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 間:2023年6月6日,下午2:30
主 題:2023年度海門區“6·5”世界環境日新聞發布會
地 點:海門區會展中心101會議室
發布人:楊 杰 海門生態環境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施 波 海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王向陽 海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執法一局局長
主持人:施 波 海門生態環境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其他嘉賓:區污染防治攻堅辦各工作組組長,各區鎮、江心沙農場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環保辦主任;區發改委、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商務局、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分管領導;宣傳部有關人員。
邀請媒體:區融媒體中心
圖文實錄:
施波:
各位新聞界的朋友們、同志們,大家下午好!
2023年6月5日是“六五環境日”,主題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廣泛凝聚社會共識,提升我區營商環境,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全力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注入新動能,今天,我們召開新聞發布會,將向大家分別介紹2022年及2023年1-5月全區環境質量狀況,2023年1-5月水、氣、土污染防治攻堅戰情況,近一年環境違法典型案例,并回答記者朋友們關心的問題。
參加今天新聞發布會的有:南通市海門生態環境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楊杰,黨組成員、執法一局局長王向陽,我是海門生態環境局總工程師施波。
參加今天新聞發布會的還有區污染防治攻堅辦各工作組組長,各區鎮、江心沙農場分管環保工作的領導、環保辦主任;區發改委、住建局、水利局、交通局、農業農村局、市場監管局、城管局、商務局、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等部門分管領導;宣傳部有關人員、媒體記者以及生態環境局中層以上干部,歡迎大家的到來!
首先,有請海門生態環境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楊杰介紹2022年及2023年1-5月全區環境質量狀況,2023年1-5月水、氣、土污染防治攻堅戰情況。
楊杰: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一、2022年及2023年1-5月環境質量狀況
首先,我們在這里發布《2022年度及2023年1-5月海門區生態環境狀況公報》。2022 年,海門圍繞打造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示范區的宏偉目標,在經濟快速發展、高質量發展走在省市前列的情況下,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完成生態環境突出問題整改”工作獲省政府督查激勵,全年污染防治攻堅考核位列南通市第二名,海門榮獲南通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先進地區。
(一)2022年空氣質量略有下降
2022年,海門空氣質量PM2.5平均濃度為25.6μg/m3,與2021年持平,位列全省第6;受區域臭氧污染影響,全年優良天數比2021年減少了16天,為297天,優良天數比例為81.4%,同比下降4.4個百分點,排六縣市第4位;各鄉鎮優良天數比例為80.0%~85.9%,與2021年相比整體亦有所下降。2022年,海門降雨中酸雨頻率為2.2%,同比上升了0.4個百分點。2022年全區環境空氣質量總體穩定,略有下降,與南通以及全省的空氣質量變化情況基本一致。
(二)水環境質量穩步提升
2022年,我區地表水8個省考斷面、6個市考斷面和40個區考斷面水質年均值全部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標準,達標率為100%;入江河流斷面優Ⅲ類比例達100%,保持歷史最優水平;長江海門段各監測斷面水質全部達到Ⅲ類標準;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100%;近岸海域水質優良面積比例達97.2%,列南通市第一。2022年,海門水環境質量創歷史最好水平。
(三)聲環境質量穩定向好
2022年,海門晝間區域聲環境質量總體較好,平均等效聲級為52.0dB(A),處于晝間區域聲環境質量總體水平等級二級(較好)水平。與2021年相比,等級水平未發生變化,平均等效聲級下降2.5dB(A),全區晝間區域聲環境質量有所改善。建成區1、2、3、4類功能區晝夜等效聲級均值分別為51.8分貝、52.7分貝、54.1分貝、60.8分貝,各功能區晝夜等效聲級均值均達到相應功能區標準,達標率為100%。道路交通噪聲等效聲級均值為63.4分貝,達到道路交通噪聲環境質量“好”等級,無超標路段。全區聲環境質量總體穩中向好。
2023年,為擦亮海門高質量發展生態底色,打造“美麗海門”靚麗顏值,海門生態環境人以“開局就是決戰、起步就是沖刺”的昂揚姿態,從頭抓緊,全方位爭搶,深入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今年1-5月,全區8個地表水省考斷面、6個市考斷面繼續保持全面達標,優Ⅲ類比例達100%;入江河流水質優Ⅲ類比例為90%,比上年同期提高2.5個百分點,無劣Ⅴ類水質。環境空氣質量迎來正向拐點。截至5月底,全區優良天數為129天,優良天數比例為85.4%,同上年同期相比,優良天數增加6天,優良天數比例提高3.4個百分點;PM2.5濃度為32.1μg/m3,較上年同期減少約1μg/m3,環境空氣質量較去年同期有所改善。聲環境質量保持較好水平。根據上半年功能區噪聲24小時連續監測,我區各功能區噪聲監測點晝間、夜間及晝夜等效聲級值均達標,達標率為100%。城區區域環境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53.2 dB(A),夜間平均等效聲級為43.8dB(A),對照《城市區域聲環境質量總體水平等級劃分》規定,海門晝間與夜間區域環境噪聲均處于二級(較好)水平。
二、2023年1-5月水、氣、土保衛戰工作情況
2023年,我局圍繞大氣、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攻堅戰,以釘釘子精神一項一項抓落實、一步一個腳印向前走,守護海門藍天碧水凈土。
(一)強力度改善大氣質量。自2016年來,2023年海門區首次實現2月空氣質量“全優良”,一季度海門PM2.5同比改善12%;優良率同比改善5.9個百分點,完成了“首季爭優”任務,取得環境空氣質量開門紅。海門以改善大氣質量為根本目標,開展大氣站點周邊專項執法、廢氣活性炭吸附設施專項執法等專項執法行動,累計出動2420人次,檢查企業1195家次,107個涉氣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處理,今年已運用大氣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67件,金額總計238余萬元;及時、迅速啟動應急管控響應,通過領導督導+集中督查+區域管控+指標管控+走航管控多種形式組合開展,全員參與管控巡查,截至5月31日,發布調整預警管控14次,累計管控天數141天,大氣管控共計出動2959人次,檢查2974點位;結合海門區臭氧成因分析報告、走航監測、第三方管控等科技成果,組織編排2023年度大氣治理項目379項,截至目前,已完成347項大氣污染防治項目;完成106家2021—2022年中央、省級生態環境保護配套資金補貼的大氣治理工程項目和減排量較大的大氣重點治理工程項目開展專項核查;推動海門區“無異味企業(園區)”創建,以“國標”為基礎,以“民標”為評價,推動企業自主提高廢氣治理能力并提升環境管理水平,力爭做到氣味“不出廠、不出園”,爭創“無異味企業”。
(二)構建大生態治水模式。2023年海門區立足“治水”大文章,統籌區鎮部門,堅持科學治水、系統治水、精準治水、高效治水,大力弘揚新時代“海門治水精神”。 2023年1-5月份,海門區8個省考斷面和6個市考斷面優Ⅲ類比例全部達到100%,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優良率保持100%。
圍繞全區14個省市考核斷面水質目標,全方位開展預警管控。發出各類水質預警30起,整改斷面水質問題18個。組織開展了通呂運河海門段總氮溯源工作,排查海門港新區支流總氮偏高原因。建成投運區鎮之間水質自動站14個。對省市考核斷面支流實施摸底采樣,對超過Ⅴ類水質支流實施整治。開展了25家池塘養殖尾水整治工作。開展了2022年海門城市區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全面推行灣(灘)長制工作,對近岸海域春季采樣實施了管控。
深層次鞏固土壤環境。今年以來,海門持續保障土壤環境質量,守牢土地安全開發利用紅線,全區農用地、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均達100%。一是抓好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對26個化工等企業關閉遺留地塊深入開展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工作,目前現場驗收檢查已完成,地塊土壤分類調查工作正在逐步推進中。深入開展28家重點監管企業土壤隱患排查“回頭看”工作,組織土壤污染防治業務培訓,簽訂污染防治責任狀。二是進一步織密危廢監管網絡,編印了《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以年產廢10-100噸的68家企業為對象,進一步開展規范化評估工作。對46家涉鋁加工企業進行了全面排查,強化企業危險廢物管理水平。我局牽頭起草了《海門區“無廢城市”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年)》,以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三大源固體廢物為重點,全面提升全區固廢管理水平。
施波:
近年來,我局聚焦提升區域環境質量,深化科技執法手段應用,創新執法模式,提高非現場監管能力,加大無人機、無人船、在線監控系統的運用,切實提升環境監管支撐力度。下面,由黨組成員、執法一局局長王向陽通報近一年來我區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典型案例。
王向陽:
近一年來,海門生態環境局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引,以“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為理念,認真履職盡責,積極主動作為,以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環保督察整改、嚴格環境執法為抓手,真抓實干、主動作為,著力開展了打擊廢水偷排直排、廢氣活性炭專項、打擊危廢非法處置等專項執法行動。今年以來,海門生態環境局已出動5801余人次進行現場執法,檢查企業2681余家次,共對143件環境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實施查封扣押9件,實施行政移送1件。實施行政處罰108件,處罰金額達493.6926萬元,分別較去年同期下降16.92%(去年同期處罰案件130件)和15.35%(去年同期處罰金額583.2487萬元)。接下來,根據近一年生態環境監管的情況,通報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熱電公司廢氣超標排放案
【基本案情】2023年2月3日,南通市海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接南通市生態環境指揮調度中心預警處置通知,對某熱電公司2月2日16時江蘇省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二氧化硫數據異常情況進行核查。核查發現,該公司2號鍋爐廢氣排口在線監測設備已于2022年10月經自主驗收合格且正常運行,2號鍋爐在線監控設備日常運維、比對監測、定期校準、定期維護、定期校驗符合標準要求。2月2日當天該單位1號鍋爐處于停車狀態,2號鍋爐16時的二氧化硫在線數據排放濃度為56.2mg/m3。根據規定,該單位二氧化硫排放限值為50 mg/m3,超過規定的排放濃度標準0.12倍。經比對,污染源自動監控平臺數據與該公司現場端CEMS顯示數據,超標時間節點數據一致,數據傳輸有效率大于95%。經技術審核,CEMS正常運行所測得的數據有效。
【處理結果】2023年4月,生態環境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九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作出行政處罰,責令該單位改正違法行為,罰款人民幣259006元。同時,該單位于2023年4月18日,簽訂了生態環境賠償協議,履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共計2485元。
【典型意義】廢氣污染防治在線監控設施安裝及聯網是近年來做好大氣防治工作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運用好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技術對重點排污監管單位主要污染物實施“智慧監管”的重要手段。
本案中,生態環境部門直接依據在線監測數據對企業實施處罰,向重點企業以及全社會傳達了重要“警示”信息:一是作為重點排污監管單位,我們要提高思想重視程度,根據要求安裝好自動監控設備,自覺承擔起在線監控設施運維的主體責任,保持設施正常運行;二是隨著在線監控設備和第三方運維的強化,作為企業和第三方都不能存在僥幸心理,出現問題時要查找原因、解決問題,加強對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和維護,避免因設備等原因造成的數據異常和超標現象的發生。
案例二:某銅業有限公司委托他人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未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未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并約定污染防治要求案
【基本案情】2022年11月24日,南通市海門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對某銅業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該單位不在生產,廠區東北側廠房倉庫隔間內貯存有爐渣(銅灰)。經調查,該單位在生產過程中,電爐加熱使用會產生電爐煙塵和爐渣,屬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自2007年1月投產以來,該單位將產生的爐渣貯存于固廢倉庫中,無臺賬記錄,未進行處理。2022年9月,該單位將總重量為37884公斤,共26包的銅灰(爐渣)以55.596萬元出售給個人王某進行綜合利用,期間未對王某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未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且不清楚爐渣去向,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相關規定。
【處理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和第一百零二條第九項之規定對該單位予以行政處罰:1.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整。2.責令改正違法行為。
【典型意義】2020年9月1日新固廢法的實施對固體廢物的管理和處置產生了重大影響,完善了對固體廢物從產生到處置的全方位的嚴密監管。新固廢法實施以來,企業對危險廢物規范處理處置的意識增強,但是對于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管理意識仍有待加強。
“誰產廢、誰治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本身含有許多有害成分,委托他人處置工業固體廢物,未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未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并約定污染防治要求極易導致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遺落到外環境,對大氣、土壤和水體造成污染,不僅嚴重影響城市環境,同時也極大地威脅了人類的身體健康。通過該案件警示產廢企業須嚴格落實“分類存放、建立臺賬、規范處置、申報登記”的要求,而不是一轉了之。
下階段,海門生態環境局將持續綜合運用污染源自動監測、視頻監控、用電監控、走航車、無人機、無人船等科技手段,推行非接觸式執法,以大數據和高科技提高執法精準性。同時按照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的要求規范凈化執法環境,做到貼心服務、正法直度、無故不擾,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合法權益,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施波:
下面進入提問環節,有請媒體記者就關心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問題進行提問。提問前請先通報所在的新聞機構,謝謝。
記者:
今年海門區持續提升營商環境,請問在支持、服務和引導企業發展方面,海門生態環境局有哪些創新舉措?
楊杰:
今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十項措施》《南通市生態環境系統服務高質量發展十六條舉措》相繼出臺,我區也出臺了《2023年“萬事好通?馬上辦”海門營商環境優化提升舉措70條》。同步,海門生態環境局編制并印發《南通市海門生態環境局加大有力有效服務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方案》,推出多項創新舉措,堅持做好四項“更加”,用于更便捷、更高效地支持、服務和引導企業綠色發展。
一是精準服務項目建設。深入推進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試點。與審批局加強聯動,探索建設項目環評改革,簡化報告書類建設項目編制內容,避免重復評價;工序不涉及產生重點污染物污染因子的報告表類建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縮短審批時間;壓降環評報告技術審查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對規劃環評處于有效期的企業新、改、擴建的項目環評審批開辟“綠色通道”,在完成項目立項和環評報告編制后,提前對項目環評進行技術審查;省級重大項目建立信息服務卡制度,主動對接建設單位,超前介入環評編制,實施“點對點”服務;深入開展“總量調蓄”機制,完善并規范總量收儲和使用機制,優先保障重大項目總量資源供給,爭做營商服務“先行者”。
二是優化環境監管方式。針對列入重污染天氣管控豁免清單的企業,在環保行政許可、大氣總量指標、企業信用評級等方面給予適當政策傾斜。落實生態環境監督執法正面清單制度,對納入正面清單企業利用科技手段進行非現場監管,壓降現場執法檢查頻次,精準發現問題,提高執法效能,堅決做到“公正執法,無故不擾”。持續推行普法式、提醒式執法,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環境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為企業提供及時糾錯機會,傳遞執法部門的溫度。
三是暢通問題反饋渠道。成立海門區民營企業環保服務站作為政企溝通“直通車”,為企業搭建環保服務新平臺。印發《海門區民營企業環保法律法規》,推進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糾紛,制定《關于深入推進重點企業“體檢”服務活動的通知》,通過“望”現場、“聞”需求、“問”難題、“切”癥結等方式,為企業提供治污指導、風險防控、政策激勵等服務,為企業發展提供服務、預警和保護,讓企業更有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是多元宣傳惠企政策。堅持“誰執法、誰普法”原則,提高企業環保法治意識,幫扶指導企業履行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屬地分局對各自轄區內排污單位主要負責人員開展集中輪訓,幫助企業解決專業人員不足、環境管理水平低等難題。我局通過微信推送,上門宣傳等方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傳力度,幫助企業算清環保賬、經濟賬和社會責任賬,鼓勵企業積極提升環境治理能力,爭取政策獎補資金支持。
記者:
在加強環境應急風險防控方面,海門生態環境局主要采取了哪些舉措,目前成效如何?
王向陽:
近年來,海門生態環境局以強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為重點,以提升環境應急保障水平為基礎,強化環境風險防控,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嚴守環境安全底線,成效顯著。
一是把握源頭,強化預警,不斷完善應急防控體系建設。
海門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靈甸工業集中區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按照“以空間換時間,以時間保安全”的總體思路,把現場臨時找“應急池”變為提前規劃,通過落實“找空間、定方案、抓演練”三項工作,構建能夠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的污染團截留暫存區。2022年6月,海門某電鍍廠突發火災,事故發生后我局組織力量,及時關閉通向青龍河的雨水井閘門,同時用氣囊進行封堵。事故處理期間突降暴雨,我局充分調動各類資源,利用園區企業應急池、雨水井、廠區圍堰等各類設施存儲污水10000方,確保污染物不下河,同步開展河水監測和污水處置,避免了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以實戰全面檢驗了海門三級防控體系建設情況和響應機制。此外,為不斷完善應急防控體系,我局特制定《海門區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防范體系建設實施方案》,重點加強河流應急防范處置。
二是周密部署、多方協同,開創應急監管協同新局面。
我局與區應急管理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消防大隊等部門長期保持戰略合作,不斷完善定期會商制度,聯合開展專項檢查行動。2022年12月,我局與區消防大隊簽訂戰略聯盟合作框架協議,提出共建風險聯控、信息共享、資源共享、聯合演練、聯席會議等五大機制。同時對突發環境事件典型案例進行了復盤交流。針對近年以來全區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進行回顧、分析,總結應對處置過程中的經驗做法,查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提升全區環境應急隊伍突發環境事件應對處置能力,為海門區合力構筑環境安全的“銅墻壁壘”。
三、瞄準節點、精準發力,深入開展風險防控專項行動。
近年來,我局深入開展了工業企業雨排口風險隱患排查整治、水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整治、環境治理設施聯合執法檢查、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危險化學品使用安全專項整治、安全生產大排查大整治、出租廠房專項整治、應急預案專項排查、環境隱患八查八改回頭看等二十余項專項行動。聚焦重點園區、涉危涉重企業、飲用水水源地、核與輻射、環境信訪等方面的隱患治理,統籌用好執法力量,協同開展巡查整治,確保責任到人、工作到位、閉環管理,守住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記者:
海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請問作為基層生態環境局,在具體實施生態賠償上,有哪些亮點工作?
施波:
近年來,海門生態環境局持續以制度建設為引領,以案例實踐為抓手,以部門協作為支撐,不斷優化生態損害賠償機制、創新損害評估方法、拓展多元修復方式,努力讓“環境有價、損害擔責”落到實處。2起案件入選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1起案件入選江蘇省第二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提名表揚案例。
一是著力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新機制。我局先后制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辦理工作規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辦理工作任務分工》,進一步明確了工作職責,建立了有效暢通的工作體系。去年6月,針對因經濟困難、違法行為持續時間短或其他原因無法履行賠償責任的賠償義務人,在全省率先出臺的“勞務代償”暫行辦法,從適用范圍、實施監管、履行責任確認等方面作了詳細規定,進一步破解生態修復難題。至目前,共啟動勞務代償案件70起。
二是著力拓寬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新路徑。在依托生態環境損害評估專家,開展生態環境損害簡易鑒定評估工作的基礎上,對“事實清楚、案情簡單、損害明顯的小額案件”制定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簡易認定評估實施辦法》,采取實際調查法、單位成本類比參照法等進行費用合算,由生態環境部門出具認定意見,縮短鑒定評估時間和成本,節省企業成本,有效避免評估費用倒掛現象,體現環保部門責任擔當。2022年以來,我局共有162起案件采用簡易評估,占總案件數的83%。
三是著力打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新格局。一直以來,我局推動行政執法與司法良性互動,充分發揮與檢察院、公安局建立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聯動機制,在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偵辦、公訴、審理過程中,同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先后共同辦理了10余起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今年我局與海門區檢察院開展業務工作交流會,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檢察訴訟的相互支持、相互補充,形成更緊密的生態治理法治合力。下一步,海門局將以《關于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的實施意見》為抓手,與其他部門形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合力,進一步破解生態環境部門“單打獨斗”的困局。
四是著力創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新質效。緊緊抓住“修復受損的生態環境”這個核心,著力鼓勵企業開展自行修復和替代修復。海門局先后在青龍港建立了海門區首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公益林;組織了48家企業72人,開展了清理草坪、廣場宣傳、增殖放流等勞務代償活動。在今年植樹節期間,還聯合余東鎮共同開展了“補植復綠”、聯合海門港新區開展海洋“增殖放流”等勞務代償活動。今年還將鼓勵各區鎮借鑒生態公益林模式,建設具有區鎮特色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基地,用于開展植樹造林、增殖放流等勞務代償活動,同時以此作為生態文明理念宣傳基地,傳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理念和內涵。
施波:
由于時間關系,答記者問就到這里。如果還有什么問題,可以會后再進行咨詢、溝通或采訪。借此機會,對各級領導、各界朋友長期以來對海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謝!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