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 :
根據南通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南通市區2024年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通財農〔2024〕19號)要求,為深入貫徹國家糧食安全戰略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稻谷補貼政策,鼓勵引導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提升種糧積極性,保障農民種糧基本收益,穩定稻谷產能,切實做好2024年稻谷補貼發放工作,結合我區實際,我們制定了《南通市海門區2024年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請各單位盡早按照實施方案,抓緊部署,按時實施。
特此通知。
附件:南通市海門區2024年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
南通市海門區財政局 南通市海門區農業農村局
南通市海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9月26日
附件
南通市海門區2024年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國家糧食安 全戰略要求,鼓勵引導農民和新型經營主體提升種糧積極性,保障農民種糧基本收益,穩定稻谷產能,根據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稻谷補貼和棉花大縣獎勵資金管理的通知》(蘇財建〔2023〕123號)及市財政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發改委《關于印發<南通市區2024年稻谷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通財農〔2024〕19號)精神,切實做好2024年稻谷補貼發放工作,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補貼范圍和對象
稻谷補貼范圍和對象為全區2024年稻谷實際生產者,包括種植稻谷的農戶和規模經營主體。
二、補貼計發依據和標準
稻谷補貼資金主要用于兌付給稻谷實際生產者,做到“應享盡享、應補盡補”。補貼標準:種植水稻50畝及以上且采用機插稻(含其他移栽)方式的主體為100元/畝,種植水稻50畝及以上采用直播稻方式的主體為50元/畝,種植水稻50 畝以下的主體為50元/畝。對國家、省明確退耕的土地,未經批準開墾的土地等非法耕地上種植的稻谷不給予補貼,以促進綠色可持續發展。
三、補貼發放程序和要求
(一)面積申報
村民委員會積極組織稻谷種植戶(農戶、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申報,并登記造冊,種植戶簽字確認,最后由經辦人和村委會主任簽字并加蓋行政村公章后報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單位需提供有效證件復印件,并提供聯系方式(材料由村統一收集保管),同一塊稻谷面積嚴禁用不同主體重復申報。
(二)公開公示
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對各村造冊上報的補貼面積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后加蓋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公章,并組織各行政村以村為單位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公示應在村公示欄和村民小組醒目位置一并進行,有異議的要及時查實更正并再次張榜公示。公示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三)補貼發放
公示結束無異議后,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及時匯總公示情況,正式行文報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匯總,經區政府審定后,補貼于2024年10月底前全部通過涉農補貼“一卡通”系統操作發放到位。應發放給集體、農場、合作社等單位的補貼必須直接發放到單位在農商行開戶的對公賬戶,嚴禁由村干部和其他人代領。
四、保障和監督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稻谷補貼工作由區人民政府負總責,財政、農業農村部門、糧食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負責“一卡通”系統錄入、補貼資金劃撥、兌付及監督管理等工作;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補貼面積政策指導、匯總等工作;糧食部門負責配合政策宣傳、解釋工作。各區鎮負責面積的申報核實和匯總。資金申報主體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農業農村等部門對補貼面積等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后向財政部門提出審核意見,財政部門根據業務部門的審核意見以及補貼標準等按程序撥付資金。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主動配合,確保圓滿完成補貼工作任務。
(二)強化資金管理
各地要嚴格遵守財經紀律,在稻谷補貼資金申報、審核、分配、使用等環節中,不得弄虛作假、套取騙取資金;省級財政將稻谷補貼列入財政監督檢查重點內容,每年抽取一定比例地區進行檢查。要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用好各種監督形式,堅持問題導向,緊盯稻谷補貼管理各環節,開展常態化監督檢查,加大工作力度,及時發現并嚴肅處理發現的各種問題。對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職責權限,及時移交有關部門,依紀依法依規追責問責。
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要通過多種渠道進行廣泛宣傳,鎮村兩級要發動基層干部深入村組、農戶宣講政策,為農民群眾答疑解惑,贏得廣大農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各區鎮都必須設立熱線電話,接受農戶咨詢及投訴。
(三)規范操作程序
各區鎮要做好正確的政策宣傳和解讀,要嚴格按照補貼發放規定做好補貼面積核定、登記造冊、公開公示和審核匯總等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頂其他任何款項。補貼的發放必須堅持公開透明,陽光操作,設立監督電話,接受群眾監督,加強補貼農民的信訪處理工作,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各單位和部門要做好補貼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以備查詢。
監督電話:南通市海門區財政局 82100357
南通市海門區農業農村局 82213349
南通市海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82212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