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對象可以申請低保?
一般來說,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戶籍所在地相關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低保。
2.名下登記有汽車,可以申請低保嗎?
擁有汽車、大型農機具、經營性船舶的,不可以申請低保,但作為唯一謀生工具的小型經營性車輛、殘疾人功能性補償代步機動車等除外。
3.低保對象可以有存款嗎?
可以,但家庭人均金融資產應不超過當地同期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三倍。
4.名下登記有2套住房,可以申請低保嗎?
非因拆遷原因,擁有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面積超過當地住房保障標準面積2倍的,不可以申請低保。在申請低保前一年內或享受低保期間,購買商品房或新建住房的,也不可以申請。
5.具體怎么辦理低保?
按照申請、受理、審核、確認等基本程序進行。申請人到鄉鎮(街道)經辦機構提交身份證和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授權書“一證一書”,填寫申請表,誠信聲明家庭收入、財產及其他必要的情況,積極配合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一般不超過30個工作日即可辦理完成。
6.“騙保”有違法成本嗎?
采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救助物資的,由民政部門決定停止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最低生活保障資金、救助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款物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有關機構將其相關信息記入個人信用記錄;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什么是“單人保”?
家庭人均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以內,家庭成員中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以及特大疾病人員,可以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
8.辦理最低生活保障對申請人非共同生活的子女贍養義務有何具體要求?
子女應當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故意放棄法定應得贍養費的家庭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非共同生活的子女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標準,按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所規定的數額計算;沒有法律文書的,一般將子女家庭人均收入高出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部分的50%,平均到其應當贍(扶、撫)養的每個對象計算。
非共同生活的子女家庭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請人家庭或個人不能納入最低生活保障。
非因拆遷原因,有兩套以上(不含兩套)產權住房,且人均建筑面積高于當地人均住房建筑面積;有兩輛以上(含兩輛)生活用機動車輛,或有一輛購買價格超過20萬元的生活用機動車輛;人均金融資產高于當地同期10倍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在各類市場主體中認繳出資額累計超過20萬元(含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