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臺背景
加大對個人和單位的就業創業補貼,對于各級地方政府開發就業崗位、擴大就業規模、提高公共就業創業服務能力提升等具有重要意義。為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促進就業創業的作用,根據江蘇省就業政策統一清單,結合海門區實際,海門區人社局和財政局重新修訂出臺了《南通市海門區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版)》(以下簡稱《辦法》)。
二、政策資金使用范圍、對象
《辦法》共包括總則、資金支出范圍標準、資金使用和管理和附則四章。其中資金支出范圍和標準,共涉及職業技能培訓補貼、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崗位社會保險補貼、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補貼、求職創業補貼、創業培訓補貼、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場地租金補貼、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創業基地運營補貼、創業孵化補貼、創業項目補貼、創業失敗社會保險補貼、創業實習補貼、就業見習補貼等23項補貼。補貼對象涵蓋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兩后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創業人員、企業在崗職工以及培訓機構、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具體內容
海門區對取得職業類證書(含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給予補貼,專項500元/人、初級工1000元/人、中級工1500元/人、高級工2000元/人、技師3000元/人、高級技師5000元/人。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600元/人(業務主管部門有專門補貼標準的,按相關文件執行)。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理論課15元/課時·人、實操課20元/課時·人(補貼總課時不超過80課時),不超過1000元/人。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的證書不重復享受補貼,每人每年享受不超過3次。
在海門區范圍內實現靈活就業且申報就業登記,并按月足額在我區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就業困難人員或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按照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50%給予補貼。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年,補貼3年期滿,仍未能實現穩定就業的,其享受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的期限可申請一次性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最多可以享受到退休(即初次核定時女性45周歲以上,男性55周歲以上,社保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的,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單險種享受的年限累計計入補貼年限。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的補貼期限分別計算。
在海門區參加創業意識培訓(GYB)的城鄉失業人員、畢業前兩年的在校大學生可享受100元/人的補貼。參加創業能力培訓(SYB)、創業模擬實訓、網絡創業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的,可享受800元/人的培訓補貼和200元/人的獲證獎勵。參加創業能力培訓或創業模擬實訓后成功創業再參加創業者能力提升培訓并取得培訓合格證書,或參加網絡創業培訓后成功創業的(培訓后6個月內開設網店且最低本地發件量不少于500件或開票銷售額不少于2萬元),每人再補貼400元。每類創業培訓項目補貼至多享受1次。
在海門區首次成功創業(在海門區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3年內,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帶動其他勞動者就業,且正常依法申報納稅的在校大學生和城鄉登記失業人員所創辦的創業主體,可領取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在海門區首次成功創業(在海門區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3年內,租用區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基地(含大學生創業園、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新型孵化機構)且穩定經營12個月以上,正常依法申報納稅的在校大學生和城鄉登記失業人員所創辦的創業主體;初次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在基地以外自行租用合法經營場地創辦的創業主體,都可享受創業場地租金補貼10000元。已從其他渠道享受政府租金補貼(減免)的各類創業主體不再享受此項補貼。
在海門區首次成功創業(在海門區領取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3年內,我區在校大學生和城鄉登記失業人員所創辦的創業主體,吸納城鄉勞動者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已連續繳納3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每吸納1人一次性獎勵2000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
對經海門區人社部門認定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培訓(實訓)基地,通過減免房租、寬帶網絡、公共軟件等費用,扶持初次創業經營的在校大學生和城鄉登記失業人員正常生產經營1年以上,向孵化基地發放基地運營補貼10000元/個;利用自有住房創業的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和在校大學生一次性補貼5000元;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培訓(實訓)基地創業孵化基地被認定為海門區級創業示范基地的,給予10萬元扶持獎勵經費。
在海門區級及以上創業孵化基地內注冊登記并孵化成功,搬離基地后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創業實體,每成功孵化一個創業實體,給予基地創業一次性孵化補貼3000元/個。
創業項目持有人將持有的創業業項目申報,并通過海門區級評審入庫的創業項目,可享受一次性創業項目補貼1000元/個。
在我區創業失敗可領取最高1萬元的一次性創業失敗補貼。在我區首次創業,領取營業執照3年內的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創業實體注銷后登記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社會保險費6個月(不含領取失業保險金時間)以上的,可按企業存續期間實際納稅總額的50%、最高不超過1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用于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