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意見》出臺背景
1.上級要求
2020年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20〕24號)要求:嚴禁違規占用耕地綠化造林、嚴禁超標準建設綠色通道,違規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造林的,不予核實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政策。2020年11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國辦發〔2020〕44號)要求: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農田從事林果業等破壞耕作層的行為。
2020年11月28日,《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耕地保護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蘇政辦發〔2020〕77號)也提出了相應要求。
2021年5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明確要求:科學編制綠化相關規劃,合理安排綠化用地,科學推進重點區域植被恢復,節儉務實推進城鄉綠化,鞏固提升綠化質量和成效。
2021年4月21日,國務院第132次會議修訂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規定:違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或者挖塘養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積處耕地開墾費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破壞種植條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處罰。
2.海門現狀
海門區第三次國土調查林地9.48萬畝,其中:喬木林地0.74萬畝、竹林地0.39萬畝、其他林地8.35萬畝。2021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范圍內林地6.1萬畝,其中:喬木林地4.84萬畝、竹林地和灌木林地0.485萬畝、其他林地0.775萬畝。海門區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林地小班落界開始于2012年,落界依據的林地數據是海門區2008年林業二類調查數據。因此,科學劃定全區的國土綠化空間,統籌推進全區的國土綠化工作。
二、《實施意見》起草過程
2021年9月中旬,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起草了《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2021年9月22日,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把《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發送給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各區鎮,征求各部門和區鎮的意見建議。其中區財政局書面說明無意見,采納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海門港管委會、海門街道意見后,修改完善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見稿。
2021年10月25日,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把《實施意見(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發送給區紀委監委、區公安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審計局、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各區鎮,區紀委監委,區公安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審計局、應急管理局書面說明無意見,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被采納,海門街道辦事處意見未采納,其余各區鎮均無意見。
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收到反饋意見后,進一步完善修改《實施意見》,形成討論稿,于2021年11月 9日報請區政府審議。
2021年12月18日,區政府討論通過了《實施意見》。
2022年1月29日,區政府辦公室印發《南通市海門區關于科學綠化暨2022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
三、《實施意見》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指導思想、2022年重點工作、保障措施三個方面,主要內容如下:
1.明確指導思想為: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積極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高質量推行林長制,走科學、生態、節儉的國土綠化之路,為建設“強富美高”新海門厚植綠色本底。
2.明確2022年主要任務為:科學編制國土綠化相關規劃,科學安排國土綠化用地,科學推進重點區域國土綠化,科學管理森林資源,科學防控林業災害。
3.明確科學確定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范圍,嚴格保護,嚴禁擅自占用。以國土“三調”未標注屬性林地和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重疊區域為主,優化調整公益林區劃落界。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公益林原則上納入政府一般租地造林,林木轉為區屬國有資產,提高公益林管護標準,提升森林資源質量。
4.明確新增國土綠化區域以沿江沿海宜林荒地荒灘、退化林地為主。國土“三調”標注即可恢復和工程恢復的林地,苗木采挖、移植后原則上用于耕地“進出平衡”。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占補平衡,以國土“三調”未標注屬性園地為主。
5.明確區財政投入從增加植樹造林數量向提升森林資源質量轉變。2022年新造沿江沿海防護林驗收合格后,區財政按照每畝每年800元的標準,補助5年。歷年政府租地造林租金和各類綠化工程補助的標準、年限按照區政府原文件執行。歷年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的土地租期原則上續租到2027年底終止。對位于國土“三調”耕地中,且不在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范圍內,又不符合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護標準的,區財政不再撥付土地租金及其管護補助費;對區鎮合租造林在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范圍內的、不在2020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范圍內但在國土“三調”林地的,納入政府一般租地造林。對苗圃式租地造林、休閑農業綠化,2027年底土地租期期滿后一律終止,土地租期內,采挖、移植林木后違規新造林的,區政府補助政策自動終止。政府一般租地造林管護補助經費維持2020年總額不變,區鎮提高林木管護水平,重點提升公益林質量。
四、《實施意見》注重問題說明
1.注重落實國家新的政策要求。為落實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防止耕地“非糧化”穩定糧食生產的意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明確提出了: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2020年9月10日后違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新造林的,不予核實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2021年9月1日后非法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發展林果業的,按照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依法查處”。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了“新增國土綠化以沿江沿海宜林荒地荒灘、退化林地為主。
2.注重林長制各部門協作配合。明確區林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分工為:區公安局根據法律法規和相關司法解釋,查處涉及林業的侵犯財產案(毀壞林木、盜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等刑事案件;區財政局整合上級林業專項資金,對國土綠化重點工作進行扶持,相關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做好森林資源管理、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區住建局做好城市公共綠化管護工作;區交通運輸局會同海晟控股集團做好鐵路、高速公路、國省道、縣鄉道沿線管養范圍內綠化管護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履行林業行政執法職責,指導區鎮做好農田林網管護工作;區水利局做好江海堤防、涵閘和骨干河道等水工用地范圍內綠化管護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履行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其它單位根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3.注重科學管理森林資源。為加強森林資源管理,明確提出:貫徹《森林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加強林業行政執法,建立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公益訴訟相銜接的工作機制。推進林地草地濕地建設,加強自然保護地和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范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占用濕地和林木采伐審核審批,落實林地濕地“占補平衡”管理,使用林地定額管理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