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現將《關于支持制造業倍增和服務業繁榮若干政策的補充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7日
關于支持制造業倍增和服務業繁榮若干政策的補充意見(試行)
為全面貫徹落實《市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促進制造業倍增和服務業繁榮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政發〔2023〕1號)精神,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激發企業創新活力,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海門新實踐,在享受上級政策的基礎上,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提出如下補充意見:
1.推進企業梯度發展。(1)對當年入庫稅金實現增長且稅收貢獻率不低于1%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當年新增應稅銷售超過1億元、3億元、5億元、10億元、20億元、30億元,分別獎勵15萬元、50萬元、80萬元、160萬元、320萬元、500萬元,新增50億元及以上的,獎勵800萬元。(2)對當年入庫稅金正增長且新增應稅銷售超過5000萬元、1億元、3億元、5億元的規上服務業重點行業在庫企業,分別獎勵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元。(3)對年度應稅銷售收入1億元(含)至5億元(不含),且增幅高于10%的限上批發業納統企業(不含當年首次入庫的限上批發業企業),按企業當年應稅銷售收入凈增量的0.03%給予獎勵;當年應稅銷售收入5億元(含)以上,且增幅高于10%的限上批發業納統企業,按應稅銷售額的0.03%給予獎勵;對當年首次入庫的限上批發企業,應稅銷售超1億元,按應稅銷售0.03%給予獎勵。對年度應稅銷售收入1億元以上,且增幅高于10%以上的限上零售業納統企業(不含當年首次入庫的限上零售業企業),按其當年應稅銷售收入凈增量的0.2%給予獎勵。對年度應稅銷售收入500萬元以上,且增幅高于10%的限上住宿和餐飲業納統企業(不含當年首次入庫的限上住宿業和限上餐飲業企業),按其當年應稅銷售收入凈增量的1%給予獎勵。對企業上一年度應稅銷售收入下降的部分在本年增量中予以扣除。同一企業當年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稅務局;參與部門:區統計局)
2.促進小微企業進規模。(1)工業、服務業:對當年被南通認定為月度新進規模的工業、服務業企業,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入庫的,一次性分別獎勵10萬元、8萬元、6萬元和5萬元;年度確認為老企業新進規模的企業獎勵3萬元;被南通列入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工業企業,獎勵上浮10%;首次進規的工業企業當年應稅銷售超5000萬元(含)的,另外獎勵5萬元;屬于規上服務業重點行業企業且進規標準為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的,分別上浮30%、20%、10%。此條款與其他條款就高不重復獎勵。獎勵兌現時,若企業已申請退庫,入庫獎勵不予撥付。(2)批零住餐業:當年新增的限上批發業、限上零售業、限上住宿業、限上餐飲業,獎勵基數分別為10萬元、6萬元、5萬元和5萬元;在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入庫的,獎勵系數分別為1.3、1.1、1.0和0.8。企業所獲獎勵金額=獎勵基數*獎勵系數。年度確認為老企業新進限上庫的企業獎勵3萬元。年度首次入限上大個庫的個體工商戶獎勵0.5萬元。該獎勵當年發60%,第二年發剩余40%。若獎勵兌現時,入庫單位工商登記狀態為注銷(吊銷)的或申請退出限上庫的,入庫獎勵不予撥付。(責任部門:區發改委、區商務局、區稅務局;參與部門:區統計局)
3.支持企業設備投入。圍繞產業高端推進、鼓勵企業增加有效投入,對在南通設備補助政策范圍外,一年內新增設備投資額超500萬元的工業企業及生產型服務業企業(項目)按設備投資額的10%給予補助,其中,對經認定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企業按15%補助;為體現企業設備投入績效,采取分段式兌現,即在生產設備投入正常運轉,經審核認定后兌現補助的50%,在企業(項目)新增應稅銷售達到生產設備投入額的兩倍以上時,由企業申報、經審核認定后再兌現補助的50%。原則上每家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責任部門:區發改委)
4.提升企業信息化水平。加快兩化融合體系建設,對認定的國家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A、AA、AAA、AAAA、AAAAA級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25萬元獎勵。加快企業智能化轉型,對認定的智能制造優秀場景、5G全連接工廠、工業互聯網平臺創新領航應用案例,按國家級、省級兩個級別,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推動企業上云用云,對認定的省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上云企業,分別給予3萬元、6萬元、9萬元獎勵。加快企業數字化轉型,對認定的省級大數據應用、區塊鏈應用、兩化融合典型場景解決方案、工業電子商務應用示范、軟件名園、大數據產業園、軟件企業技術中心、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培育庫企業、大數據產業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給予10萬元獎勵;加強企業信息安全建設,對認定的省級工業信息安全防護1星級、2星級、3星級、4星級、5星級企業,分別給予2萬元、4萬元、6萬元、8萬元、10萬元獎勵。(責任部門:區發改委)
5.支持企業上市掛牌。(1)規范性成本補助:對入軌企業以上市為目的,在改制設立股份有限公司過程中形成的規范性成本支出,按“一企一議”給予企業補助,最高補助限額1000萬元。(2)境內IPO上市:按照報省證監局輔導備案、取得證監會受理、成功上市發行三個階段,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3)境外上市:對在境外成功上市并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企業,不低于80%的募集資金投向我區項目建設的,給予一次性獎勵350萬元。(4)引進上市公司:對區外優質上市公司注冊地及納稅登記地遷入我區,且取得上市控制權并承諾注冊地三年不變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350萬元。(5)新三板掛牌:鼓勵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完成掛牌后給予50萬元獎勵,進入創新層后再給予100萬元獎勵,完成上市后按照上市獎補標準補齊差額。(責任部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
6.支持上市企業再融資。(1)配股增發:對上市(新三板掛牌)公司通過增發、配股、發行可轉債等方式實現再融資,按投資在我區實際到位資金1%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獎勵200萬元。(2)分拆上市:對符合分拆上市條件的上市公司所屬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并在境內成功上市,按照第5條政策給予獎勵。(3)二次上市:對上市公司在境內或境外實現二次上市的,成功后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上述獎勵與南通獎勵不重復享受。(責任部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區財政局)
7.鼓勵質量強企。對新獲得海門區區長質量獎的企業獎勵30萬元,獲“江蘇精品”的企業獎勵10萬元。(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8.鼓勵標準制定。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承擔專業工作組秘書處工作的單位,資助經費15萬元。新完成國家級團體的團體標準、省級團體的團體標準、省地方標準研制項目,作為標準第一起草單位的,標準經批準立項后報市場監督管理局備案,實施發布后,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6萬元、6萬元,對新完成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國家級團體的團體標準、省級團體的團體標準、省地方標準研制項目參與起草單位,分別一次性獎勵25萬元、10萬元、5萬元、5萬元、3萬元、3萬元。(責任部門:區市場監管局)
9.打造外貿發展新業態。積極實施跨境電商“墩苗”計劃。對在先進地區設立的跨境電商駐外產業園,連續三年年度跨境電商進出口額分別超80萬美元、150萬美元、200萬美元(數據留在海門)的每年給予不少于150萬元的扶持,專項用于產業園內房租、物業管理、水電費用等支出。(責任部門:區商務局、區財政局)
其它
1.本意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試行一年,后續根據省、市相關政策再行優化調整。
2.本意見申報主體必須是在海注冊成立、依法辦理稅務登記,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企業須誠信守法,經營正常,財務制度健全。當年發生較大安全事故、較大以上環境污染事故、納稅信用等級為D級及申報獎勵時查詢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企業,取消政策享受資格。
3.鼓勵企業積極申報上級各類獎勵資金,上級和本級獎補政策從高適用享受,上級相關獎補資金低于本區的部分由區財政補差。
4.稅務檢查查補的部分(罰款和滯納金)及企業已享受特殊稅收優惠政策予以減免、退返的部分不計入當年入庫稅金總額。
5.本意見中,稅收貢獻率=當年入庫稅金總額/當年應稅銷售總額*100%,其中應稅銷售、入庫稅金均以稅務部門核定數據為準。
6.對參與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的工業企業實行差別化資金扶持政策,原則上按照A類企業110%、B類企業100%、C類企業80%的比例進行兌付,D類企業不得享受相關獎補政策獎勵。
7.企業不得利用虛假的項目、虛假的票據編造虛假合同套取資金,不得違反資金使用規定,一經發現,取消該單位三年內享受財政政策扶持資格,予以公示,同時將失信信息記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并依法追繳已撥付財政資金。
8.涉及的獎補資金根據區與鄉鎮、園區財政體制分擔。
9.本意見由區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區政府辦公室、發改委、商務局、市場監管局、地方金融監管局、財政局、稅務局等承擔。
相關文件:《市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促進制造業倍增和服務業繁榮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相關文件解讀:《市政府印發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促進制造業倍增和服務業繁榮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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