建檔,實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進行檢查排查和安全風險評估,加強日常管控;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將辨識出的較大危險因素及其防范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納入崗位操作規程,做到“一崗位一清單”,并培訓員工熟練掌握。到2020年,建立起“以較大危險因素辨識管控為重點,以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為基礎,以差異化監管和精準化執法為抓手,以層層落實企業崗位責任為核心”的工貿行業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使企業安全基礎得到明顯改善,本質安全水平顯著提高。

(四)狠抓改革創新

1.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落實各行業安全生產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雙隨機”(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人員)制度,推行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健全執法信息公開制,定期發布重點監管對象名錄,公開執法依據、內容、標準、程序和結果。到2017年底,隨機抽查在全市安監系統得到普遍運用,檢查任性、執法擾民、執法不公等問題得到較好解決。

2.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根據安全風險評估分級標準和事故隱患排查分級標準,全面排查評定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登記。建立實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機制,落實企業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崗位責任,強化風險管控技術、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導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圍之內。推進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建立自查、自改、自報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統,實現隱患排查、登記、評估、報告、監控、治理、銷號的全過程記錄和閉環管理。

3.健全完善巡查制度。突出重點領域、重點時段和重點問題,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巡查相關規定和工作機制。制定年度巡查工作計劃,推動巡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形成全市分級組織、聯動實施、更有成效的安全生產巡查工作格局。

4.推行安全總監制度。進一步完善工作方案,穩步推進試行安全總監制度工作。突出抓好各行業領域首批先行先試安全總監的示范企業,通過座談交流、溝通協作、輔導培訓,搭建企業交流平臺,讓企業業主相互探討,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督促其他企業加快配備安全總監。動員企業充分賦予安全總監安全管理職權,創造良好工作環境,原則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職其他工作,享受相應待遇,提高安全總監的積極性。

5.發揮市場功能服務安全監管。全面推進我市用人單位和建設項目參加工傷保險,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加強對企業安全費用提取使用等政策落實情況的執法檢查。在依法推進生產經營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的同時,鼓勵企業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理順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與風險抵押金的關系,推動建立社會商業保險機構參與安全監管的機制。在長途客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領域繼續實施承運人責任保險制度,推動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特種設備、金屬冶煉與加工、水上運輸、船舶修造、涉氨制冷、涉爆粉塵等高危行業和重點領域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推動公共聚集場所和生產、儲存、運輸、銷售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企業投保火災公共責任保險。繼續深化安全服務第三方模式。著力構建結構合理、科學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配套制度體系;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協作組、行業商會(協會)安監站、安全服務外包等工作,大力推進保險公司參與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發揮社會組織參與安全生產工作;督促企業引入第三方專業安全管理力量,指導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幫助企業解決安全生產難題。

(五)強化基礎建設

1.加強安全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全面落實南通市委組織部等五部門《關于加強基層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建設的若干意見》和南通市安委會《關于加強全市村(社區)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充實監管監察人員隊伍,積極推進村(社區)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實行監管網絡全覆蓋。進一步改善監管監察人員結構,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比例,加強執法人員培訓,提升監管監察隊伍素質,嚴格持證上崗。加強負有安全監管職能部門的安全監管人員配置,加快完善工作條件,保障安全監管工作必要的設備設施。

2.繼續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按照“一級抓鞏固、二級抓提升、三級抓整改、未達標抓創建”的要求,進一步深化工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成效,組織開展標準化建設“回頭看”,推動達標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持續運行和整改提升工作;擴大規下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覆蓋面,小微企業達標數保持全省領先。拓寬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行業領域,重點在交通運輸、港口、建筑施工等行業領域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3.強化應急救援基礎工作。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值班值守、信息報告、處置決策、力量協調、現場指揮等應急管理制度;健全各部門之間、救援隊伍之間的聯動機制,督促有關單位在事故救援中各盡其責,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加強高危行業企業應急預案評估、修訂、備案和演練工作,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定期舉行應急救援預案實戰演練。完善和健全安全生產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推進應急平臺建設和應用。建立完善安監部門與政府應急辦、“110”聯動中心等部門的溝通機制和應急聯動機制。鼓勵和推動高危行業企業建立專業化的應急救援隊伍。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完善應急社會服務補償制度。認真貫徹實施《海門市一般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手冊》。

4.培育壯大安全中介機構。深入研究有利于發揮安全生產中介機構作用的政策和措施,支持有條件的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做大做強,提升中介機構專業技術服務水平;發揮安全中介機構、安全協會作用,將適合市場化方式提供的安全生產服務事項,如安全檢查檢測檢驗報告、安全培訓、安全咨詢、安全宣傳等,交由具備條件、信譽良好的社會組織、機構或企業承擔,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務、促進安全生產的合力;開展中介機構專項治理整頓,對存在掛證虛聘、轉借資質、出具虛假報告、商業賄賂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5.強化實施科技興安。鼓勵、引導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等資格考試,充分發揮企業注冊安全工程師的作用,優化全市安全科技人才專業配比。強化安全生產專家隊伍建設,搭建專家資源調度平臺,為安全管理提供技術支持。鼓勵和引導企業開展智能安全生產,利用無線傳感、物聯網、“互聯網+”及大數據等先進技術手段對生產設備設施、作業環境等進行實時、全方位的智能分析、診斷,實現安全預測、預判、預警及智能化控制。2018年底前,在危險化學品、冶金等重點行業領域以及高危、劇毒、職業病危害嚴重的企業建成一批機械化、自動化、智能化安全生產示范企業。

(六)營造安全氛圍

1.大力加強全社會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深入貫徹落實中宣部、國家安監總局等8部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全社會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認真做好安全發展理念、安全生產形勢、安全生產措施和經驗、安全生產法治、安全生產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生產安全事故的警示教育。各級黨委宣傳部門要將安全生產納入年度宣傳重點工作,統籌協調各媒體加大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力度,著力構建全媒體、分眾化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各地、各部門和單位要扎實推進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進企業、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進公共場所,著力提高全社會整體本質安全水平。

2.強化安全宣傳教育載體建設。創新和完善宣傳教育工作機制,構建安全生產大宣傳工作格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全方位、全覆蓋加大宣傳力度,拓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覆蓋面。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競賽、“交通安全日”、“119”消防日、“安全生產青年示范崗”等主題活動,不斷培育和塑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品牌。

3.深化安全文化建設示范創建工作。一是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在重點行業領域培育一批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推進重點企業安全體驗館、安全教育基地建設,不斷豐富安全文化建設的載體。加強安全社區建設,指導各地大力建設安全文化主題公園、主題廣場,形成跨界合作、資源整合、全員參與、持續改進的大安全建設氛圍。二是建立市民公共安全體驗館。以安全體驗和防災教育為主題,強化市民公共安全教育,普及防火、防爆、防震、防風、防觸電、防溺水等安全知識,提高市民應對各類災害和突發事故的能力。體驗館將采用國內領先的展示技術,應用場景模擬、互動體驗、新媒體技術等展示技術,注重聲、光、電等現代先進手段的運用,突出趣味性、互動性和體驗性,做到安全知識寓教于體驗,讓市民在生活化的場景中去體驗和學習各種安全知識,提高自身抗災能力和安全自救能力。三是設立安全考試中心。為規范安全考試行為,嚴格考試紀律,應設立全市統一的安全考試中心,提高安全考試的質量,確保全市安全考試有序、規范。

4.強化安全生產培訓工作。按照“面向基層、貼近實際、題材多樣”的要求,以區鎮為單位,大中型企業為依托,對小微型企業集中開展全員安全培訓,提高轄區內全員培訓的覆蓋率;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全市化工、修造船、冶金、建設等行業領域,會同工會、人社等部門,有針對性開展外來務工人員安全培訓;將安全培訓納入年度執法計劃,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和“三項人員”持證上崗專項執法檢查,對存在不經培訓上崗、無證或持假證上崗行為的企業,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力爭達到100%;班組長和以新工人、農民工為重點的企業從業人員力爭100%培訓后上崗。

四、保障措施

(一)堅持統籌規劃。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大力實施安全發展戰略,把實現安全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把安全生產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指標體系,把安全生產有關內容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各級黨委、政府要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一把手抓安全,堅持“安全生產只能加強不能放松”的原則,正確處理安全生產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關系,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產投入保障體系,建立政府安全生產專項資金與安全監管工作相適應的投入保障制度,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納入同級政府財政年度預算計劃。督促企業保證安全投入,加強隱患治理、安全生產教育、安全設施和裝備投入。加大安全科技投入力度,加大對安全生產的基礎性、公益性研究、關鍵技術攻關的資金支持,依靠科技推進安全生產水平提升。積極拓寬安全投入渠道,加強對社會和金融資本的引導,構建政府、企業及社會多元化投入保障體系。

(三)發揮市場功能。轉變政府職能,推進安全生產事務的社會化和市場化。大力培育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行業協會、技術專家研究會等社會組織,形成社會組織參與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的格局,推動行業自律。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行政效率。加強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營造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建立安全生產誠信信息共享機制,誠信獎懲機制,促使安全生產信譽成為企業市場競爭力和文化品牌的重要組成部分,讓失信企業無市場立足之地。

(四)引導全民參與。建立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機制。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社團組織以及社區基層組織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作用。完善與規范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制度,發揮新聞媒體安全生產宣傳和監督作用。引導媒體加強安全生產重點工作的宣傳報道,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進行曝光。完善群眾舉報受理和獎勵制度,加大對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力度。保障勞動者正當的安全生產權益,確保勞動者對安全生產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的正常行使。

(五)嚴格責任考核。健全各區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以及負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體系,完善地方人民政府及部門行政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型政府。完善責任指標體系,嚴格責任考核,把安全生產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納入各級領導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查處和追究事故企業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嚴格實施較大以上事故掛牌督辦制度,實行責任倒推追究,嚴格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

(六)加強績效評估。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實施是全社會共同的義務,更是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要責任。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各司其職,統籌協調推進落實規劃的實施,做到責任有主體、投入有渠道、任務有保障,逐項落實規劃提出的各項任務和保障措施。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要建立規劃實施的評估考核機制,加強對規劃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強安全生產統計和監測,定期公布各區鎮、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規劃目標指標實施進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