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海門工業園區管委會,靈甸工業集中區管委會,濱海工業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行、社,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將《海門市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七年十二月七日
海門市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
一、導語
“十一五”期間,是我市率先全面騰飛、持續跨越發展的重要時期,也是實現全市安全生產狀況進一步好轉,保障和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發展的關鍵時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和《海門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制定《海門市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以指導和推進本市“十一五”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我市安全生產現狀及面臨形勢
(一)“十五”安全生產工作主要成效
“十五”期間,全市各行各業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為主線,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扎實開展安全生產各項工作,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繼續保持總體平穩態勢,實現了“十五”規劃確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目標。
1、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初步建立。“十五”期末,市安監局共落實行政事業編制28人,市安委會成員單位由原來的35個增加到46個,全市鄉鎮安全監管力量迅速加強,均配備了專職安全助理和專職安全員,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上下共管,左右聯動”的安全生產組織網絡。
2、安全生產責任制逐步完善。各鄉鎮、各部門主要領導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切實抓好本地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和事故防范工作,強化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考核,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3、安全督察執法力度不斷加大。“十五”期間,市安監部門會同市相關職能機構,對立案查處的安全生產事故,以“四不放過”為基本原則,以依法督察為根本手段,嚴肅追究了一批事故責任人的責任。
4、源頭管理逐步強化。“十五”期間,全市不斷加大安全生產源頭管理力度,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特種設備等行業實行了市場準入許可證制度。對人民群眾普遍關注事故多發的重點行業和領域集中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整治活動。
5、全民安全素質有效提升。“十五”期間,全市以“安全生產月”活動為契機,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增強了全民的安全意識,推動了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普及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的落實,為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氛圍。
“十五”期間,我市的安全生產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與全市社會發展要求還有一定距離,存在一些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一是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各類事故死亡人數仍居高不下。二是安全生產投入嚴重不足,科技裝備相對落后,不能為安全生產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撐和物質保障,安全生產科技成果還沒有得到充分的推廣和應用。三是職業危害嚴重,部分危險性行業和勞動密集場所職業衛生水平較低。四是全社會安全意識比較淡薄,安全生產法制觀念亟待加強。五是安全監管力量仍然相對不足,特別是鄉鎮安全監管力量還不能完全適應監管工作的需要。
(三)“十一五”安全生產面臨的形勢
“十一五”期間,隨著“三化一新”發展戰略的深入推進,對外大交通的全面貫通,全市經濟發展迎來了一輪高速增長期,安全生產工作面臨新的機遇和挑戰,任務十分艱巨繁重。“十五”期間,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將向更高領域、更高層次拓展,由地方“小安全”向區域性“大安全”轉變,由“量小質弱”向“保質保量”轉變,由“治標不治本”向“標本兼治”轉變。因此,我們要以新的思維、新的角度,全面謀劃海門安全生產工作新的藍圖,以更加務實的態度,更加扎實的作風,更加完善的措施,努力開創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
三、指導思想與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安全生產與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堅持“科技興安”,裝備、管理和培訓并重;堅持依法行政、強化監管,立足防范、關口前移,深化整治、綜合治理的總體思路。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大力推進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法制和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保障群眾參與監督,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新格局,努力實現全市安全生產狀況的進一步好轉,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標
1、總體目標
“十一五”期間,全市各類事故的死亡人數按3%比例逐年下降,杜絕發生重特大事故。道路交通、海洋漁業、建筑、危險化學品等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基礎條件明顯改善;加大安全生產投入,為安全生產提供有效的技術支撐和物質保障;職業危害嚴重的局面得到有效控制,危險性行業和勞動密集場所職業衛生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全社會安全意識濃厚,安全生產法制觀念得到加強;加強安全監管力量建設,特別是鄉鎮安全監管力量能適應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
2、分類目標
(1)重特大事故控制目標:杜絕重特大事故。
(2)億元地區生產總值死亡率控制目標:2010年比2005年下降45%。
(3)各類安全生產事故10萬人死亡率控制目標:2010年比2005年下降14%。
(4)工礦商貿從業人員10萬人死亡率控制目標:2010年比2005年下降12%。
(5)道路交通萬車死亡人數控制目標:到2010年,下降到2.37以下。
(6)火災事故萬人死亡人數控制在0.025以內。
(7)特種設備萬臺死亡人數控制在0.8以下。
(8)海洋捕撈、海洋養殖業生產萬噸死亡人數控制在0.7以下。
(9)水上交通安全控制目標:2010年死亡和失蹤人數比2005年下降10%。
(10)農業機械安全事故死亡人數控制目標:農田農機作業事故死亡人數控制在3人以下。
(11)危險化學品、建筑業等行業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內。
(12)各類安全生產專業人才基本滿足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全民安全知識普及率達80%;職工安全文化教育率達100%;安全生產監管人員、企業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
(13)安全科學技術發展目標:到2010年,基本建立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安全科技發展運行體制,逐步建立安全生產科技支撐平臺,提高安全科技成果轉化率,安全科技發展到一個新的階段。
(14)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目標: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全市重大事故預防控制體系;重大危險源有效監控率100%;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率100%。
(15)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目標:加大職業危害監督檢查力度和提高企業職業危害現場監控的同時,嚴格執行“三同時”原則,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重大項目普遍實施職業衛生預評價。
四、安全生產重點工作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
“十一五”期間,全市逐步建立健全市鄉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不斷創新安全生產監管方式和手段。到2007年底,全市所有鄉鎮均建立安監所,市鄉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和執法隊伍的人員、經費、設施和裝備全部到位,做到規范運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管機構和人員能滿足工作需要;全市安全監管、監察人員數量不低于從業人員的萬分之二,逐步形成完善的安全生產監管網絡體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
“十一五”期間,全市建立健全市、鄉、企業等多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機構;不斷完善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海洋漁業(含灘涂養殖業)、建筑等領域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健全、完善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加快建立快速、有序、高效的綜合性救援隊伍,提高對突發性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技術保障體系。
加快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中相關的設備、設施和工程項目建設,構建以聚集人才、重點攻關、轉化實用為準則的安全生產科研保障體系。充分利用我市周邊大中專院校、科研機構和企業自身的安全科研資源,加強安全科學技術研究,安全生產中亟待解決的關鍵性技術難題列入地方科技攻關計劃。以抓好安全科技示范、安全專業人才培養等戰略性起步工程為契機,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力爭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安全生產技術支撐體系。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培訓和宣傳教育體系。
以貫徹落實《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生產經營單位培訓監督管理實施細則》為基礎,重點抓好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筑、等高危行業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突出抓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推行教考分離,建立安全生產培訓理論考試題庫,逐步提高培訓、考核、發證質量。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教育機構建設,建立由職業教育、企業教育和社會化宣傳教育構成的全方位安全生產培訓和宣傳教育體系,盡快形成多層次、多渠道、上規模的安全培訓格局,加快實現安全生產培訓和宣傳教育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進程。
(五)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監管體系。
實行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在重大危險源申報、登記、檢測、評估的基礎上,根據南通市的統一部署,建立全市重大危險源地理分布電子地圖,進一步明確鄉鎮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建立市、鄉和企業等多級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體系。
(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息網絡體系。
建立健全市、鄉兩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快速傳遞網絡,充分利用現代通訊、信息網絡等先進技術,加快安全生產信息系統建設。2010年底前,整體上實現網上審批、網上行文、網上咨詢等功能的“無紙化辦公”,提高辦事效率。逐步完善安全生產信息庫、安全生產專家信息庫、危險化學品基本信息庫及重大危險源信息庫等幾大數據庫建設。全面提升海門市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的功能,努力確保庫內信息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形成信息準確、渠道暢通、反應快捷的信息化網絡體系,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七)強化中小企業的安全監管。
加強對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嚴把企業安全生產準入關。依法整頓或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嚴格實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等制度。在高危行業建立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鼓勵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和注冊安全工程師為中小企業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管理提供服務。
(八)強化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綜合治理。
1、危險化學品: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廢棄等環節的安全監管。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相關許可制度。逐步完善和落實危險化學品登記、一書一簽等制度。逐步建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及運輸環節的安全監控系統。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采取“關停、治理、搬遷、轉產、限產”等措施進行整治;對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專門區域開展風險評估和安全規劃,提高區域安全管理水平。城區范圍內的化工企業通過整體搬遷,提升企業的本質安全度,以消除市區的重大危險源。
2、煙花爆竹:繼續控制我市煙花爆竹生產企業數為零,從源頭上控制煙花爆竹事故,堅持打擊“私產、私銷、私儲、私運”的非法行為,嚴防死灰復燃。落實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制度,加大對超量儲存和超能力經營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整頓規范煙花爆竹市場經營秩序。
3、道路交通:建立市、鄉兩級道路交通安全組織協調機構。強化機動車安全檢驗制度、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完善駕駛員考試、登記、注冊等制度。加強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管理。
4、建筑:建立完善的建筑業安全生產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信用體系和失信懲罰機制。建立全市建設系統重大質量安全事故快報系統,完善事故處理機制。突出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施工坍塌、觸電、機械傷害等五大傷害多發事故的預防工作,督促和檢查重點施工工地和重點企業事故預防措施的制定與落實。
5、特種設備:建立特種設備動態安全監管體系,構建特種設備安全責任體系,嚴把特種設備安全準入關。繼續開展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專項整治,堅決取締“土特種設備”。加強對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的管理,嚴把檢驗質量關。
6、人員密集場所:以“生命暢通工程”為主線,深入開展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的專項治理。認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四進”和“119”專項活動,不斷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識。加強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村和社區防火、小城鎮消防規劃建設,加強重大火災隱患治理。
7、水上交通: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管,推廣安全系數高的新船型,逐步限制掛槳機船,淘汰水泥船。切實加強渡口、渡船的規范管理,嚴防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8、鐵路運輸:加快鐵路與公路平交道口規劃和建設,根據南通市統一部署,建立安全監測、信息傳輸、預測預警和搶險救援于一體的行車安全綜合監控系統。
9、農業機械:以基層管理網絡建設為重點,完善農業機械安全監管體系。規范拖拉機及駕駛員的管理,提高年檢率。加強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注冊、牌證核發的規范化管理,嚴把安全檢驗關、駕駛員考試關。抓好農忙季節的農業機械安全管理。建立農業機械安全管理信息系統,加強農機監理裝備建設,深入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和構建“農機安全村”活動。
10、漁業船舶:加強漁業船舶及其船用產品、漁業生產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測檢驗,實施漁業船舶強制報廢制度。重點抓好內河職業船員、海洋漁業船員安全培訓、考試發證和管理工作,提高漁業安全應急處置能力。建立生產漁船自救和互救機制。
(九)強化職業危害監督檢查。
建立和完善職業危害監督檢查機制,重點加強對建材、輕工和化工等職業危害較嚴重行業的監督檢查。加大對建設項目職業衛生設施“三同時”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對粉塵、毒物等監測工作的監察。督促企業落實相關規章制度和職業危害防治與整改措施。加強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有效防止職業危害。
(十)強化城市公共安全的監督檢查。
加強對城市公共安全的監督檢查,完善社會應急救援聯動機制,用科學的管理機制應對城市公共安全危機。完善城市各級公共安全管理機構。有關部門應編制和實施城市公共安全規劃,及時對城市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治理。逐步建立城市公共安全監測預警系統,加強對城市交通、消防、水、電、氣等“生命線”設施、設備的安全監督檢查。
五、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組織領導保障體系。
1、強化政府的安全生產職責。各鄉鎮政府要始終把安全生產工作放在首要位置,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提上重要日程。建立安全生產與經濟發展的綜合決策機制,把安全生產擺在與人口、資源、環境同等重要的位置。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將鄉鎮政府主要領導的安全生產實績作為政績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2、統籌安全生產與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將安全生產規劃分段實施的內容納入政府任期的目標責任范圍。市政府定期研究部署和協調解決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保證安全生產與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的協調發展。各鄉鎮根據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并按規劃要求建設或增添安全生產的各項基礎設施、設備和器材。
3、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規劃的工作機制。全市安全生產布局在城鄉發展的各項規劃設計中必須得以落實,并按照安全生產的職責分工,組織實施。市區、鎮區大型設施的選址必須符合安全評價和環境評價的基本要求。公安消防、道路交通、港口碼頭、城市供水、供電、通訊、燃氣、城管等部門,要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設施到位。
4、加強對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監督管理。加強安全、檢測、檢驗、培訓、咨詢等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自身建設,提高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水平,促進中介服務專業化、社會化、規范化。到2010年,全市基本形成以市場運作、優質高效、誠信規范為機制的安全生產中介服務體系。
(二)法制建設保障體系。
1、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和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嚴格實施各類國家和行業安全生產技術標準,不斷提高各級政府和廣大群眾的法制觀念、安全意識,使安全生產的總體目標深入人心,成為社會公眾的自覺行動。
2、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機構,并按要求配置人員和各種執法器材。加大安全執法力度,按照安全生產“四不放過”原則,嚴格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從嚴查處事故責任人。
3、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紀檢的監督作用,定期檢查政府和職能部門的安全監管工作,發揮社會輿論監督的作用,保障安全生產規劃的順利實施。
(三)經濟政策保障措施。
1、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的指示精神,全面組織實施國務院、省、市已明確的各項經濟政策。
2、進一步拓寬安全生產投入渠道,形成以企業投入為主、政府投入引導、金屬和保險參與的多元化安全生產投融資體系,引導社會資金投入安全生產,從政策上鼓勵企業增加安全生產投資,切實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3、市、鄉兩級政府把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納入同級政府社會經濟發展計劃,財政每年從預算中劃出部分資金作為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以保證安全科技成果推廣、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等方面的需要。加大對事故隱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重大責任事故案件偵辦和安全監管監察等工作的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以政府投入為主,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的重點項目納入政府預算,鄉鎮、村的安全生產投入納入固定資產投資預算。積極推進“科技興安”工程和重點企業的安全生產技術改造,通過制訂扶持政策,逐步使安全技術改造投入貸款貼息補助享受研發項目待遇。
4、完善工傷社會保險制度。按照行業危險性的差別,實行浮動費率,嚴格工傷發生率和職業病危害程度考核。設立工傷事故預防基金,用于事故預防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逐步建立工傷保險與事故預防相結合的機制。
(四)宣傳教育保障體系。
積極倡導“以人為本”的安全理念,形成安全文化建設的社會化、產業化發展機制。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以及安全社區建設等活動。提高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力度和廣度,倡導社會化、全員化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氛圍,形成從學校到企業,從學習到就業,從家庭到社會的全過程、一體化的終身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體系,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和安全知識,提高全民安全意識和安全文化素質。堅持面向基層、面向職工群眾的方針,促進安全文化的繁榮。加強輿論陣地建設,發揮大眾傳媒的監督作用,在全社會形成“關愛生命、關注安全”的輿論氛圍。
六、規劃擬實施的重大項目(工程)
“十一五”期間,市有關部門應加快建設或完善基礎設施項目,以適應全市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具體詳見附表。
海門市安全生產“十一五”擬建項目一覽表
單位:萬元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 性質 |
建 設 內 容 |
建設 年限 |
規劃 總投資 |
項 目 安 排 理 由 |
項目進展 |
1 |
海門市重大 危險源綜合 監管平臺建設 |
公益性 |
對全市危險源(重點:危險化學品)進行普查和分類;研究并確定重大危險源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立重大危險源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和預警機制;建立重大危險源所在單位安全監控機制,編制監控規程;建立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數據庫、監控中心,實現與南通市重大危險源網絡對接聯網。 |
5年 |
200 |
全市重大危險源監控體系建設,有利于政府加大對企業的監管,促使企業嚴格管理,規范運作,使重大危險源真正處于可控狀況,同時也有利于與南通市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銜接。 |
2010年完成 |
2 |
海門市安全 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
公益性 |
在對現有安全生產應急處置設施進行整合利用的基礎上,建成較為系統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
5年 |
500 |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建設屬于南通市安全生產“十一五”規劃重點項目,本市宜有相應安排,以便與南通市規劃銜接。 |
2010年完成 |
3 |
海門市安全生產信息網建設 |
公益性 |
1、建立與南通市安全生產信息網相對接的信息網絡。 2、建立全市安全生產數據庫。 |
5年 |
200 |
安全生產信息網建設項目已列入南通市“十一五”規劃,我市應建相應的設施。 |
2010年完成 |
4 |
海洋漁政 執法設施 |
公益性 |
添置海洋漁政執法船一艘 |
4年 |
120 |
加強漁政執法,初步建立起 海上應急救援隊伍 |
2009年底前完成 |
5 |
海太汽渡航運安全監控系統 |
公益性 |
建成一套對航運過程實施實時 監控和指揮的安全管理系統 |
5年 |
200 |
加強對海太汽渡的監控, 提高汽渡航運安全可靠性 |
2010年完成 |
6 |
消防指揮中心及特勤消防中隊 |
公益性 |
消防指揮中心大樓1幢,特勤消防站1座 |
5年 |
1200 |
提高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能力 |
2010年完成 |
7 |
北海路消防站 |
公益性 |
一級消防站1座 |
5年 |
600 |
提高火災撲救和搶險救援能力 |
2010年完成 |
8 |
53米云梯消防車 |
公益性 |
購置53米云梯消防車一臺 |
5年 |
680 |
提高撲救高層建筑火災能力 |
2010年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