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體情況
2019年,海門市衛(wèi)健委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始終堅持以“公開為常態(tài)、不公開為例外”原則,緊緊圍繞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公眾關切,推進行政決策公開、執(zhí)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和結果公開。本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海門市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編制。本報告全文包括我委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情況,圍繞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等部分。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保障情況
1、加強組織領導。2019年我委根據(jù)實際情況和工作分工,調(diào)整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行成明確機構、落實人員、總體聯(lián)動的工作格局,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工作順利開展,較好地完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任務。
2、推進政策執(zhí)行和落實情況公開。我委緊緊圍繞市政府工作報告、發(fā)展規(guī)劃提出的重要事項,細化公開執(zhí)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jiān)督方式等,實事求是公布進展和完成情況,進一步加大對督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整改落實獎懲情況的公開力度。進一步推進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公開。建立健全清單審核發(fā)布管理機制和監(jiān)督檢查機制,全面公開我委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方便群眾獲取和監(jiān)督。
3、依法公開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建議和提案辦理復文,除涉及黨和國家秘密等內(nèi)容外,我委積極全文公開。
4、創(chuàng)新形式,暢通渠道。通過政府網(wǎng)站、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新媒體渠道主動發(fā)布公開信息;通過新聞發(fā)布會、電視臺等方式發(fā)布衛(wèi)生健康相關信息;通過信件、郵箱、電話、傳真、網(wǎng)站等渠道場所收集群眾信息公開申請;并通過以上多種方式收集公眾建議,方便群眾參與,共享衛(wèi)生健康相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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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對外公開總數(sh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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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guī)章 |
0 |
0 |
0 |
|
規(guī)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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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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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許可 |
5 |
- |
579 |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2 |
4 |
0 |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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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shù)量 |
|
行政處罰 |
94 |
2 |
96 |
|
行政強制 |
0 |
1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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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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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上一年項目數(shù)量 |
本年增/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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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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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九)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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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nèi)容 |
采購項目數(shù)量 |
采購總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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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購 |
11 |
4.0448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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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shù)據(jù)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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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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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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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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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shù)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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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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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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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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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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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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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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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nèi)部事務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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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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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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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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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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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xiàn)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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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nèi)容仍不明確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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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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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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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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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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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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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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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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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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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jīng)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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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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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與公眾需求還存在一定距離:一是信息公開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細化,規(guī)范化管理還略顯不足;二是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略顯不足;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力度仍顯不夠,人員業(yè)務水平仍有待進一步提高等問題。
改進措施:一是增強信息報送意識。認真抓好組織落實,及時發(fā)布和更新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開工作的學習和培訓,進一步提升工作人員的工作水平,進一步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二是落實制度。進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建設,加大政策宣傳解讀工作制度的實施力度,落實應用,保證效果,逐步實現(xiàn)公開工作規(guī)范化、制度化和正常化。三是擴大公眾參與度。通過網(wǎng)上民意征集、便民窗口、熱線電話、手機短信和微信公眾號等多種方式收集公眾建議,進一步了解公眾對政府信息的需求。四是要更好發(fā)揮媒體作用。善于運用媒體發(fā)布信息、解讀政策、引領輿論、推動工作。發(fā)揮“健康海門”微信公眾號、《海門日報》“衛(wèi)生周刊”版面以及海門電視臺的引領帶動作用,對我委的便民服務信息、重要會議活動、重大決策部署和社會發(fā)展重要動態(tài)等方面信息進行正面宣傳。統(tǒng)籌運用“兩臺一報”等媒體做好發(fā)布工作,擴大政策信息覆蓋面和影響力。出臺重大決策部署,通過主動向媒體提供素材,推薦掌握相關政策、熟悉相關領域業(yè)務的專家學者接受訪談等方式,做好發(fā)布解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