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人社發〔2022〕37號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現將《南通市海門區積極應對疫情深化落實保企業穩就業惠民生十二條舉措》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海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11日
南通市海門區積極應對疫情深化落實保企業穩就業惠民生十二條舉措
為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切實扛起“穩就業”、“保就業”大旗,更好地促進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發力見效,根據省人社廳《關于積極應對疫情進一步做好保企業穩就業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35號)和南通市人社局《南通市積極應對疫情深化落實保企業穩就業惠民生十條舉措的通知》(通人社發〔2022〕4號)文件精神,結合海門實際,提出如下十二條舉措。
一、繼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
根據國家和省部署,2022年延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繼續為1%,其中單位和個人分別為0.5%。
二、允許困難企業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
繼續實施困難企業緩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和工傷保險費政策,期限不超過6個月。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對餐飲、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實施階段性緩繳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企業滯納金,不影響職工社會保險權益記錄。
三、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
實施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護航行動”,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實施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大型企業和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仍按上年度企業及其職工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2022年度將中小微企業和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返還比例提高至90%。
四、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
用足用好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社保補貼政策,更大力度落實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社保補貼政策,推動女職工產假期間企業社會保險補貼的落實,切實幫助企業減負。建立與教育、民政、衛生健康、醫療保障、財政、稅務等部門信息交換和數據比對機制,精準認定符合政策享受條件的對象,努力做到企業社保補貼政策“應知盡享”。
五、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和信貸扶持力度
進一步完善富民創業擔保貸款及財政貼息政策,加大對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的貸款支持力度。對感染新型肺炎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可展期一年,繼續享受財政貼息支持;因疫情影響較大而導致歸還創業擔保貸款困難的企業,可按有關規定向經辦銀行申請展期或續貸。對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保障供給企業,優先受理和發放創業擔保貸款。加快實施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蘇崗貸”計劃,對吸納就業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范的民營企業和創業企業,提供免抵質押貸款及優惠利率支持。
六、大力支持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根據國家和省統一部署,拿出4%的失業保險基金結余用于職業技能培訓,并向受疫情影響,暫時無法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鼓勵企業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培訓模式開展在崗職工職業技能培訓和崗位練兵活動,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推進新職業培訓,支持企業開展就業合格證書培訓。組織實施數字技能提升行動,按規定發放培訓補貼。
七、強化就業見習(實習)政策保障
鼓勵中小微企業和服務業企業申報就業見習基地,及時兌付就業見習補貼資金,對組織20人以上畢業學年學生到我區企業見習(實習)滿3個月的各類院校,給予1000元/人的推薦獎勵;對見習(實習)學生按照我區最低工資75%的標準每月給予生活性補貼。見習基地學員因疫情影響缺勤的,視作正常出勤;見習暫時中斷的,見習期限及生活費等期限順延。見習基地2022年12月31日前與學員簽訂勞動合同且見習期未滿的,給予見習基地剩余期限見習補貼。
八、開發一批疫情防控臨時公益性崗位
根據疫情防控需求,在村(社區)緊急開發一批與疫情防控有關的公益性崗位,協助開展環境消殺、卡點值守、核酸檢測采樣秩序維護、防疫物資對接、防疫風險排查等工作,補充基層疫情防控力量。上崗人員應符合城鄉公益性崗位人員安置條件,臨時性疫情防控公益性崗位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臨時性公益性崗位補貼標準為當年我區最低工資標準的1/2。按照用人單位為就業困難人員繳納的單位繳費部分給予補貼(不含個人繳納部分),享受補貼的繳費基數為我區公布的當年企業最低繳費基數,繳費比例按實際計算。通過疫情防控臨時性公益性崗位安置的,不計入安置次數,到期后仍可按規定安置到各類公益性崗位。
九、強化企業用工服務保障
完善三級用工服務專員工作機制,安排專員為用工需求較多、困難較大的企業,提供定期走訪、宣講政策、收集匯總企業需求、協助預定招聘會、匹配符合條件的求職者等精準服務。深化勞務協作機制,擴大勞務協作范圍,常態化開展線上線下勞務對接活動,“點對點”引進外來勞動力。利用“江蘇省智慧就業云平臺”、“海門就業直通車”微信公眾號、“云智聘”微信小程序、“海門就業”官方抖音號、融媒體中心等平臺舉辦系列網絡招聘和直播帶崗活動,聯動開展大中城市聯合招聘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會,舉辦“才聚東洲”青年人才集聚行動系列活動,精心策劃退役軍人、高校畢業生、失業人員就業援助等專場網絡招聘會,進一步暢通企業和重點群體供需對接渠道。
十、加大服務企業用工獎補力度
鼓勵和支持勞務基地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我區規模以上企業輸送勞動力,并提高就業穩定性。勞務基地和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組織區外勞動力初次到規模以上企業就業繳納社會保險滿3個月以上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單次組織10人以上區外勞動力),按照500元/人的標準給予獎勵,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再獎勵500元/人。規模以上企業自主招聘或參加區人社部門組織的赴外招聘活動的,招聘外省、市(區)戶籍人員初次來海就業繳納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按照 10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
十一、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
加強失業保險基金精算管理,在留足基金備付期、確保失業保險待遇發放的基礎上,合理安排促就業、防失業支出。深化失業保險“暢通領、安全辦”專項行動,全面推行一網通辦、全市同辦,確保失業人員按時、足額領取失業保險金等待遇。根據國家和省統一部署,延續執行失業保險保障階段性擴圍政策,今年底前繼續向參保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
十二、防范化解規模性失業風險
加強就業失業監測,將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服務業企業、中小微企業和外貿企業作為監測重點,積極協同發改、商務、統計等部門,及時、準確掌握企業用工變化情況,按照省工作專班要求上報有關監測信息。完善落實《防范化解規模性失業風險工作預案》,建立重點領域輿情分析、信訪跟蹤、裁員報告的風險捕捉和聯合處置機制,確保本地區就業領域不發生影響社會穩定的群體性事件。統籌做好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充分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作用,引導勞動關系雙方相互體諒、共克時艱,保持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對上述未明確執行期限和標準的,按國家和省明確具體政策后,制定實施細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