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接待、督辦、政務公開、信息統計、會議組織、綜合協調和重要文稿的起草與審核;協助區總工會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督查工作任務完成情況;負責與區人大代表中職工、工會工作者以及區政協工會界別委員的聯絡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工會理論政策和調查研究工作,有關工人運動和工會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工運史志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會橫向交流活動;指導和檢查直屬單位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干部人事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文明創建等工作。
負責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工作;負責區總工會機關、直屬單位財務的監督和審計;負責對工會組織及區總工會管理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負責對本級工會經費預決算、資產管理和各項基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對下級工會經費收支和資產管理情況的監督;承擔區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組織部。負責指導各級工會組織建設工作,指導全區工會干部隊伍建設及會員會籍管理工作;指導工會規范化建設,推動開展“職工之家”建設活動;指導和推動企事業單位開展民主管理工作,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進廠務公開制度化、規范化;推動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制度;負責全區行業工會發展規劃、組織體制和運行指導;指導區鎮(系統)工會的換屆工作,負責各級工會領導干部的協管工作;負責與區工會代表大會代表、全委會委員、常委的聯絡工作;負責區工會代表大會和全委會有關人事問題的組織工作;負責工會干部教育培訓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綜合管理;負責區總工會直屬工會工作。
(三)權益保障部(區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辦公室)。參與涉及職工和工會的政策制度的制定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幫扶服務工作,維護廣大職工特別是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做好工會有關農民工的服務協調工作,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組織指導開展群眾性的互助互濟工作;指導職工療(休)養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建立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推動建立健全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參與區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會議的日常工作。負責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并監督檢查《工會法》《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參與重大勞動爭議案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和承擔工會法律援助、法律服務和信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維護職工隊伍穩定工作的協調、督查和落實;負責基層工會法人資格登記、管理工作。負責女職工組織建設的研究和指導;指導推動女職工素質提升、建功立業工作;承擔區總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四)勞動和經濟工作部。依法監督安全生產工作、職工勞動保護措施的執行情況;參與職工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方面的培訓工作;參加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監督相關新改擴建生產性工程項目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的建設和使用情況;指導開展群眾性勞動和技能競賽活動;會同區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表揚、培養工作,并負責日常管理;負責五一勞動獎章、五一勞動獎狀、工人先鋒號獲得者的推薦、評選、表揚和管理工作。
(五)宣傳教育和網絡工作部。負責全區工會的宣傳教育工作;調查、研究和反映職工的思想狀況,參與擬訂有關職工思想、教育、文體工作等政策,研究擬訂全區工會宣傳教育和網上工作規劃;指導各級工會的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勞動模范典型事跡的宣傳;組織協調工會各項重點工作的宣傳,負責工會系統新聞輿論的管理和工會新聞發布工作;承擔區總工會門戶網站和網絡平臺建設工作,做好網上引導、動員和服務職工群眾工作;培訓管理工會網上工作隊伍;研究制定、監督落實工會網絡信息安全保密相關制度;指導職工教育、文化和體育工作。
(六)財務資產管理部。負責研究制定全區工會的財務管理體制和財務制度;負責區總工會本級經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編制本級工會經費收支預決算;指導和推進區總工會直屬單位改革和發展;負責全區工會資產的管理,按權限審批或審核工會資產處置事項;履行區總工會出資人代表機構職責,對區總工會機關、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指導和監督全區工會財務工作;負責全區區鎮(系統)工會經費的結報和資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