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鎮(街道)政府(管委會、辦事處),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各垂直管理部門(單位):
經區政府同意,現將《南通市海門區關于科學綠化暨2022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南通市海門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1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南通市海門區關于科學綠化暨2022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中央、省委和南通市委關于林長制工作要求,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用好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國土“三調”)成果,結合實際,現就我區科學綠化暨2022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高質量推行林長制,走科學、生態、節儉的國土綠化之路,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厚植綠色本底。
二、2022年重點工作
(一)科學編制國土綠化相關規劃
開展林草濕數據與國土“三調”數據對接融合,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相銜接,疊加至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多規合一。按照控制總量、優化質量、保障發展原則,綜合考慮生態生產生活等因素,以國土“三調”未標注屬性林地為限(詳見附表,ArcGIS矢量數據另行分發,下同),科學確定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范圍,嚴格保護,嚴禁擅自占用。以國土“三調”未標注屬性林地和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重疊區域為主,優化調整公益林區劃落界。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公益林原則上納入政府一般租地造林,林木轉為區屬國有資產,提高公益林管護標準,提升森林資源質量。
(二)科學安排國土綠化用地
根據國土“三調”成果,綜合考慮土地利用結構等因素,新增國土綠化以沿江沿海宜林荒地荒灘、退化林地為主。國土“三調”標注即可恢復和工程恢復的林地,苗木采挖、移植后原則上用于耕地“進出平衡”。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占補平衡,以國土“三調”未標注屬性園地為主。
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2020年9月10日后違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新造林的,不予核實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2021年9月1日后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的,按照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依法查處。
(三)科學推進重點區域國土綠化
按照沿江沿海生態景觀帶建設規劃,見縫插綠、拆違復綠,消除沿江沿海防護林“天窗”、宜林荒地,構建綠色廊道,夯實江海生態屏障。依法合規開展鐵路、公路、河道沿線綠化建設。結合高標準農田建設,因害設防建設農田林網。積極采用鄉土樹種進行國土綠化,鼓勵農村“四旁”(水旁、路旁、村旁、宅旁)種植鄉土珍貴樹種,提倡使用多樣化樹種營造混交林。
(四)科學管理森林資源
貫徹《森林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加強林業行政執法,建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公益訴訟相銜接的工作機制。推進林地草地濕地建設,加強自然保護地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范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占用濕地和林木采伐審核審批,落實林地濕地“占補平衡”管理,使用林地定額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
開展林草濕生態綜合監測評價,摸清林草濕資源種類、數量、質量、結構和分布情況,建立圖斑監測、樣地監測和統計成果數據庫,分析生態系統狀況、功能效益、演替階段和發展趨勢,形成年度監測評價報告,服務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和實施碳達峰碳中和戰略。
鞏固林長制和農村公共基礎設施管護體制改革成果,對2019年以來政府租地造林補助資金的申報發放情況進行核查,實地調查林木管護情況,實行常態化考評,提高財政資金績效。
(五)科學防控林業災害
健全森林防滅火聯防聯控機制,根據第一次全國自然災害風險綜合普查工作統一部署,按照江蘇省森林火災風險普查工作方案、實施細則和技術規程等要求,精心組織,高質量完成全區森林火災風險普查工作。持續開展森林火災風險排查隱患整治,提升森林火災綜合防控能力。
健全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責任制。編制和實施重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應急預案,開展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等檢疫性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嚴格森林植物檢疫管理,穩妥處置突發疫情。
三、保障措施
(六)加強組織領導
貫徹上級林長制工作要求,區級設立林長,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設立副林長,由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擔任,掛片包干、分區負責,責任區域以區鎮(街道)為單位。成立區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區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設立區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政府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政府辦公室分管領導、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副主任。區鎮(街道)和村(居)根據實際設立各級林長。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林長制體系。
(七)加強部門協同
區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加強協同配合,區公安局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司法解釋,查處涉及林業的侵犯財產案(毀壞林木、盜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等刑事案件;區財政局整合上級林業專項資金,對國土綠化重點工作進行扶持,相關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做好森林資源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區住建局做好城市公共綠化管護工作;區交通運輸局會同海晟控股集團做好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縣鄉道沿線管養范圍內綠化管護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履行林業行政執法職責,指導區鎮做好農田林網管護工作;區水利局做好江海堤防、涵閘和骨干河道等水工用地范圍內綠化管護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履行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其它單位根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八)完善綠化投入機制
健全國土綠化動員機制,創新全民義務植樹盡責形式,區財政投入從增加植樹造林數量向提升森林資源質量轉變。
1.2022年新造沿江沿海防護林驗收合格后,區財政按照每畝每年800元的標準,補助5年。建設標準:江堤海堤背水坡堤腳外100米范圍內(不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選擇米徑3厘米以上杉類、櫸樹等喬木樹種,株行距不大于3米×3米,小班面積不小于1畝或合并至相鄰造林小班。
2.歷年政府租地造林租金和各類綠化工程補助的標準、年限按照區政府原文件執行。區財政根據區鎮驗收申報資料和相關主管部門審核情況,及時下撥資金。
(1)規范政府一般租地造林。歷年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的土地租期原則上續租到2027年底終止,林木所有權(除公益林外)無償劃歸屬地區鎮。其中位于國土“三調”耕地中,且不在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范圍內,又不符合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護標準的,區財政不再撥付土地租金及其管護補助費。
2021年底區鎮驗收申報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租金及其管護補助費的地塊中,不符合區政府歷年造林綠化政策的,2022年由屬地區鎮報區政府審批,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區財政按照區政府審批意見辦理。
(2)取消區鎮合租造林。其中在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范圍內的、不在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范圍內但在國土“三調”林地的,納入政府一般租地造林。區財政按規定撥付土地租金及其管護補助費。
(3)規范苗圃式租地造林。2027年底土地租期期滿后一律終止,留存林木無償劃歸屬地區鎮;土地租期內,采挖、移植林木后違規新造林的,區政府補助政策自動終止。2013年、2014年造林主體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造林面積按比例分割后,區財政將款項劃撥至相關區鎮。2021年底仍未簽訂造林合同、未確定土地租金置換林木留存數量、未繳納履約保證金的,2022年屬地區鎮與造林主體補簽造林合同、確定林木留存數量、收取履約保證金,并報區財政局、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備案。否則,區財政不再撥付區鎮驗收申報的上述地塊土地租金。
(4)規范休閑農業綠化。2027年底土地租期期滿后一律終止,保留林木或果樹無償劃歸屬地區鎮;土地租期內,采挖、移植林木或果樹后違規新造林的,區政府補助政策自動終止。2021年底仍未簽訂造林合同、未明確保留林木或果樹的數量和規格的,2022年屬地區鎮與造林主體補簽造林合同、確定保留林木或果樹的數量和規格,并報區財政局、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備案。否則,區財政不再撥付區鎮驗收申報的上述地塊土地租金。
2021年底區鎮驗收申報休閑農業綠化租金的地塊中,不符合《市政府關于2015年度造林綠化工作的實施意見》(海政發〔2014〕33號)、《市政府關于2016年全市造林綠化工作實施意見》(海政發〔2015〕50號)精神的,2022年起區財政不再補助區鎮驗收申報的上述地塊土地租金。
3.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護補助經費維持2020年總額不變,區鎮提高林木管護水平,重點提升公益林質量。其中基本費用實行區鎮年度總額控制、季度預撥、定期核查;考核經費實行全區年度總額控制、統籌使用、以獎代補,對工作成效明顯、投入較大、經濟薄弱的鎮村實行獎補。區鎮加大村莊綠化投入,打造生態宜居鄉村,助力鄉村振興戰略。
解讀:《南通市海門區關于科學綠化暨2022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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