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1.林長制實施要求
2021年1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的意見>》(廳字〔2020〕34號)提出,森林和草原是重要的自然生態系統,對于維護國家生態安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基礎性、戰略性作用。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統治理要求,在全國全面推行林長制,明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保護發展森林草原資源目標責任,構建黨政同責、屬地負責、部門協同、源頭治理、全域覆蓋的長效機制,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
2021年5月1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19號)明確要求:科學編制綠化相關規劃,合理安排綠化用地,科學推進重點區域植被恢復,節儉務實推進城鄉綠化,鞏固提升綠化質量和成效。
2021年7月16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林長制實施意見的通知>》(蘇辦廳字〔2021〕26號)提出:通過全面推行林長制,努力實現森林資源“一增、二保、三防”目標(增加森林蓄積,保持森林覆蓋率和林地保有量穩定,防控森林火災、防治林業有害生物、防范破壞森林資源行為)。
2.海門現狀
海門區第三次國土調查林地9.48萬畝,其中:喬木林地0.74萬畝、竹林地0.39萬畝、其他林地8.35萬畝。2021年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范圍內林地6.1萬畝,其中:喬木林地4.84萬畝、竹林地和灌木林地0.485萬畝、其他林地0.775萬畝。海門區森林資源管理“一張圖”林地小班落界開始于2012年,落界依據的林地數據是海門區2008年林業二類調查數據。因此,科學劃定全區的國土綠化空間,統籌推進全區的國土綠化工作。
二、起草過程
2022年10月中旬,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起草了《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2022年10月17日,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把《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發送給區公安局、財政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交通運輸局、海門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和各區鎮,征求各部門和區鎮的意見建議。其中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和海門街道、海門港新區等區鎮書面說明無意見,采納區農業農村局意見,未采納三星鎮人民政府意見,修改完善形成第二次征求意見稿。
2022年11月28日,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把《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實施意見(第二次征求意見稿)》發送給區公安局、財政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各區鎮,區公安局、區財政、住建局、農業農村局等相關部門書面說明無意見,悅來鎮人民政府意見未采納,其余各區鎮均無意見。
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根據第二次收集的反饋意見,進一步完善修改《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實施意見》,形成討論稿,于2022年12月14日報請區政府審議。
2023年3月7日,區政府討論基本通過了《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實施意見》。
2023年3月29日,南通市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通過了區市場監督局公平競爭審查復核。
2023年4月21日,區政府辦公室印發《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實施意見》。
三、主要內容
《南通市海門區2023年國土綠化重點工作實施意見》共分指導思想、2023年重點工作、保障措施三個方面,主要內容如下:
1.明確指導思想為: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發展理念,高質量推行林長制,走科學、生態、節儉的國土綠化發展之路。
2.明確2023年重點工作為:
(1)接續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按照控制總量、優化質量原則,以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最新成果中林地為限,科學確定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范圍,分解落實上級下達的公益林面積指標,優化公益林區劃落界。嚴格控制森林資源消耗,建設項目不占或少占林地,落實使用林地“占補平衡、先補后占”制度,確保全區“林地保有量”不減少。
(2)科學推進國土綠化。科學植樹造林,根據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最新成果,在園地、草地和未利用地等宜林地新增成片造林200畝。貫徹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要求,違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新造林的,不予核實新造林面積,不享受財政資金補助。完善農田林網,因地制宜、科學建設農田林網。網格完整的新建農田林網,按照農田林網控制面積每畝折算0.06畝林木覆蓋面積。完善沿路沿河林帶,依法合規建設鐵路、公路、河道沿線林帶。
(3)加強森林資源撫育。加強政府租地造林管護,對政府租地造林管護情況開展常態化現場調查,通報侵占林地、毀壞林木、森林火災隱患和林業有害生物等信息;區鎮妥善處置項目建設占用政府租地造林,嚴禁違規占用、亂砍濫伐、毀林開墾、過度修枝等行為。有序退出位于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中的政府租地造林。政府租地造林內無林木地塊違規補植造林的,財政不予撥付土地租金和管護費。規范苗圃式租地造林和休閑農業綠化,原未補簽苗圃式租地造林合同的,但已確定土地租金置換林木留存數量、收繳履約保證金的,或原未補簽休閑農業綠化造林合同的,但已確定保留林木或果樹數量、規格的,屬地區鎮可出具情況說明,附造林地塊、小班面積、種植年份等明細,在申報租地造林資金時報區財政局、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備案。
(4)加強林業資源監管。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對區鎮林木覆蓋率實行分類監測和差異化評價。2023年全區新增林木覆蓋面積3000畝。開展林草濕調查監測,掌握全區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現狀和變化情況,評價其質量和生態狀況,建立圖斑監測、樣地調查和統計成果數據庫。加強濕地、自然保護地管理,穩定自然濕地保護率,嚴禁違規占用濕地,2023年全區修復濕地面積500畝。強化自然保護和陸生野生動物監管合力。
(5)建設綠美村莊。創建省級綠美村莊1個,改造提升原省級綠美村莊1個,助力鄉村振興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省財政綠美村莊補助資金全部用于村莊綠化建設、管護,不得截留、擠占、挪用。
(6)強化林業行政執法。加強林政執法和林業植物檢疫執法,打擊破壞森林資源、濕地資源、陸生野生動物資源和違反林業植物檢疫管理的行為。開展涉林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森林督查問題圖斑。建立林業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銜接工作機制,依法懲處涉林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林業犯罪案件。
(7)科學防控林業災害。健全森林防滅火聯防聯控機制,持續開展森林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開展松材線蟲病、美國白蛾等檢疫性有害生物監測防控;完成林草濕生態系統外來入侵物種普查。
四、組織保障
1.再次明確區林長制成員單位加強協調配合,依職權履行職責。區公安局依法查處涉及林業的侵犯財產(毀壞林木、盜伐林木等)等刑事案件;區財政局整合上級林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國土綠化重點工作,相關資金納入年度財政預算;海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接續編制新一輪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牽頭做好科學綠化、森林資源管理、林木覆蓋率監測、林業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區住建局做好城市公共綠化建設管護工作;區交通運輸局會同海晟集團做好鐵路、公路沿線管養范圍內綠化建設管護工作;區農業農村局履行林政執法、林業植物檢疫執法職責,指導區鎮做好農田林網建設管護工作;區水利局做好江海堤防、涵閘和河道等水工用地范圍內綠化建設管護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履行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其他單位根據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2.完善國土綠化投入機制。2023年新增成片造林經驗收合格后,區財政按照每畝每年800元的標準,補助5年。建設標準:樹種為米徑3厘米以上杉類、櫸樹等喬木,株行距小于3米×3米,小班面積大于1畝或可合并至鄰近小班,成活率85%以上。
3.加強林業自身能力建設。完善區、鎮(街道)兩級林業工作機構和專(兼)職人員配備,構建林業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的林業隊伍體系,落實必要的人員、裝備、資金等保障,提升林業資源管理信息化水平,提高林業服務保障能力。