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海門工業園區管委會,濱海新區管委會,臨江新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行、社,市各直屬單位:
《海門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海門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海門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海門市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海門市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已經市十五屆政府第3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海門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
第一條 為確保全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南通市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行政機關、鄉鎮人民政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活動。
第三條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與人口、自然資源、地理、經濟發展等有關的基本情況;
(二)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劃和相關重大決策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
?。ㄈ┏青l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等各類城鄉規劃以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執行情況等;
(四)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
?。ㄎ澹┯绊懝娙松砗拓敭a安全的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的預報、發生和處理情況;
?。┡c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環境保護、國民教育、土地征用、房屋拆遷、扶貧、優撫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實施情況;
?。ㄆ撸┬姓S可和非許可審批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錄、申請書示范文本和許可、審批結果等;
?。ò耍┬姓聵I性收費項目、標準、依據及減免政策等;
?。ň牛┬姓幜P、行政強制、行政裁決和行政復議的依據、程序及結果等;
?。ㄊ┱顿Y的重大基礎建設項目的規劃、設計、招投標、建設及項目進展情況,資金使用情況;
?。ㄊ唬┱胁少忢椖康哪夸?、政府采購限額標準、采購結果及其監督情況;
(十二)政府基金(專項資金)的籌集、分配、使用和監督情況;
?。ㄊ﹪衅髽I重組改制、國有資產處置和營運監管情況;
(十四)公益事業的投資、建設和使用情況;
?。ㄊ澹┱斦A算、決算和執行情況;
?。ㄊ┲卮箜椖康膶徲嫿Y果、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結論辦理以及違法違紀處理情況;
(十七)本機關的管理職能、機構設置、領導成員分工、辦公地點、聯系方式、服務承諾、辦事指南等;
?。ㄊ耍┕珓諉T和事業人員公開招考、錄用以及公開選任干部的條件、程序和結果等;
(十九)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政府信息。
法律、法規對前款事項的公開權限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條 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的規定,在其職責范圍內確定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并重點公開下列政府信息:
(一)貫徹落實國家關于農村工作政策的情況;
(二)財政收支、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ㄈ┼l(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宅基地使用的審核情況;
?。ㄋ模┱魇栈蛘哒饔猛恋?、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ㄎ澹┼l(鎮)的債權債務、籌資籌勞情況;
?。岆U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發放情況;
(七)鄉鎮集體企業及其他鄉鎮經濟實體承包、租賃、拍賣等情況;
?。ò耍﹫绦杏媱澤叩那闆r。
第五條 行政機關、鄉鎮應當將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需要通過以下載體或形式予以公開:
(一)市人民政府公報;
(二)海門日報;
?。ㄈ┱T戶網站;
(四)政府新聞發布會以及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
?。ㄎ澹┬姓C關主要辦公地點設立的公共查閱室、資料索取點、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屏幕等場所或者設施;
(六)邀請公眾旁聽政府有關會議;
?。ㄆ撸┢渌阌诠娂皶r準確獲得信息的形式。
第六條 行政機關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行政機關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獲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負責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權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應當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條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物業、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通信、公共交通、民政、金融、保險、證劵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的信息公開工作,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海門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
第一條 為確保全市政府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有效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采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向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采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ㄒ唬┥暾埲说男彰蛘呙Q、聯系方式;
?。ǘ┥暾埞_的政府信息的內容描述、內容用途;
?。ㄈ┥暾埞_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第三條 對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答復:
?。ㄒ唬儆诠_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ǘ儆诓挥韫_范圍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ㄈ┮婪ú粚儆诒拘姓C關公開或者該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應當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系方式;
?。ㄋ模┥暾垉热莶幻鞔_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充。
第四條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第五條 行政機關認為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公開后可能損害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應當書面征求第三方意見;第三方不同意公開的,不得公開。但是,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予以公開,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第三方。
第六條 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期限內。
第七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行政機關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稅費繳納、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等政府信息的,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證明文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證據證明行政機關提供的與其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記錄不準確的,有權要求該行政機關予以更正。該行政機關無權更正的,應當轉送有權更正的行政機關處理,并告知申請人。
第八條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當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無法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過安排申請人查閱相關資料、提供復制件或者其他適當形式提供。
第九條 行政機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費用。行政機關不得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行政機關收取檢索、復制、郵寄等成本費用的標準按市價格部門、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開確有經濟困難的,經本人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審核同意,可以減免相關費用。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公民存在閱讀困難或者視聽障礙的,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十一條 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物業、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通信、公共交通、民政、金融、保險、證券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依申請公開工作,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海門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條 為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水平,參照《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各鄉鎮人民政府、園區管委會,市級行政機關以及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和公共企事業單位。
第三條 市政府辦公室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指導、方案制訂及工作協調。
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和考核。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效、促進工作的原則。
第五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標準:組織機構健全,工作責任明確;公開內容符合規定,更新及時;公開形式實用有效,方便公眾;公開制度完善,執行到位;監督機制健全,責任追究落實;公開效果顯著,群眾評價滿意。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ㄒ唬┱畔⒐_工作的組織推進情況。包括組織領導、綜合指導、機構人員、制度建設、學習培訓等。
?。ǘ┱畔⒐_工作情況。包括公開目錄、公開指南編制和完善情況,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發布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政府信息公開信箱受理、答復情況;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查制度執行情況;政府信息文本報送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的編制及發布情況。
?。ㄈ┱畔⒐_載體建設情況。包括政府公報、政府網站、公告欄、查閱場所等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情況;結合本地、本部門、本單位實際采取的方便服務對象的其他公開載體建設情況。
(四)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監督情況。包括舉報、投訴、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的處理以及應對情況;實行責任追究的情況;對政府部門、單位及部門所屬公共企事業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督查和檢查等情況。
第七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實行量化標準,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各等次的分值標準:
?。ㄒ唬﹥炐悖?0分以上):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定,內容全面,重點突出,措施有力,成效顯著,群眾滿意。
?。ǘ┝己茫?0分—89分):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定,內容豐富,工作有重點,措施比較得力,取得一定成效,群眾比較滿意。
?。ㄈ┖细瘢?0分—79分):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規定,內容一般,成效不明顯,群眾基本滿意。
(四)不合格(60分以下):未能認真貫徹執行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或內容長期不更新,或保密審查制度不嚴、有泄密現象,或公開流于形式,群眾不滿意等。
第八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采取平時檢查與年度考核相結合的方式,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是:
(一)市政府辦公室牽頭,會同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政府信息網絡管理中心等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組成單位組成考核小組,制訂考核方案,提前20日下發考核通知。
?。ǘ┍豢己瞬块T、單位接到通知后進行自查,并形成書面材料在考核前5日內書面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ㄈ┛己诵〗M采取網上檢查、實地考核、聽取情況匯報、查閱相關檔案資料、明察暗訪、征求群眾意見等形式對被考核地區、部門和單位進行全面考核。
?。ㄋ模┛己诵〗M綜合日常檢查與年度考核情況,提出初步考核意見,報市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確定考核等次后,通報考核結果。
第九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結果納入部門職能目標考核體系,作為評定當年度市級部門、單位及其領導人員工作績效、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予以通報表彰;對考核不合格的地區、部門和單位,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給予通報批評。
第十條 教育、醫療衛生、供水、供電、供氣、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考核,按照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信息公開目錄和考核標準,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分標準
考核項目 |
考核目標 |
分值 |
評分標準 |
考評 得分 |
組織 領導 |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體制,網絡完善,制度齊備,責任落實。 |
10 |
領導重視,班子成員有專人分管。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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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機構明確,有相對穩定的工作人員。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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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制度、考核(含本單位、下屬單位、聯系公共企事業單位)細則、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等制度。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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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發動和人員培訓到位。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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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 內容 |
堅持依法全面真實及時的原則。對除涉及國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護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之外的政府信息,如實及時公開。把人民群眾普遍關心、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作為公開的重點內容。依申請公開和部門信箱受理及時、答復準確。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 |
60 |
公開指南準確、目錄設置全面。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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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的信息內容完整、分類清晰、格式規范,便于公眾查詢、閱讀。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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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突出,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項實現全過程公開。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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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布政府信息及時準確。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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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部門信箱、在線咨詢、部門意見箱等受理及時、答復準確。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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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臺帳資料完整。(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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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期、準確編制并發布年度報告。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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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規定時限向市檔案局(館)提供紙質文本、電子文本。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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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 載體 |
以高效、快捷、便民為原則,拓展政府信息公開渠道。 |
15 |
加強網站建設,成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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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查閱場所建設。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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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新聞發布會制度并組織實施,運用工作簡報、通過新聞媒體大力宣傳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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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信息公告欄等方式公開政府信息。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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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探索各種便民服務的形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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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 檢查 |
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對違規行為進行追究。 |
5 |
定期檢查本單位和下屬單位信息公開制度等落實情況。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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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本機關受理舉報、投訴的聯系方式,并及時妥善地處理、答復公眾的舉報投訴。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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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處理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復議和訴訟的情況。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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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效果及社會滿意度 |
行政效率進一步提高,行政行為進一步規范,依法行政水平得到有效提高,機關作風明顯好轉。 |
10 |
公開結果真實、可信,沒有發生被媒體曝光、影響較大的典型案例。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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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不公開、錯誤公開,而引發破壞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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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沒有出現嚴重的行政過錯。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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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評議群眾滿意度高。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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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和 扣分 |
(加分后超過100分的,按100分處理) |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獲得國家、省、市表彰的,分別加10、5、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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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泄密事件被查實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敗訴的,有一次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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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100 |
海門市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
第一條 為促進各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保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順利實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市政府辦公室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機關依法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認真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見,及時處理舉報投訴及群眾來信來訪,認真檢查并督促整改。
第三條 監督檢查內容: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重視程度、組織機構和網絡建設情況;
?。ǘ┲鲃庸_、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ㄈ┱畔⒐_是否公正、公平、便民并完全、及時、準確;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贫冉ㄔO情況;
?。ㄆ撸┱畔⒐_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
第四條 各行政機關建立健全本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確定處理政府信息公開事務的專門機構和人員,履行崗位職責,并對外公布其聯系方式,接受各方面的監督。
第五條 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處理制度,設立監督投訴電話,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對投訴的問題嚴格實施責任追究,做到事事有答復,件件有落實。
第六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公開投訴電話、信箱和電子郵箱反映其對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的意見和建議,認為政府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政府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予以調查處理。
第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海門市政府信息公開過錯責任追究辦法
第一條 為了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范有效進行,加強對違反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江蘇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南通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各級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以下簡稱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堅持實事求是、有錯必究、懲處與教育相結合、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相結合、過錯與責任相適應的原則。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責任:
(一)不及時編制、公布、更新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的;
(二)未按照法定的公開范圍公開政府信息或者公開不應當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三)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公開政府信息或者不及時更新已公開的政府信息的;
?。ㄋ模?、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要求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請,無正當理由不受理,或者對應當提供的政府信息不提供的;
?。ㄎ澹┻`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序的;
(六)未建立健全保密審查機制,不履行保密審查義務的;
?。ㄆ撸┻`反規定收取費用或者通過其他組織、個人以有償服務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的;
(八)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不真實或者虛假公開的;
(九)拒絕、阻撓、干擾依法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或者不落實監督檢查決定、要求的;
?。ㄊ┻`反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五條 實施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的方式,包括:
(一)誡勉談話;
?。ǘ┴熈罡恼?;
?。ㄈ┩▓笈u;
(四)行政處分;
?。ㄎ澹┓?、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前款所列責任追究方式,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第六條 行政機關違反信息公開規定,由監察機關、上一級行政機關根據職責和權限,按照以下規定追究責任:
(一)情節較輕的,責令改正,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誡勉談話;
?。ǘ┣楣澼^重的,責令改正,必要時給予通報批評,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條 有關責任人員包括:
?。ㄒ唬┰诼氊煼秶鷥?,對直接負責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并對造成的影響或者后果起決定性作用的工作人員;
?。ǘ┰诼氊煼秶鷥?,對直接主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并對造成的影響或者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領導人員;
(三)在職責范圍內,對應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或者參與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并對造成的影響或者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領導人員。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理:
?。ㄒ唬﹩栴}發生后,主動配合調查處理的;
?。ǘ┘皶r改正錯誤的;
?。ㄈ┲鲃硬扇〈胧?,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損失,或者有效避免社會不良影響發生或者擴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理:
(一)推卸、轉嫁責任的;
?。ǘ└蓴_、妨礙調查處理,或者不采取補救措施,致使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發生或者擴大的;
(三)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
?。ㄋ模┮荒陜瘸霈F兩次或者兩次以上應予追究責任的情形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實施責任追究,應當充分聽取有關責任人員的陳述和申辯。有關責任人員對行政處分不服的,可以向作出處理決定的機關申請復核,也可以直接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提出申訴。在申請復核或者申訴期間,不停止處理決定的執行。
第十一條 對教育、醫療衛生、計劃生育、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環保、公共交通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違反信息公開工作規定的行為,參照本辦法追究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