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有關部門和單位:
《南通市海門區關于常態化開展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實施意見》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南通市海門區關于常態化開展打擊跨區域
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實施意見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打擊治理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破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工作,嚴厲打擊建筑垃圾偷運偷倒違法犯罪行為,切實為海門打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優質的生態環境保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南通市污染防治攻堅戰行動方案》《南通市關于持續開展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通知》等相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實施意見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教育等手段,深入開展固體廢物運輸處置專項打擊治理行動,建立規范全區開展打擊治理跨區域偷運偷倒固體廢物破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常態化工作機制,防范固體廢物偷運偷倒破壞環境問題發生,切實改善我區生態環境質量,實現生態環境質量顯著提升,創造與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相適應的生態環境質量。
二、工作目標
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行業統籌、部門協作”的原則,緊扣“源頭監管,路面巡查,違規懲戒,宣傳引導”等環節,創新工作思路,理順管理體制,明確工作職責,加強聯動協作,加大執法力度,提升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規范化和常態化治理水平,努力維護良好的市容環境衛生,全面提升城市發展質量。
三、重點任務
1.嚴查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行為;
2.嚴打暴力抗法等違法犯罪行為;
3.嚴查生態環境涉刑案件;
4.嚴查公職人員、村(社區)干部通風報信,內外勾結,充當眼線,扮演中介角色、提供填埋點謀取利益、放任偷倒等違法違紀行為。
四、組織領導
成立區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工作領導小組,由王一兵副區長、茅敏勇副區長、宋民副區長任組長,區城市管理局局長張磊、海門生態環境局局長劉華軍、區公安局副局長李明為副組長,區紀委監委,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和各區鎮(街道)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局,統籌工作推進、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各成員單位明確分管負責同志、責任科室和聯絡員。必要時抽調人員,組建專班,集中辦公。
區鎮(街道):是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第一責任人,落實主體責任,守土有責。負責牽頭各自轄區內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具體工作,參照區級模式,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黨政負責同志親自謀劃、分管領導具體推動、專人專崗負責落實。兜底負責對違法偷倒的無主建筑垃圾等固廢進行清理,破壞的環境進行生態修復,所需資金由所屬區鎮(街道)財政列支;查獲違法偷倒者的,要做好后續追償工作。
區紀委監委:負責對通風報信、充當眼線、為偷運偷倒建筑垃圾提供便利的公職人員、村(社區)干部進行查處,深挖背后的利益輸送、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
區公安局:負責配合屬地政府、生態環境、城管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做好執法保障工作;負責運用情報資源和信息化手段,及時發現可能跨區域偷運偷倒的情報線索;負責涉公安部門管轄案件的偵辦工作,必要時進行跨區域偵辦,從源頭進行有效打擊。
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全區范圍內跨區域運輸建筑垃圾行為的指導、協調、督辦工作;指導各區鎮(街道)強化跨區域運輸建筑垃圾前端管控、源頭監管,督促各區鎮(街道)嚴格落實屬地責任,依法嚴厲查處建筑垃圾跨區域違法排放、運輸、消納等行為。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對國省道、高速出入口、航道、碼頭的疑似車輛(船舶)進行查驗(以超限超載名義進行),一經發現跨區域運輸建筑垃圾行為,立即進行查扣相關車輛(船舶)、人員,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
區水利局:負責全區范圍內河道閘口的查驗工作,把好“進口關”,嚴防跨區域運輸建筑垃圾的船舶進入海門。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所轄范圍內農村耕地復墾的質量評定,把好復墾耕地農業生產條件符合性質量關。
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把好所轄范圍內農村耕地復墾的監督管理關,對復墾地塊進行事前、事中和事后和相關臺賬的全方位監管,嚴防跨區域轉移的建筑垃圾用于復墾,發現線索及時通報所在區鎮和專項辦。
海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檢查發現的跨區域偷運偷倒的建筑垃圾傾倒點位及周邊環境進行取樣檢測、指導相關部門及區鎮開展環境損害評估索賠工作;負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對未經審批報備的出省貯存、處置及利用建筑垃圾等固體廢物行為依法查處。
五、機制建設
結合我區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工作實際,認真研究法律法規,全面強化巡查巡控、聯合聯動、會商共享、獎懲分明等工作,從源頭上打擊治理建筑垃圾違法傾倒破壞環境問題。
1.建立巡查巡控機制。屬地政府是日常巡查的主體,應組織屬地綜合執法局、村居網格員、村民小組等常態化開展巡查巡控工作,重點對河道、坑塘、長江岸線、碼頭、復墾地塊、拆遷和閑置地塊、基建工程等進行日常巡查。同時組建一支10-20人的隊伍做好可疑點位布控、牽頭組織協調屬地職能部門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等工作,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匯報。屬地公安部門要全力配合運輸車輛、操作機械的查扣和人員的控制。根據全區工作統籌安排,五個高速出口所在區鎮(街道)要常態化進行夜間布控、可疑車輛追蹤、傾倒點位鎖定。各區鎮(街道)對巡查發現或上級移交的線索,要迅速牽頭屬地公安、生態環境、綜合執法等部門精干力量進行夜間布控,發現傾倒車輛、人員立即組織查扣,并第一時間向區專項辦上報。
2.建立健全平戰響應工作機制。根據打擊治理常態化工作部署要求,落實常態化工作時段(平時)及專項打擊治理時段(戰時)的工作機制。常態化工作期間(平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生態環境局部門分別指定一名分管領導專門牽頭該項工作,明確科室或大隊負責人具體抓好日常工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類事項。專項打擊治理期間(戰時),公安局、城市管理局、生態環境局部門各自派員實行專班化運作,統籌推進全區專項打擊治理工作。各部門要暢通執法響應機制,共同做好基礎排摸、現場執法對接、信息互通等工作。
3.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對巡查發現的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按照“聯合執法、從嚴處置”的原則,各區鎮(街道)牽頭屬地公安、城管、生態環境部門進行研判,對擅自傾倒、堆放、丟棄、遺撒建筑垃圾,造成嚴重后果,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條對有關人員實施行政拘留;對出省轉移建筑垃圾利用未報備案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條實施行政處罰;對違法排放、運輸、消納建筑垃圾的,由城管部門依據《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對處置建筑垃圾的單位在運輸建筑垃圾過程中沿途丟棄、遺撒建筑垃圾的,由屬地區鎮(街道)依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實施行政處罰;同一個違法行為違反多個法律規范應當給予罰款處罰的,由有關部門按照罰款數額高的規定處罰;區城市管理局做好條線上的案件偵辦支援、指導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做好建筑垃圾傾倒點位及周邊環境現場檢測,指導相關部門區鎮開展環境損害評估索賠工作。對符合行政拘留和刑事立案的案件,由公安部門進行依法查處。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接區鎮(街道)的復墾計劃,監督復墾全過程。區鎮(街道)督促復墾所在村居要向屬地綜合執法局報備復墾計劃、施工進度和驗收臺賬。
4.建立獎懲分明機制。建立健全獎懲機制。一方面建立有獎舉報制度,發動轄區群眾積極舉報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按規定向舉報人給予一定獎勵。另一方面加大違法亂紀、不作為懲處力度,對公職人員或其他財政供養人員涉及內外勾結、通風報信、充當眼線、提供填埋點等違法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對背后的利益輸送、以權謀私、失職瀆職等違法違紀行為嚴肅追責問責,一查到底。
5.建立會商、信息共享機制。每月召開一次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例會,會商解決政策法規性疑難問題、查控方法及其他需要會商的事項。針對重大、敏感、復雜、疑難問題及案件,經承辦部門提議可隨時召開。加強數據共享,實現信息互通,區鎮(街道)巡控發現傾倒可疑點位及時上報專項辦,公安部門對可疑點位周邊監控進行研判,鎖定可疑車輛,對接高速交警,對涉案車輛來海進行事前預警。所在區鎮(街道)得到預警后,有計劃有目的地開展追蹤、布控,獲取重大信息后,第一時間進行信息互通,事態發展和處置工作情況隨時推送,確保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及早發現,切實把握工作主動。
6.建立健全執法保障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職責優勢,細化保障措施,確保執法高效、有序、安全開展。主動對接、積極開展法律法規適用研究,從車輛查控、人員調查、物品處置、取樣監測、案件偵辦等方面做好法律適用支撐。做好現場證據固定、建筑垃圾規范處置及現場取樣監測及損害評估等工作,為案件偵辦提供證據支撐。公安部門要加強與屬地協同,做好與城管、生態環境部門執法配合。
7.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工作機制。強化對檢查發現的車輛、人員、企業信息采集工作。執法行動中,城管、生態環境等部門采集到的車輛、駕乘人員信息、手機等要第一時間抄送公安,為研判打擊、數據建模、案件偵辦等提供基礎數據支撐。
8.建立健全常態化宣傳工作機制。綜合利用傳統媒體、各類新媒體平臺和基層力量,深入工地、碼頭、堆場及重點運輸企業,廣泛宣傳建筑垃圾運輸處置規范操作、相關法律法規及安全駕駛注意事項;組織媒體跟蹤報道查處行動情況,集中曝光建筑垃圾跨區域偷運偷倒污染環境違法犯罪典型案例;開設舉報渠道和設立獎勵機制,發動市民群眾積極參與,主動舉報違法犯罪活動;持續形成高壓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污染環境違法犯罪的輿論聲勢,切實提高居民群眾的自覺守法意識。
六、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提高政治站位。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問題,事關全區高質量發展大局,事關生態環境,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息息相關。區委區政府對此高度重視,各區鎮(街道)、相關部門務必要統一認識,凝聚共識,清醒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對照實施意見要求,強化責任擔當,做實做細工作措施,以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推動我區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工作高質量發展。
2.強化措施,嚴格規范執法。各區鎮(街道)、相關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開展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要通過執法培訓、實戰演練、業務交流等方式,規范執法用語,明確執法流程,強化執法意識,著力提升執法人員業務能力和執法素養;要強化一線執法人員執法記錄儀的配備使用,堅決杜絕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政府的公信力,營造公開透明、規范有序、公平高效的執法環境。
3.落實責任,嚴明工作紀律。各區鎮(街道)、相關部門要強化責任落實,嚴明工作紀律。通過法律培訓、警示教育、檢查監督等方式,講明工作紀律、明確責任追究,切實提升執法人員保密意識和工作紀律意識。對專項整治工作中履職不力、推諉扯皮的單位及個人堅決追責問責,推動全區上下以最嚴的紀律、最實的作風、最硬的措施,打好常態化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攻堅戰。
解讀:《南通市海門區關于常態化開展打擊跨區域偷運偷倒建筑垃圾違法行為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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